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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阐述投资银行的起源和发展的前提下引出投资银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并从分析欧美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特点和经验结合中国的特殊国情讨论我国的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投资银行 发展模式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投资银行是专门从事代理发行长期融资证券,为证券的流通转让提供经理人服务,并作为企业资产重组或并购的财务顾问的金融机构,在许多国家也被成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一、投资银行的起源
(一)萌芽阶段。
投资银行的原始业务可以追溯到5000 年以前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投资银行机构的雏形则源于欧洲, 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兴旺于古罗马,15世纪开始出现的欧洲近代商人银行是其中的主要形式。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欧洲大陆的一些商人凭借自己良好的商业信誉,利用其丰富的金融知识和资信信息,通过承兑为其他进出口商融资,由商业公司逐渐分离成为承兑行。
(二)英国商人银行阶段。
18 世纪,欧洲大陆战争频繁,经济中心转移至英国,投资银行的发展中心也随之迁往,并且随着英国的崛起而得到蓬勃发展。19世纪开始,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由于工业革命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大为拓展,虽然仍从事某些货币市场业务,但其发展重心已移到资本市场,包括证券承销与交易、投资咨询管理等,今天投资银行业务的基本框架在当时已基本形成。
(三)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阶段。
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英国经济的衰落,英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不断削弱,投资银行业的中心开始由英国转到美国,并从此得到迅速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二、西方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他们的发展模式,目前西方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大体上以美国和欧洲的两种模式为代表。美国的投行发展有三个特点:
(一)实行分业经营,即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分开经营。
在美国,根据1933 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是严格分离的,因此投资银行不得经营吸收存款与放贷业务,而只能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交易、私募发行、兼并与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该模式仍然较好地保障了美国经济的稳定与繁荣。
(二) 美国的投资银行分若干层次,它们根据自身规模大小、所擅长的业务及实力开展竞争。
在美國,最高层次的为规模、声誉、市场地位及客户基础等方面是其它投资银行所无法比拟的超一流投资银行,包括美林、高盛、第一波士顿、摩根·斯坦利、所罗门兄弟及莱曼兄弟六大投资银行,它们在业务上也各有侧重。其次为能提供全方位服务,但资本、规模、经营实力及客户基础均相对不够的一流投资银行。它们在追求对市场份额的积极扩张的同时,更注重致力于对最能发挥自身优势的业务的参与。
(三)混合发展倾向,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业务差别日渐缩小。
随着2008 年9 月15 日, 雷曼兄弟宣布进入破产程序, 标志着美国出现全面性的投资银行危机和金融危机。美国五大投行陷入危机资产减值,营业亏损严重。而后发生先后被全能银行收购或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与此同时以花旗集团为代表的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确在有声有色的发展着,全能型银行的相对优势在这场危机中显现出来,促使着美国的投行向全能型转变。
欧洲投资银行的模式,是有别于美国模式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又一模式,这一模式的最根本特点在于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间存在较大程度的融合与渗透。
三、西方投资银行的对我国投资银行的的借鉴意义
金融服务于经济。中国的投资银行业正是服务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融资制度创新的实践需要而成为一个急待发展的新兴金融中介机构。与发达国家已具有五六十年历史的现代投资银行相比,我国投资银行还处于刚刚蹒跚举步阶段。距真正专业化、成熟化的现代投资银行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首先,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行业。1995 年8月, 由中国建设银行和美国摩根·斯坦利合资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创立, 标志着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出现。几年来由于缺乏建立投资银行体系的意识、政策、法规,缺乏专门的高级人才,仅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或商业银行的投资部, 开展了某些诸如证券承销、经纪、企业改制并购咨询、基金管理等投行业务而已,真正能发挥专门投资银行功能实力雄厚的投资银行还没有出现。
其次,企业还缺乏经营自主权,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规模过小,结构不合理。
第三,投资银行业缺乏法律规范,导致过度竞争。在由于行政干预与发行额度限制而导致的僧多粥少的局面下, 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疲于奔命于抢业务, 而能用在做好业务上的精力已是相当有限。
第四,投资银行资本规模小,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能力有限。投资银行功能的完善发挥要以雄厚的筹资、咨询评估、资本运营、企业监控能力为前提。目前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些能力显然还相当弱, 也就是现有的兼营投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并不都有机会最终发展成真正的现代投行。
这意味着我国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我国的投资银行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欧洲和美国的发展模式都有一种趋势,就是想着全能型、综合型发展,这种发展模式与单一性的相比存在资金优势、网络优势、提高系统经营效率,降低银行自身风险、兼并重组等相对优势和安全保障性。这种模式是否适合于我国的国情、能否在我国得到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还是争议不断。但是也不失为一条尝试的道路,我国发展综合性投资银行应该注意向欧美的成功案例取经,他们的成功对我们也有以下启示作用:
1、通过并购拓展业务领域及开拓国际市场。在现阶段, 我国投资银行拓展业务领域的方式主要有两个: 一是通过自身的经验及学他人所长来开展新的投资银行业务。不过, 这一方式很难使企业规模在较短的时间内有较快的扩张。二是通过现有机构之间的兼并和重组来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且业务范围广的投资银行。这不失为当前快速、低成本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范围的最佳选择。
2、注重发展自身的核心业务。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不可能面面俱到, 每家投资银行都应有自己的核心业务, 多元化经营应紧紧围绕着核心业务来开展。因此, 我国投资银行在开展多元化经营的同时,更应注重加强自己的经营特色, 逐渐发现和培养自己的优势业务, 并在该领域建立核心地位, 以此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与壮大。
3、注重并购顾问业务的发展。。虽然我国证券公司与国外尚有较大差距, 但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出现了几个有实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具备投资银行特征的大型证券公司, 如中金公司等。相对于那些经纪类券商而言, 这些大型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业务种类、资本市场运作技巧、品牌形象及研究发展能力等方面, 都有相当大的优势, 已经具备开展并购业务的能力。
4、注重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 资产管理业务在我国已粗具规模, 并逐渐成为我国券商的核心业务之一。证券公司必须在现有监管和市场框架之下, 勇于创新, 不断探索, 积极拓展资产管理业务, 打造资产管理品牌, 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整合传统业务, 提升核心竞争力, 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
我国金融、投行领域发展的重点在于完善监管。立法机关应加强监管立法,对专业投行与金融控股公司下的投行都要有严格的法律规范,不能留下法律漏洞,使监管有法可依。同时,鉴于我国长期实行分业监管,应着重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完善,弥补混业模式的监管空白,将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结合起来。这样,在完善的监管下,独立投行与混业经营模式下的投行都能发挥各自优势,降低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更快发展。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马红霞, 严红波, 陈革. 美国的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8.
[2]吴奉刚.证券公司集团化———模式与治理.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3]李洁.银行制度创新与全能银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黄达.金融学.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5]黄宪.江春,赵何敏,赵征编著.货币金融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 投资银行 发展模式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投资银行是专门从事代理发行长期融资证券,为证券的流通转让提供经理人服务,并作为企业资产重组或并购的财务顾问的金融机构,在许多国家也被成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一、投资银行的起源
(一)萌芽阶段。
投资银行的原始业务可以追溯到5000 年以前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投资银行机构的雏形则源于欧洲, 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兴旺于古罗马,15世纪开始出现的欧洲近代商人银行是其中的主要形式。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欧洲大陆的一些商人凭借自己良好的商业信誉,利用其丰富的金融知识和资信信息,通过承兑为其他进出口商融资,由商业公司逐渐分离成为承兑行。
(二)英国商人银行阶段。
18 世纪,欧洲大陆战争频繁,经济中心转移至英国,投资银行的发展中心也随之迁往,并且随着英国的崛起而得到蓬勃发展。19世纪开始,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由于工业革命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大为拓展,虽然仍从事某些货币市场业务,但其发展重心已移到资本市场,包括证券承销与交易、投资咨询管理等,今天投资银行业务的基本框架在当时已基本形成。
(三)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阶段。
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英国经济的衰落,英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不断削弱,投资银行业的中心开始由英国转到美国,并从此得到迅速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二、西方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他们的发展模式,目前西方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大体上以美国和欧洲的两种模式为代表。美国的投行发展有三个特点:
(一)实行分业经营,即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分开经营。
在美国,根据1933 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是严格分离的,因此投资银行不得经营吸收存款与放贷业务,而只能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交易、私募发行、兼并与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该模式仍然较好地保障了美国经济的稳定与繁荣。
(二) 美国的投资银行分若干层次,它们根据自身规模大小、所擅长的业务及实力开展竞争。
在美國,最高层次的为规模、声誉、市场地位及客户基础等方面是其它投资银行所无法比拟的超一流投资银行,包括美林、高盛、第一波士顿、摩根·斯坦利、所罗门兄弟及莱曼兄弟六大投资银行,它们在业务上也各有侧重。其次为能提供全方位服务,但资本、规模、经营实力及客户基础均相对不够的一流投资银行。它们在追求对市场份额的积极扩张的同时,更注重致力于对最能发挥自身优势的业务的参与。
(三)混合发展倾向,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业务差别日渐缩小。
随着2008 年9 月15 日, 雷曼兄弟宣布进入破产程序, 标志着美国出现全面性的投资银行危机和金融危机。美国五大投行陷入危机资产减值,营业亏损严重。而后发生先后被全能银行收购或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与此同时以花旗集团为代表的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确在有声有色的发展着,全能型银行的相对优势在这场危机中显现出来,促使着美国的投行向全能型转变。
欧洲投资银行的模式,是有别于美国模式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又一模式,这一模式的最根本特点在于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间存在较大程度的融合与渗透。
三、西方投资银行的对我国投资银行的的借鉴意义
金融服务于经济。中国的投资银行业正是服务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融资制度创新的实践需要而成为一个急待发展的新兴金融中介机构。与发达国家已具有五六十年历史的现代投资银行相比,我国投资银行还处于刚刚蹒跚举步阶段。距真正专业化、成熟化的现代投资银行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首先,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行业。1995 年8月, 由中国建设银行和美国摩根·斯坦利合资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创立, 标志着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出现。几年来由于缺乏建立投资银行体系的意识、政策、法规,缺乏专门的高级人才,仅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或商业银行的投资部, 开展了某些诸如证券承销、经纪、企业改制并购咨询、基金管理等投行业务而已,真正能发挥专门投资银行功能实力雄厚的投资银行还没有出现。
其次,企业还缺乏经营自主权,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规模过小,结构不合理。
第三,投资银行业缺乏法律规范,导致过度竞争。在由于行政干预与发行额度限制而导致的僧多粥少的局面下, 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疲于奔命于抢业务, 而能用在做好业务上的精力已是相当有限。
第四,投资银行资本规模小,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能力有限。投资银行功能的完善发挥要以雄厚的筹资、咨询评估、资本运营、企业监控能力为前提。目前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些能力显然还相当弱, 也就是现有的兼营投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并不都有机会最终发展成真正的现代投行。
这意味着我国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我国的投资银行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欧洲和美国的发展模式都有一种趋势,就是想着全能型、综合型发展,这种发展模式与单一性的相比存在资金优势、网络优势、提高系统经营效率,降低银行自身风险、兼并重组等相对优势和安全保障性。这种模式是否适合于我国的国情、能否在我国得到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还是争议不断。但是也不失为一条尝试的道路,我国发展综合性投资银行应该注意向欧美的成功案例取经,他们的成功对我们也有以下启示作用:
1、通过并购拓展业务领域及开拓国际市场。在现阶段, 我国投资银行拓展业务领域的方式主要有两个: 一是通过自身的经验及学他人所长来开展新的投资银行业务。不过, 这一方式很难使企业规模在较短的时间内有较快的扩张。二是通过现有机构之间的兼并和重组来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且业务范围广的投资银行。这不失为当前快速、低成本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范围的最佳选择。
2、注重发展自身的核心业务。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不可能面面俱到, 每家投资银行都应有自己的核心业务, 多元化经营应紧紧围绕着核心业务来开展。因此, 我国投资银行在开展多元化经营的同时,更应注重加强自己的经营特色, 逐渐发现和培养自己的优势业务, 并在该领域建立核心地位, 以此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与壮大。
3、注重并购顾问业务的发展。。虽然我国证券公司与国外尚有较大差距, 但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出现了几个有实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具备投资银行特征的大型证券公司, 如中金公司等。相对于那些经纪类券商而言, 这些大型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业务种类、资本市场运作技巧、品牌形象及研究发展能力等方面, 都有相当大的优势, 已经具备开展并购业务的能力。
4、注重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 资产管理业务在我国已粗具规模, 并逐渐成为我国券商的核心业务之一。证券公司必须在现有监管和市场框架之下, 勇于创新, 不断探索, 积极拓展资产管理业务, 打造资产管理品牌, 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整合传统业务, 提升核心竞争力, 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
我国金融、投行领域发展的重点在于完善监管。立法机关应加强监管立法,对专业投行与金融控股公司下的投行都要有严格的法律规范,不能留下法律漏洞,使监管有法可依。同时,鉴于我国长期实行分业监管,应着重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完善,弥补混业模式的监管空白,将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结合起来。这样,在完善的监管下,独立投行与混业经营模式下的投行都能发挥各自优势,降低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更快发展。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马红霞, 严红波, 陈革. 美国的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8.
[2]吴奉刚.证券公司集团化———模式与治理.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3]李洁.银行制度创新与全能银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黄达.金融学.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5]黄宪.江春,赵何敏,赵征编著.货币金融学.武汉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