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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梁昌全(1974-),男,汉族,湖北监利人,刑事司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湖北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摘要】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熟悉新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思路,积极与新媒体良性互动,促进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检察机关;新媒体
近年来,以互联网、手机数字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体迅猛发展,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成为广大群众接受信息、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借助于新媒体方式,群众对于检察工作的监督日益增强,甚至是在用放大镜审视监督检察工作。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同志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提出,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与时俱进地提升观念、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以开放自信的态度,更加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期待和关切,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熟悉新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思路,积极与新媒体良性互动,促进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新媒体的概念及特征
新媒体是一种以网络为基础,集纳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移动电视、手机短信、触摸媒体等多种媒体功能和无线通讯技术的媒介融合形态。新媒体以网络技术为支撑,打破了传统媒体的时空界限,具有广泛的公眾参与度,成为新时代大众传媒和快捷高效的宣传渠道。
新媒体有如下特征:
(一)传播速度的快捷性
新媒体将信息发出和信息接收基本上实现同步,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信息可以跨地域的进行即时性传播。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崛起,大众对于信息的了解更加迅捷方便。
(二)传播内容的丰富性
新媒体信息内容更加多元丰富,普通大众只需要几个关键词就可以搜索出几乎所有需要的信息,加上存储介质的不断更新、信息发布者的新闻素养不断提升,主流信息传播内容本身更加详实,信息的质量得到较大的提升。
(三)传播形式的多元性
随着网络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体的传播形式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移动电视、手机等,涵盖面越来越广,表现出日趋多元的特征。
(四)传播主体的广泛性
新媒体使得参与者可以通过各种平台进行交流,尤其是网上微博、博客、发帖等,网民成为新型媒体的主要关注者和参与者,网络已成为允许个人参与的社会性媒体。
(五)传播模式的互动性
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传者和受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受众也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每个人都可以散布信息、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且能对已发布的信息做出回应,进行探讨。
二、检察机关适应新媒体的必要性
现代法治理念要求,司法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还应该具有公开性,司法公开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社会沟通。坚持群众路线,时刻保持同群众的联系沟通,能够更好地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转。在新媒体时代,任何个体和团体都可能成为媒体参与的主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升,博客、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不断普及,大众在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时,已经习惯性的借助网络平台,以个人为中心的新媒体已经从边缘走向主流,根据自身的价值观、知识构建及喜爱偏好,自主编辑、发布信息,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新媒体对普通大众是零守门、零把关、零距离的,一句不适当言论、一个不恰当行为、一起普通案件都可能在网上掀起舆论风暴。因此,检察机关一定要顺应时代的要求,跟紧时代的步伐,努力提升与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美誉度。
三、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存在的问题
在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存在诸多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长期接受传统媒体,部分检察机关对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理念滞后、认识错位,没有意识到网络也是民意沟通、疏导情绪的渠道,没有意识到网络的强大力量,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对负面信息的危害估计不足,认识不到网上的小问题可能引起大风波,存在麻痹大意现象。
(二)舆情处理欠妥
面对新媒体时代下的舆情,若是不研究舆情传播规律,网络应用技能掌握不好,应对新舆情将无从下手。手段也只停留在封、堵、捂、盖、删等简单的方法。危机意识淡薄,遇事反应迟钝、表态不及时,信息不透明,甚至出现失语、乱语现象,不当的处理方式反而引发媒体的质疑和炒作,引发信任危机。
(三)技术人才缺乏
新媒体的管理对于技术人才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多元的新媒体方式,熟悉掌握基本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信息敏锐度、能够较好的处理舆情的能力是新媒体检察人的基本要求。管理新媒体的人手不足、相应的技术检测手段没有跟上、网络舆情收集手段相对落后,应对措施启动相对滞后,应对舆情的工作制度不健全,欠缺落实宣传人员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检察机关适应新媒体的建议
面对新媒体出现的即时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新情况,加之在当今社会转型的情况下,部分群众对政法机关存在偏见和不理解,一个小小的事件就很可能造成公关危机。面对新媒体这把“双刃剑”,检察机关只能与时俱进地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工作规律的研究,着力把握新媒体的传播规律,悉心体察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情绪,运用最有效的形式,把权威的声音及时传送到新媒体的各个角落,最大限度增加舆论的“正能量”。
(一)增强舆情意识
首先要高度重视,要有政治敏感性,增强提高社会沟通能力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对舆情规律、网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等方面的研究,形成与新媒体时代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其次,要强化平等传播意识,积极抢占新媒体阵地,加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自有媒体建设,对涉检舆情进行全面收集,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完善涉检舆情应急反应和干预机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对话沟通平台,引领舆论导向,掌握与网民沟通的技巧,提高检察机关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再次,要强化舆情风险意识和监督意识,时刻绷紧办案社会效果这根弦,完善涉检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舆情性质,判断问题发展走向,果断采取相应对策。最后,完善涉检舆情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加强对舆情信息的追踪、回访、救助、落实及全程监控,并根据舆情信息,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发布等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开、公正、公平是避免舆论危机发生的根本,要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质,人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从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做起,保证案件从程序到实体都不要出现瑕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制度,重视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对重点案件建立舆情档案,研判其以后是否可能成是媒体关注的重点而引发舆论危机,及早防范。
(三)坚持检务公开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要通过开展检察机关开放日、各种宣传活动等,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创新新闻发布形式,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强化检察机关自有媒体信息发布功能,建设好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以及官方微博,打造“阳光检察”新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新载体,及时发布重要检察新闻、公开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重大典型的案件等。
(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话语权决定主导权,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减少舆论炒作风险。应对媒体也要像其他工作一样,大兴求实务实之风,敢于通过对网络事件的问责来治庸提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听取新媒体正反两方面意见,自觉接受新媒体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围绕涉检舆情热点问题,及时披露信息,当涉检“舆情危机”突发时,及时公布信息,将事件的真相和处理办法及早公之于众,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组织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文章解疑释惑,维护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利用主流媒体争夺话语权,把事情原原本本公之于众,及早缓解舆论压力,为化解危机创造良好条件,将公众对事情的泄愤转变为对事件本质及其解决之道的理性思考。
(五)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衡平、柔性司法、和谐司法等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的因素,通过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群众路线,走近群众、亲近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针对当事人缺少什么、需要什么、期盼什么,以他们能接受的方式,及时、妥善、圆满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矛盾化解。
【摘要】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熟悉新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思路,积极与新媒体良性互动,促进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检察机关;新媒体
近年来,以互联网、手机数字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体迅猛发展,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成为广大群众接受信息、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借助于新媒体方式,群众对于检察工作的监督日益增强,甚至是在用放大镜审视监督检察工作。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同志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提出,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与时俱进地提升观念、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以开放自信的态度,更加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期待和关切,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熟悉新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思路,积极与新媒体良性互动,促进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新媒体的概念及特征
新媒体是一种以网络为基础,集纳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移动电视、手机短信、触摸媒体等多种媒体功能和无线通讯技术的媒介融合形态。新媒体以网络技术为支撑,打破了传统媒体的时空界限,具有广泛的公眾参与度,成为新时代大众传媒和快捷高效的宣传渠道。
新媒体有如下特征:
(一)传播速度的快捷性
新媒体将信息发出和信息接收基本上实现同步,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信息可以跨地域的进行即时性传播。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崛起,大众对于信息的了解更加迅捷方便。
(二)传播内容的丰富性
新媒体信息内容更加多元丰富,普通大众只需要几个关键词就可以搜索出几乎所有需要的信息,加上存储介质的不断更新、信息发布者的新闻素养不断提升,主流信息传播内容本身更加详实,信息的质量得到较大的提升。
(三)传播形式的多元性
随着网络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体的传播形式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移动电视、手机等,涵盖面越来越广,表现出日趋多元的特征。
(四)传播主体的广泛性
新媒体使得参与者可以通过各种平台进行交流,尤其是网上微博、博客、发帖等,网民成为新型媒体的主要关注者和参与者,网络已成为允许个人参与的社会性媒体。
(五)传播模式的互动性
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传者和受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受众也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每个人都可以散布信息、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且能对已发布的信息做出回应,进行探讨。
二、检察机关适应新媒体的必要性
现代法治理念要求,司法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还应该具有公开性,司法公开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社会沟通。坚持群众路线,时刻保持同群众的联系沟通,能够更好地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转。在新媒体时代,任何个体和团体都可能成为媒体参与的主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升,博客、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不断普及,大众在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时,已经习惯性的借助网络平台,以个人为中心的新媒体已经从边缘走向主流,根据自身的价值观、知识构建及喜爱偏好,自主编辑、发布信息,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新媒体对普通大众是零守门、零把关、零距离的,一句不适当言论、一个不恰当行为、一起普通案件都可能在网上掀起舆论风暴。因此,检察机关一定要顺应时代的要求,跟紧时代的步伐,努力提升与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美誉度。
三、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存在的问题
在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存在诸多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长期接受传统媒体,部分检察机关对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理念滞后、认识错位,没有意识到网络也是民意沟通、疏导情绪的渠道,没有意识到网络的强大力量,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对负面信息的危害估计不足,认识不到网上的小问题可能引起大风波,存在麻痹大意现象。
(二)舆情处理欠妥
面对新媒体时代下的舆情,若是不研究舆情传播规律,网络应用技能掌握不好,应对新舆情将无从下手。手段也只停留在封、堵、捂、盖、删等简单的方法。危机意识淡薄,遇事反应迟钝、表态不及时,信息不透明,甚至出现失语、乱语现象,不当的处理方式反而引发媒体的质疑和炒作,引发信任危机。
(三)技术人才缺乏
新媒体的管理对于技术人才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多元的新媒体方式,熟悉掌握基本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信息敏锐度、能够较好的处理舆情的能力是新媒体检察人的基本要求。管理新媒体的人手不足、相应的技术检测手段没有跟上、网络舆情收集手段相对落后,应对措施启动相对滞后,应对舆情的工作制度不健全,欠缺落实宣传人员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检察机关适应新媒体的建议
面对新媒体出现的即时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新情况,加之在当今社会转型的情况下,部分群众对政法机关存在偏见和不理解,一个小小的事件就很可能造成公关危机。面对新媒体这把“双刃剑”,检察机关只能与时俱进地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工作规律的研究,着力把握新媒体的传播规律,悉心体察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情绪,运用最有效的形式,把权威的声音及时传送到新媒体的各个角落,最大限度增加舆论的“正能量”。
(一)增强舆情意识
首先要高度重视,要有政治敏感性,增强提高社会沟通能力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对舆情规律、网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等方面的研究,形成与新媒体时代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其次,要强化平等传播意识,积极抢占新媒体阵地,加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自有媒体建设,对涉检舆情进行全面收集,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完善涉检舆情应急反应和干预机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对话沟通平台,引领舆论导向,掌握与网民沟通的技巧,提高检察机关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再次,要强化舆情风险意识和监督意识,时刻绷紧办案社会效果这根弦,完善涉检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舆情性质,判断问题发展走向,果断采取相应对策。最后,完善涉检舆情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加强对舆情信息的追踪、回访、救助、落实及全程监控,并根据舆情信息,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发布等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开、公正、公平是避免舆论危机发生的根本,要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质,人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从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做起,保证案件从程序到实体都不要出现瑕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制度,重视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对重点案件建立舆情档案,研判其以后是否可能成是媒体关注的重点而引发舆论危机,及早防范。
(三)坚持检务公开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要通过开展检察机关开放日、各种宣传活动等,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创新新闻发布形式,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强化检察机关自有媒体信息发布功能,建设好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以及官方微博,打造“阳光检察”新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新载体,及时发布重要检察新闻、公开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重大典型的案件等。
(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话语权决定主导权,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减少舆论炒作风险。应对媒体也要像其他工作一样,大兴求实务实之风,敢于通过对网络事件的问责来治庸提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听取新媒体正反两方面意见,自觉接受新媒体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围绕涉检舆情热点问题,及时披露信息,当涉检“舆情危机”突发时,及时公布信息,将事件的真相和处理办法及早公之于众,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组织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文章解疑释惑,维护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利用主流媒体争夺话语权,把事情原原本本公之于众,及早缓解舆论压力,为化解危机创造良好条件,将公众对事情的泄愤转变为对事件本质及其解决之道的理性思考。
(五)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衡平、柔性司法、和谐司法等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的因素,通过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群众路线,走近群众、亲近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针对当事人缺少什么、需要什么、期盼什么,以他们能接受的方式,及时、妥善、圆满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