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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与善,都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语文美学育人理想意欲达成的目标。美而不善,或者善而不美,从语文美学角度理解都是不完美的,只有尽善尽美才是语文美学的最高理想。语文美学研究的当务之急是调和美善之间的矛盾,实现语文教学的美善和谐。
孔子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这里的美是和善同义的。后来孔子又说:“尊五美,屏四恶。”什么是“五美”呢?孔子说:“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第二十》)孔子讲中庸之道,凡事都讲究中和,讲求折中,不及和过度都是不美的。这里的“五美”即有和谐之意,它和善同义。
当前应该倡导美善和谐的语文教育,美善共通,美善共融,不以善抑美,不以善欺美。语文美学不能随意拔高善的地位与作用,不能像孔子孟子时代那样,压抑人性的小善,一味地去附和大善。语文美学认为,文学就是人学,既然是人,就有肉体与精神两方面需求。肉体之善和灵魂之善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它犹豫苍鹰的两只翅膀,缺一只就不能起飞。个人物质功利性的“小善”(如健康、美、力、财富等)和人类公益的“大善”(如节欲、正义、大勇和智慧等)是同等重要的。中国传统语文教育的核心是亲大善远小善,这就给语文教育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由于社会核心价值观过分强调为社会为群体为集体的大善教育,忽略培育学生健全人格的小善教育,培养出的人才尤如损伤了翅膀的鸟儿,独立飞行的能力大打折扣,成不了“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的鲲鹏,反倒成了“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的麻雀。
语文的美是怎么转变为善的呢?可以通过“以美储善”的途径实现。不同的读者面对不同的文章,有不同的阅读期待。孔子在《论语·阳货》里提出了关于文学作品具有“以美储善”社会功能的“兴观群怨”说。《阳货》记载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指诗歌可以激发人的精神之兴奋,获得美的享受;观,因为诗歌真实地反映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状况,因而从中可观察出政治的得失和风俗的盛衰;群,则是认为诗歌有使人互相交流情感、加强团结的作用;怨,是指文学作品有干预现实、批评社会的作用。读者在欣赏文学美的同时,也让自己的道德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对于读者来说,文章美一旦被读者认识,它便具有了认识功能,有了认识价值,它便是善的。文章中的风土人情、公序良俗所具备的内容与形式的美感影响了读者,他就会披文入情,潜移黙化,爱他所爱,恶他所恶,从而实现文章的教化功能,寓教于乐,这就是善的功能。当然,也有的文章教育和认识功能并不明显,如流连风物、怡情山水的诗文,它们的审美功能高于崇善和求真的功能,痴迷于审美的读者往往囿于作者的情感,对文章的熏陶作用一无所知,这就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效果,就是“得意而忘言”的境界。读李白、徐霞客的山水诗文,会更加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受沈从文笔下的湘西风情,体会老舍作品的浓郁的京味儿,就会为祖国的多元民族文化而自豪。这时,读者的情感就可能由自卑而自信,由低沉而高昂,由悲观而亢奋。文章艺术美转化为思想美,从而实现了文学直接的审美,间接的功利效果。这就是文学“以美储善”的功能。
文学之善对于文学的真美来说,绝不是一种强加的外在范式、外在功能、外在因素。它是与真美水乳交融、相契相和、相辅相成的内在因素。善与美的统一,不是简单相加,善必须有真的品格,有美的特征,要从真美中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是揭示出来。而当下语文课堂进行善育的时候,多以贴标签的形式硬性表现出来,多采用说教与强行灌输的方式进行,这样做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事与愿违。通过道德说教的方式进行善育,与中国古代“诗言志”的文化传统相关。“诗言志”的语文美学思想片面地提出“志”,而志在国家政治语境中的主体意思是指政治上的理想、抱负。到了孔颖达才发挥“诗言志”的“志”是“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志”在《正义》中被孔颖达解释为“情”,其实,“诗言志”所由而出的最早在《尚书·尧典》中的那段话,与孔颖达《正义》明显是有抵触的:“直而温,宽而粟,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这句话的意思是正直而又温润,宽和而又严谨,刚毅而又不暴虐,简放而又不傲慢,很明显这都是指伦理道德和人格修养而言的。儒家的恭宽信敏惠与其一脉相承、大同小异。孔颖达忽视这样详备的道德修养而勉强引申其中的情感内涵是不够严谨的。“诗言志”中的“志”所强调的就是这样一种用来教育贵族后裔(“教胄子”)的道德伦理规范。于是乎,“诗言志”孤立地提“志”就与真善分离和割裂了。也就是说,当文学理论中“诗言志”转变为语文美学中的“诗言志”说的时候,“志”就变味了,因为语境变了,意思也相应地变了。如果这一古老的命题只讲诗歌的政治伦理教化功能,是正确的,但将它理解为语文美学的一般原则那就错了。毕竟“诗”与“教”并不是一回事儿。“诗”是诗,“教”是教,不能混为一谈。后人根据意识形态的需要,一定要用以说明政治之善,抽象之善,这种作法可能太不讲伦理道德了。如果语文美学中这种政教化、御用化的倾向更加突出,灌输的意味也会更强烈,感染的作用相应被弱化甚至被排斥。所以,语文美学要摒弃以善代美,以善抑美。
以善抑美,以政代美是中外古典思想史的共通性。孔子曾多次批评郑卫之声,“郑声淫”,“放郑声,远佞人”(《论语·卫灵公》)。孔子为什么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而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因为舜时代的《韶》乐遵循伦理规范,而《武》乐表现了武王武力夺权,属于大逆不道,所以,它不善。美与善之间的冲突经常是很激烈的。在柏拉图《理想国》中,提出要把诗人赶出理想国,原因在于诗歌滋养不健康的情感,教坏了理想国的战士。在当代的语文美学中,必须让美与善的关系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中,让美与善融合起来。美和善不是一种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而是一种用文本阅读实践方法统一起来的关系,只有阅读实践才能将审美经验和道德经验融合起来。当下语文课堂的教学实际情况是过分拔高或曲解文本,戴有色眼镜看问题,硬性贴标签,没有真正按照文本的内容去实施善育,即使实施了善育,也实施的是伪善教育,这一点对学生的成长极为不利,给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带来消极负面的影响。
孔子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这里的美是和善同义的。后来孔子又说:“尊五美,屏四恶。”什么是“五美”呢?孔子说:“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第二十》)孔子讲中庸之道,凡事都讲究中和,讲求折中,不及和过度都是不美的。这里的“五美”即有和谐之意,它和善同义。
当前应该倡导美善和谐的语文教育,美善共通,美善共融,不以善抑美,不以善欺美。语文美学不能随意拔高善的地位与作用,不能像孔子孟子时代那样,压抑人性的小善,一味地去附和大善。语文美学认为,文学就是人学,既然是人,就有肉体与精神两方面需求。肉体之善和灵魂之善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它犹豫苍鹰的两只翅膀,缺一只就不能起飞。个人物质功利性的“小善”(如健康、美、力、财富等)和人类公益的“大善”(如节欲、正义、大勇和智慧等)是同等重要的。中国传统语文教育的核心是亲大善远小善,这就给语文教育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由于社会核心价值观过分强调为社会为群体为集体的大善教育,忽略培育学生健全人格的小善教育,培养出的人才尤如损伤了翅膀的鸟儿,独立飞行的能力大打折扣,成不了“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的鲲鹏,反倒成了“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的麻雀。
语文的美是怎么转变为善的呢?可以通过“以美储善”的途径实现。不同的读者面对不同的文章,有不同的阅读期待。孔子在《论语·阳货》里提出了关于文学作品具有“以美储善”社会功能的“兴观群怨”说。《阳货》记载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指诗歌可以激发人的精神之兴奋,获得美的享受;观,因为诗歌真实地反映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状况,因而从中可观察出政治的得失和风俗的盛衰;群,则是认为诗歌有使人互相交流情感、加强团结的作用;怨,是指文学作品有干预现实、批评社会的作用。读者在欣赏文学美的同时,也让自己的道德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对于读者来说,文章美一旦被读者认识,它便具有了认识功能,有了认识价值,它便是善的。文章中的风土人情、公序良俗所具备的内容与形式的美感影响了读者,他就会披文入情,潜移黙化,爱他所爱,恶他所恶,从而实现文章的教化功能,寓教于乐,这就是善的功能。当然,也有的文章教育和认识功能并不明显,如流连风物、怡情山水的诗文,它们的审美功能高于崇善和求真的功能,痴迷于审美的读者往往囿于作者的情感,对文章的熏陶作用一无所知,这就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效果,就是“得意而忘言”的境界。读李白、徐霞客的山水诗文,会更加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受沈从文笔下的湘西风情,体会老舍作品的浓郁的京味儿,就会为祖国的多元民族文化而自豪。这时,读者的情感就可能由自卑而自信,由低沉而高昂,由悲观而亢奋。文章艺术美转化为思想美,从而实现了文学直接的审美,间接的功利效果。这就是文学“以美储善”的功能。
文学之善对于文学的真美来说,绝不是一种强加的外在范式、外在功能、外在因素。它是与真美水乳交融、相契相和、相辅相成的内在因素。善与美的统一,不是简单相加,善必须有真的品格,有美的特征,要从真美中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是揭示出来。而当下语文课堂进行善育的时候,多以贴标签的形式硬性表现出来,多采用说教与强行灌输的方式进行,这样做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事与愿违。通过道德说教的方式进行善育,与中国古代“诗言志”的文化传统相关。“诗言志”的语文美学思想片面地提出“志”,而志在国家政治语境中的主体意思是指政治上的理想、抱负。到了孔颖达才发挥“诗言志”的“志”是“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志”在《正义》中被孔颖达解释为“情”,其实,“诗言志”所由而出的最早在《尚书·尧典》中的那段话,与孔颖达《正义》明显是有抵触的:“直而温,宽而粟,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这句话的意思是正直而又温润,宽和而又严谨,刚毅而又不暴虐,简放而又不傲慢,很明显这都是指伦理道德和人格修养而言的。儒家的恭宽信敏惠与其一脉相承、大同小异。孔颖达忽视这样详备的道德修养而勉强引申其中的情感内涵是不够严谨的。“诗言志”中的“志”所强调的就是这样一种用来教育贵族后裔(“教胄子”)的道德伦理规范。于是乎,“诗言志”孤立地提“志”就与真善分离和割裂了。也就是说,当文学理论中“诗言志”转变为语文美学中的“诗言志”说的时候,“志”就变味了,因为语境变了,意思也相应地变了。如果这一古老的命题只讲诗歌的政治伦理教化功能,是正确的,但将它理解为语文美学的一般原则那就错了。毕竟“诗”与“教”并不是一回事儿。“诗”是诗,“教”是教,不能混为一谈。后人根据意识形态的需要,一定要用以说明政治之善,抽象之善,这种作法可能太不讲伦理道德了。如果语文美学中这种政教化、御用化的倾向更加突出,灌输的意味也会更强烈,感染的作用相应被弱化甚至被排斥。所以,语文美学要摒弃以善代美,以善抑美。
以善抑美,以政代美是中外古典思想史的共通性。孔子曾多次批评郑卫之声,“郑声淫”,“放郑声,远佞人”(《论语·卫灵公》)。孔子为什么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而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因为舜时代的《韶》乐遵循伦理规范,而《武》乐表现了武王武力夺权,属于大逆不道,所以,它不善。美与善之间的冲突经常是很激烈的。在柏拉图《理想国》中,提出要把诗人赶出理想国,原因在于诗歌滋养不健康的情感,教坏了理想国的战士。在当代的语文美学中,必须让美与善的关系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中,让美与善融合起来。美和善不是一种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而是一种用文本阅读实践方法统一起来的关系,只有阅读实践才能将审美经验和道德经验融合起来。当下语文课堂的教学实际情况是过分拔高或曲解文本,戴有色眼镜看问题,硬性贴标签,没有真正按照文本的内容去实施善育,即使实施了善育,也实施的是伪善教育,这一点对学生的成长极为不利,给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带来消极负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