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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九世纪的英国和法国,几乎在同一时期出现了两位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和梅里美。在他们的代表作《简·爱》和《嘉尔曼》(《卡门》)中塑造了两位著名的女性形象。简·爱和嘉尔曼这两位文学界典型的女性形象,她们的性格迥然不同,存在着善与恶、“天使”与“祸水”、外侵与保守等方面的对比,在对待女性贞操观念、金钱、法律道德、宗教等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关键词:《简·爱》;《嘉尔曼》;女性意识;差异
一、简·爱——自尊善良的反抗者
夏洛蒂·勃朗特的自传性小说《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以英国维多利亚初期的社会为背景,讲述了一位平凡的孤女为追求自由、平等的生活与主流社会规范的顽强抗争,最后实现自己理想的故事。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冲破等级制度和社会偏见的樊篱,追求自由、平等、独立的新女性形象。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应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内相继都去世了,幼年的简·爱被寄养在里德舅舅家里。但由于舅舅也因病很早过世,里德舅妈无奈之下很违心的答应丈夫领养简·爱。里德一家对简·爱是百般的羞辱和虐待:“约翰里德的蛮横,他姐妹的傲慢,他母亲的憎厌,用人们的偏心”,这一切都让简·爱过的是连仆人都不如的小姐生活。
但是,简·爱又是一个具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的人。在长期的积怨下,简·爱终于对里德一家展开了公开而坚决地的反抗。面对约翰的频频欺凌,她终于敢于还手,破口大骂其为“残酷的孩子”“你简直像个杀人凶犯……你像是个监工头……你就像那些罗马暴君”。尽管她的反抗招来的被关进恐怖的红屋子的惩罚,但她仍然坚持自己的反抗。在她决定要被送到洛伍德孤儿院去之前,她毫无禁忌的冲里德太太大发了一场脾气,把自己十年来积的怨气统统的发泄了出来,赢得了她所认为的第一次胜利。
在女子寄宿学校,简·爱的处境并没有得到改变。这所学校名为慈善机构,实则是人间地狱,校长勃洛克斯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简·爱如同出了狼窝又人虎口。这里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清规戒律极其森严,孩子们经常受冻挨饿、惨遭毒打、罚站、剪头发等等。女孩们承受着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压迫。但就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简·爱仍表现出强烈的反抗意识。她对好朋友海伦说,如果自己受到鞭打,就一定要把那个鞭子夺过来,当面把它折断,而且“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让那个打人的人永远不敢再这么打人”。这一举动是对男权统治下的不平等社会的反抗,是对自己人格尊严的维护。
出走后的简·爱,一路流浪到了北方,被圣·约翰牧师兄妹收留。圣·约翰牧师以上帝的使者自居,以上帝的意旨为借口强迫简·爱嫁给他,和他同去印度。他对婚姻的理解并非出于爱情,而是出于工作,即殉道。圣·约翰完全是围绕他自己的目的来谈简·爱的爱情。至于简·爱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的个性和需求则完全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内,他根本不承认简·爱自己有选择生活道路的权利。简·爱尽管很感激圣·约翰当初对自己的收留和帮助,也很重视他俩之间的亲情,但是她仍然没有办法放弃自己人格的独立,没有办法无限制地忍受圣·约翰提出的过分要求,去做一个殉道者,成为圣·约翰私心的牺牲品。所以简·爱断然拒绝了这毫无感情可言的使命婚姻。简·爱对圣·约翰的拒绝是女性对宗教的反抗,更是对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婚姻的反抗。
二、嘉尔曼——忠于绝对自由的“恶之花”
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文学空前繁荣,浪漫主义方兴未艾,批判现实主义来势凶猛。梅里美以其不足二十篇的中短篇小说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跻身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等文学巨匠之列。他笔下的嘉尔曼形象是世界文学画廊中成功的人物典型之一,在文学评论界引起了关于这个形象的广泛的研究和评论。但是,在过去对这一形象的分析往往是“三部曲”式的:首先,嘉尔曼凶悍残忍、阴险狡诈、厚颜无耻,是一个邪恶的人物。其次,嘉尔曼藐视、反抗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道德原则,是一个终于自己个性、为维护独立和自由不惜牺牲生命的妇女形象。最后,嘉尔曼可恶、可怕、可爱、可敬,是一朵充满魅惑力的“恶之花”。
嘉尔曼是一个长相十分迷人的尤物,在文中出现了不下于三次对其外貌、服饰和打扮的描写,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加的妖艳招人。就拿作者借唐·约瑟的眼对其进行的第二次描写为例,“她穿着一条非常短的红裙子,露出满是破洞的白丝袜,一双小巧玲珑的摩洛哥式的红皮鞋,上面系着火红色的缎带。他撩开头纱,露出双肩,以及别在衬衣上的一束金合欢花,嘴角上还衔着另外一朵金合欢花。她扭着腰肢往前走,活像科尔多瓦养马场里的一匹小母马。”她的穿着打扮,腰肢动作都是当时卷烟厂女工中最出色的,她的举手投足也最具有挑逗性。正因为如此,小说中的男主角唐·约瑟才不可自拔的迷恋上了她。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间尤物,在其美丽外表的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世人接受的心灵。她还是一个走私集团的成员,负责打探消息,充当眼线,公开的职业和身份从不固定,以巫术和美色行骗是她的专长;忠于自己,追求绝对的自由是她唯一的信条,她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得到自由。在卷烟厂伤人后,在被押解到监狱的途中,她用尽各种手段跟唐·约瑟套近乎,并最终骗得唐·约瑟放了自己。唐·约瑟出狱后又再一次遇到嘉尔曼,嘉尔曼为了报答她,做了她的情妇。
嘉尔曼是独立不羁的,她的这种性格固然有受到他们民族文化的影响,但她的性格更多的是源于她自身。她对自由的火热追求,远远的高于她的同族人。在她的思想里,自由就是一切,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任何的外在事物都不能改变她的意志。从她的身上,我们很难看到像简·爱那样的善良的因素,她的激烈的反抗,在资本主义文明看来,是罪恶的。
三、两者形象之差异
简·爱的追求是“自守型”的,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嘉尔曼德追求属于“外侵型”的,她的“埃及买卖”造成了很多人的死亡。简·爱是“天使”,她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在罗切斯特身边的,给予罗切斯特帮助,并拯救了他的灵魂;嘉尔曼是“祸水”,她将在正轨上的唐·约瑟带入歧途,走上了杀人走私的道路,并最终不得善终。对待金钱态度上,简·爱在获得遗产之后,毅然将其分成四份,自己只取其中一份,她表现出了在金钱上的慷慨,而非贪婪;嘉尔曼则是个唯利是图的人,她对待金钱从不满足,也为了金钱,她可以牺牲所有。在对待社会法则和宗教方面,简·爱是忠实的基督徒,信仰上帝,在遵守宗教道德规范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人格独立,维护自己的尊严,不会影响到正常地社会生活秩序;嘉尔曼是一切的社会文明的反叛者,她仇视一切社会法律道德体制,也不信宗教,她要以自己的手段来捣毁一切。
【参考文献】
[1][英]夏洛蒂·勃朗特.简·爱[M].吴钧燮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2]缑广飞.嘉尔曼——自由的象征[J].赤峰学院学报,2007,第28卷:97~98
[3][法]梅里美.卡门:梅里美中短篇小说选[M].王刚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9
[4]廖一梅.琥珀·恋爱犀牛[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2:65~66
作者简介:袁艺娉(1993-)女,湖北荆门人,长江大学文学院2011级中文专业本科生。
关键词:《简·爱》;《嘉尔曼》;女性意识;差异
一、简·爱——自尊善良的反抗者
夏洛蒂·勃朗特的自传性小说《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以英国维多利亚初期的社会为背景,讲述了一位平凡的孤女为追求自由、平等的生活与主流社会规范的顽强抗争,最后实现自己理想的故事。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冲破等级制度和社会偏见的樊篱,追求自由、平等、独立的新女性形象。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应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内相继都去世了,幼年的简·爱被寄养在里德舅舅家里。但由于舅舅也因病很早过世,里德舅妈无奈之下很违心的答应丈夫领养简·爱。里德一家对简·爱是百般的羞辱和虐待:“约翰里德的蛮横,他姐妹的傲慢,他母亲的憎厌,用人们的偏心”,这一切都让简·爱过的是连仆人都不如的小姐生活。
但是,简·爱又是一个具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的人。在长期的积怨下,简·爱终于对里德一家展开了公开而坚决地的反抗。面对约翰的频频欺凌,她终于敢于还手,破口大骂其为“残酷的孩子”“你简直像个杀人凶犯……你像是个监工头……你就像那些罗马暴君”。尽管她的反抗招来的被关进恐怖的红屋子的惩罚,但她仍然坚持自己的反抗。在她决定要被送到洛伍德孤儿院去之前,她毫无禁忌的冲里德太太大发了一场脾气,把自己十年来积的怨气统统的发泄了出来,赢得了她所认为的第一次胜利。
在女子寄宿学校,简·爱的处境并没有得到改变。这所学校名为慈善机构,实则是人间地狱,校长勃洛克斯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简·爱如同出了狼窝又人虎口。这里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清规戒律极其森严,孩子们经常受冻挨饿、惨遭毒打、罚站、剪头发等等。女孩们承受着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压迫。但就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简·爱仍表现出强烈的反抗意识。她对好朋友海伦说,如果自己受到鞭打,就一定要把那个鞭子夺过来,当面把它折断,而且“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让那个打人的人永远不敢再这么打人”。这一举动是对男权统治下的不平等社会的反抗,是对自己人格尊严的维护。
出走后的简·爱,一路流浪到了北方,被圣·约翰牧师兄妹收留。圣·约翰牧师以上帝的使者自居,以上帝的意旨为借口强迫简·爱嫁给他,和他同去印度。他对婚姻的理解并非出于爱情,而是出于工作,即殉道。圣·约翰完全是围绕他自己的目的来谈简·爱的爱情。至于简·爱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的个性和需求则完全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内,他根本不承认简·爱自己有选择生活道路的权利。简·爱尽管很感激圣·约翰当初对自己的收留和帮助,也很重视他俩之间的亲情,但是她仍然没有办法放弃自己人格的独立,没有办法无限制地忍受圣·约翰提出的过分要求,去做一个殉道者,成为圣·约翰私心的牺牲品。所以简·爱断然拒绝了这毫无感情可言的使命婚姻。简·爱对圣·约翰的拒绝是女性对宗教的反抗,更是对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婚姻的反抗。
二、嘉尔曼——忠于绝对自由的“恶之花”
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文学空前繁荣,浪漫主义方兴未艾,批判现实主义来势凶猛。梅里美以其不足二十篇的中短篇小说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跻身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等文学巨匠之列。他笔下的嘉尔曼形象是世界文学画廊中成功的人物典型之一,在文学评论界引起了关于这个形象的广泛的研究和评论。但是,在过去对这一形象的分析往往是“三部曲”式的:首先,嘉尔曼凶悍残忍、阴险狡诈、厚颜无耻,是一个邪恶的人物。其次,嘉尔曼藐视、反抗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道德原则,是一个终于自己个性、为维护独立和自由不惜牺牲生命的妇女形象。最后,嘉尔曼可恶、可怕、可爱、可敬,是一朵充满魅惑力的“恶之花”。
嘉尔曼是一个长相十分迷人的尤物,在文中出现了不下于三次对其外貌、服饰和打扮的描写,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加的妖艳招人。就拿作者借唐·约瑟的眼对其进行的第二次描写为例,“她穿着一条非常短的红裙子,露出满是破洞的白丝袜,一双小巧玲珑的摩洛哥式的红皮鞋,上面系着火红色的缎带。他撩开头纱,露出双肩,以及别在衬衣上的一束金合欢花,嘴角上还衔着另外一朵金合欢花。她扭着腰肢往前走,活像科尔多瓦养马场里的一匹小母马。”她的穿着打扮,腰肢动作都是当时卷烟厂女工中最出色的,她的举手投足也最具有挑逗性。正因为如此,小说中的男主角唐·约瑟才不可自拔的迷恋上了她。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间尤物,在其美丽外表的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世人接受的心灵。她还是一个走私集团的成员,负责打探消息,充当眼线,公开的职业和身份从不固定,以巫术和美色行骗是她的专长;忠于自己,追求绝对的自由是她唯一的信条,她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得到自由。在卷烟厂伤人后,在被押解到监狱的途中,她用尽各种手段跟唐·约瑟套近乎,并最终骗得唐·约瑟放了自己。唐·约瑟出狱后又再一次遇到嘉尔曼,嘉尔曼为了报答她,做了她的情妇。
嘉尔曼是独立不羁的,她的这种性格固然有受到他们民族文化的影响,但她的性格更多的是源于她自身。她对自由的火热追求,远远的高于她的同族人。在她的思想里,自由就是一切,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任何的外在事物都不能改变她的意志。从她的身上,我们很难看到像简·爱那样的善良的因素,她的激烈的反抗,在资本主义文明看来,是罪恶的。
三、两者形象之差异
简·爱的追求是“自守型”的,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嘉尔曼德追求属于“外侵型”的,她的“埃及买卖”造成了很多人的死亡。简·爱是“天使”,她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在罗切斯特身边的,给予罗切斯特帮助,并拯救了他的灵魂;嘉尔曼是“祸水”,她将在正轨上的唐·约瑟带入歧途,走上了杀人走私的道路,并最终不得善终。对待金钱态度上,简·爱在获得遗产之后,毅然将其分成四份,自己只取其中一份,她表现出了在金钱上的慷慨,而非贪婪;嘉尔曼则是个唯利是图的人,她对待金钱从不满足,也为了金钱,她可以牺牲所有。在对待社会法则和宗教方面,简·爱是忠实的基督徒,信仰上帝,在遵守宗教道德规范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人格独立,维护自己的尊严,不会影响到正常地社会生活秩序;嘉尔曼是一切的社会文明的反叛者,她仇视一切社会法律道德体制,也不信宗教,她要以自己的手段来捣毁一切。
【参考文献】
[1][英]夏洛蒂·勃朗特.简·爱[M].吴钧燮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2]缑广飞.嘉尔曼——自由的象征[J].赤峰学院学报,2007,第28卷:97~98
[3][法]梅里美.卡门:梅里美中短篇小说选[M].王刚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9
[4]廖一梅.琥珀·恋爱犀牛[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2:65~66
作者简介:袁艺娉(1993-)女,湖北荆门人,长江大学文学院2011级中文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