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监测人员和数据审核人员分别对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到2020年,全面建立山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