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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以来,河南、江苏和海南的一些地方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高举《宪法》,面对国徽。庄严宣誓:“我荣幸地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政府组成人员,我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此举引起政策面和学术界的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