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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巴”是古代活动在川东及附近的一个民族,对这个地区的开发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元前三一六年秦灭巴、蜀,在其故地置巴郡和蜀郡,从此,“巴”成了代表四川东部的地名了。 关于“巴”的得名,向有多种说法。童恩正在《古代的巴蜀》中即列举了四种说法:1.得名于河流形状(谯周);2.得名于植物(司马贞);3.得名于动物(许慎);4.得名于地形(徐中舒)。他不同意这些说法,并提出了自己的第五种看法,即得名于“石”。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