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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记者工作5年来,耳目渲染了许多新闻事实。结合本岗位具体工作及身边同事的从业经历,我认为,失实报道、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深入细致的采访推敲则会延误新闻的即时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经济成本的浪费;在客观事实面前又不得不考虑到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及新闻当事人私下透露信息的取舍问题;个人情感及价值观的倾向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对新闻事实的描述;干瘪的新闻事实与“抢眼球”的新闻发生冲突时,难免会有故意制造“噱头”的想法产生。所以,有些记者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是防止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新闻失实的发生。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刚性、长效的追查、问责、监管、惩戒机制,而阻止虚假新闻,又需要从正确的新闻观到制度法规的一系列设计。只有即时追查、有效问责、强化监管、坚决惩戒的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健全,整治新闻失实才会收到效果。
一、新聞失实产生的原因
(一)现代通讯手段的推波助澜。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新闻事业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更加公开、透明、现实。但随着信息井喷式的发展,虚假新闻、失实新闻也接踵而至。人们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随意发表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的论断,特别是随着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平台的兴起,人们的言论也更加宽泛,传播范围也随之扩大。虽然思想上的交流是有益的,但个别人为博取眼球、集聚人气、拉拢粉丝,常会随意散播一些不负责任、不符事实的言论。交流的多元化导致以讹传讹的现象不可避免,但某些媒体网站不经验证、“移花接木”,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虚假新闻在更广阔的空间得以传播,甚至推衍出更多本不应该发生的虚假新闻。
(二)新闻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欠缺 。多年的采访经验让我感受到,新闻失实现象绝对少不了记者这个角色。虽然有些记者无意报道虚假新闻,但是在不经意间,他们违反了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原则,而并不知觉。例如,有些记者为了省事省时,直接向新闻源索要文字材料,却不会过多地考虑到新闻来源的准确性与可靠性,造成报道内容老套、甚至失实。再者,有些记者虽然为了获取新闻而付出了努力,但是由于自身素质水平有限,对新闻理论的学习不足,对新闻从业者的道德规范并不是十分了解,直接导致在新闻采访的过程中对新闻事实的扭曲。或者,有的记者得到的信息并不客观真实,得到的结论并不算科学有效,而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不能及时发现,也会间接导致新闻失实的发生。甚至有些记者或许出于个人情感的“善意”,故意制造“噱头”,给客观新闻加入个人的想象和渲染,如汶川地震的“母爱短信”、玉树地震的“搜救犬牺牲”等,在一定程度上虽并不具有损害公信力或造成严重失实的影响,但也属于新闻失实。
(三)利益面前职业道德的沦丧。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一些新闻媒体由于长期获得某些企业团体的资金支持,会集中刊发甚至特意“制造”一些符合这些团体利益的“事实”,在舆论引导上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还有一些媒体,为了吸引大众眼球,博得一时的关注和知名度,有意捏造、夸大事实,人为地制造一些负面新闻,给社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更有一些记者,在采访时,为了获得新闻源相关人员提供的“好处”或感情倾向,完全出于个人目的,采取不报或虚报新闻的做法,导致虚假新闻的产生。
二、新闻失实的对策
(一)法律法规硬性约束。在新闻业蓬勃发展的时代,舆论的监督除了出于从业道德及个人的价值取舍外,更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起到硬性约束的作用,才能使传媒在正确大方向上前行。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硬性条例对新闻从业者的行为予以约定,并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对社会生产、安全稳定、公民利益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法律制裁,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介于新闻业的多元化及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和新闻来源的不确定性,不断细化和完善相关管制条例也是我国法律正在面临和努力的方向。
(二)新闻业需要自我反思、自我纠正。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应当主动查找自身工作中的漏洞与问题,针对社会中的不良作风,主动开展自我纠错行动。不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应时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方法中的漏洞,不断完善新闻出版流程,加强自身素质修养,选拔任用专业水平高、整体素质高的人员从事采访、管理等工作。在思想观念上,将新闻的真实性作为新闻的生命来看待,让社会看到新闻人坚守新闻真实性的立场。
(三)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水平及专业修养。作为一名记者,必须加强自身新闻专业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说真话、讲真事、道实情,在针对新闻事件寻找事实依据时,要运用三角学原理逼近真相,通过认真分析、科学比对、多方确认等方法,确保收集到的事实依据是客观真实、不带有个人倾向的。同时,为了采写新闻事件,记者应当深入现场,不论行之千里,或深入穷乡僻壤、矛盾重重之地,或因为采访而遭受各种磨砺坎坷及身体上严酷的考验,都应该认识到这是写出一篇好新闻而必然要经历的过程。所以,在从事新闻采访过程中,不仅不能怕苦怕累,更要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坚决杜绝新闻失实现象的发生。
(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社会各界携手“打假”。政府部门、新闻业相关的管理部门,应携起手来进一步健全完善新闻的监督管理机制,实时更新新闻行业的相关法规约束,出重拳、下猛药,加大对新闻失实现象的打击力度。同时,除了传统的法律约束外,更要合理利用新媒体和社会各界力量发挥监督作用,从而严防新闻失实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邰山虎
一、新聞失实产生的原因
(一)现代通讯手段的推波助澜。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新闻事业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更加公开、透明、现实。但随着信息井喷式的发展,虚假新闻、失实新闻也接踵而至。人们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随意发表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的论断,特别是随着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平台的兴起,人们的言论也更加宽泛,传播范围也随之扩大。虽然思想上的交流是有益的,但个别人为博取眼球、集聚人气、拉拢粉丝,常会随意散播一些不负责任、不符事实的言论。交流的多元化导致以讹传讹的现象不可避免,但某些媒体网站不经验证、“移花接木”,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虚假新闻在更广阔的空间得以传播,甚至推衍出更多本不应该发生的虚假新闻。
(二)新闻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欠缺 。多年的采访经验让我感受到,新闻失实现象绝对少不了记者这个角色。虽然有些记者无意报道虚假新闻,但是在不经意间,他们违反了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原则,而并不知觉。例如,有些记者为了省事省时,直接向新闻源索要文字材料,却不会过多地考虑到新闻来源的准确性与可靠性,造成报道内容老套、甚至失实。再者,有些记者虽然为了获取新闻而付出了努力,但是由于自身素质水平有限,对新闻理论的学习不足,对新闻从业者的道德规范并不是十分了解,直接导致在新闻采访的过程中对新闻事实的扭曲。或者,有的记者得到的信息并不客观真实,得到的结论并不算科学有效,而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不能及时发现,也会间接导致新闻失实的发生。甚至有些记者或许出于个人情感的“善意”,故意制造“噱头”,给客观新闻加入个人的想象和渲染,如汶川地震的“母爱短信”、玉树地震的“搜救犬牺牲”等,在一定程度上虽并不具有损害公信力或造成严重失实的影响,但也属于新闻失实。
(三)利益面前职业道德的沦丧。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一些新闻媒体由于长期获得某些企业团体的资金支持,会集中刊发甚至特意“制造”一些符合这些团体利益的“事实”,在舆论引导上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还有一些媒体,为了吸引大众眼球,博得一时的关注和知名度,有意捏造、夸大事实,人为地制造一些负面新闻,给社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更有一些记者,在采访时,为了获得新闻源相关人员提供的“好处”或感情倾向,完全出于个人目的,采取不报或虚报新闻的做法,导致虚假新闻的产生。
二、新闻失实的对策
(一)法律法规硬性约束。在新闻业蓬勃发展的时代,舆论的监督除了出于从业道德及个人的价值取舍外,更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起到硬性约束的作用,才能使传媒在正确大方向上前行。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硬性条例对新闻从业者的行为予以约定,并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对社会生产、安全稳定、公民利益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法律制裁,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介于新闻业的多元化及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和新闻来源的不确定性,不断细化和完善相关管制条例也是我国法律正在面临和努力的方向。
(二)新闻业需要自我反思、自我纠正。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应当主动查找自身工作中的漏洞与问题,针对社会中的不良作风,主动开展自我纠错行动。不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应时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方法中的漏洞,不断完善新闻出版流程,加强自身素质修养,选拔任用专业水平高、整体素质高的人员从事采访、管理等工作。在思想观念上,将新闻的真实性作为新闻的生命来看待,让社会看到新闻人坚守新闻真实性的立场。
(三)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水平及专业修养。作为一名记者,必须加强自身新闻专业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说真话、讲真事、道实情,在针对新闻事件寻找事实依据时,要运用三角学原理逼近真相,通过认真分析、科学比对、多方确认等方法,确保收集到的事实依据是客观真实、不带有个人倾向的。同时,为了采写新闻事件,记者应当深入现场,不论行之千里,或深入穷乡僻壤、矛盾重重之地,或因为采访而遭受各种磨砺坎坷及身体上严酷的考验,都应该认识到这是写出一篇好新闻而必然要经历的过程。所以,在从事新闻采访过程中,不仅不能怕苦怕累,更要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坚决杜绝新闻失实现象的发生。
(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社会各界携手“打假”。政府部门、新闻业相关的管理部门,应携起手来进一步健全完善新闻的监督管理机制,实时更新新闻行业的相关法规约束,出重拳、下猛药,加大对新闻失实现象的打击力度。同时,除了传统的法律约束外,更要合理利用新媒体和社会各界力量发挥监督作用,从而严防新闻失实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邰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