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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大监督工作而言,2015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发力,创新手段,屡出大手笔、大动作,使人大监督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再次升级。
工作监督:直面社会热点
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是宪法和有关法律确立的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4月23日,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的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和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29日,审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信息化建设及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30日,审议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8月28日,审议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12月24日,审议了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25日,审议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这些被审议的报告,或关注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信息化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等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心工作,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及地方债问题,直面社会热点。在审议过程中,一次次实事求是的发言,一份份求真务实的意见,承载着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国家发展的期望,对百姓民生的关切,为推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发挥了重要作用,折射出全国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实效。
司法监督:让百姓感受公平正义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底线。然而,面对“民告官”的高难度,如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在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审议中对2010年以后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他说,为了解决“立案难”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包括出台相关意见和司法解释、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提供诉讼服务在内的各种方式,并取得一定效果。2010年至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6万件,审结163.5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6.3%、15.2%。
刑罚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報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审议中介绍,检察机关不仅对刑罚变更执行这一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还对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进行严肃查办,以防止和纠正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检察机关还通过纠正冤假错案、促进文明监督、依法保护未成年和年老病残罪犯的合法权益,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
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进行审议是2015年司法监督工作的另一大亮点。随着轻微刑事案件数量的持续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司法领域日益突出的问题。为了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两高”于两年内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司法改革事项进行授权。根据授权决定的要求,“两高”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
审议过程中,三份沉甸甸的报告得到了委员们的好评。郑功成委员在会上表示,“两高”的相关工作让“人们对司法公开的认同感在上升,对司法的信心在提升。”
审计监督:对“屡审屡犯”动真格
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是人大的重要职责。按照法律规定,每年6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都要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审计工作报告。近年来,审计工作因为深入、扎实、细致,发现并公布了许多违法违规问题,被称为“审计风暴”。虽然“审计风暴”年年刮,但很多问题还是年年出现,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的作用,这一现象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主动出击解决。
2015年6月,在按照常规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整改情况,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条反馈。
这一举动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以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都是书面报告,这次是有关部门第一次进行口头报告,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整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的部门单位也提交了单项整改情况作为附件材料供会议审议。为配合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前对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调研,提出了内容翔实的跟踪调研报告供会议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说,“听取审议审计整改的报告,是加大监督力度的有效做法,同时也是监督工作的创新。” 媒体评论,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屡审屡犯”现象动真格,审计监督的力度空前。
执法检查:实现全国人大监督史上多个“第一次”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六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必须一提的是对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
发展职业教育既是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就业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克服人力资源短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是该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进行执法检查,意义十分重大。张德江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三位副委员长和20多位常委会委员、专委会组成人员以及2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3月至5月,执法检查组分为四个小组,先后到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新疆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使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张德江委员长率领检查组在河南、重庆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并在6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分組会议和联组会议两次审议张德江委员长作的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效果。结合此次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提出了执法检查必须遵循的“四项原则”,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今后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
此次执法检查实现了全国人大监督工作历史上的多个“第一次”:第一次由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任检查小组组长带队到地方进行实地检查;第一次由委员长向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报告;第一次由委员长主持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第一次在全国人大层面把执法检查同专题询问这两种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加强监督力度……这些“第一次”,深刻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更为今后的执法检查起到了示范意义。
专题询问:打出人大监督工作“组合拳”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度尝试使用了专题询问这一方式,迄今为止已经开展了18次。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三场专题询问。
6月3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议由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率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在近三个小时里,吕薇、刘德培、严以新等六位委员就如何满足国家对高素质和实用性技工人才、怎样看待职业学校“升格”和学生继续“升学”等焦点问题,分别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对于这些问题,刘延东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予以回应。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参加专题询问,沈跃跃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当天上午,辜胜阻、刘德培等八位委员就城乡饮用水安全、重金属超标、农业面源污染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询问。汪洋副总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所有问题认真做出回答。
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在两个多小时里,尹中卿、吴晓灵、彭森等六位委员就政府预算、地方债务、彩票管理、审计全覆盖等热点问题发言提问。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体育总局以及中科院等7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在三场专题询问中,询问者不回避问题,问出了气势;应询者不推诿责任,答出了实效。其中,对职业教育和水污染防治的专题询问,是结合审议执法检查和报告开展的,是将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打出了人大监督的“组合拳”,有力强化了监督效果,成为2015年人大监督工作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工作监督:直面社会热点
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是宪法和有关法律确立的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4月23日,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的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和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29日,审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信息化建设及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30日,审议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8月28日,审议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12月24日,审议了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25日,审议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这些被审议的报告,或关注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信息化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等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心工作,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及地方债问题,直面社会热点。在审议过程中,一次次实事求是的发言,一份份求真务实的意见,承载着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国家发展的期望,对百姓民生的关切,为推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发挥了重要作用,折射出全国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实效。
司法监督:让百姓感受公平正义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底线。然而,面对“民告官”的高难度,如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在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审议中对2010年以后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他说,为了解决“立案难”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包括出台相关意见和司法解释、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提供诉讼服务在内的各种方式,并取得一定效果。2010年至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6万件,审结163.5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6.3%、15.2%。
刑罚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報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审议中介绍,检察机关不仅对刑罚变更执行这一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还对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进行严肃查办,以防止和纠正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检察机关还通过纠正冤假错案、促进文明监督、依法保护未成年和年老病残罪犯的合法权益,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
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进行审议是2015年司法监督工作的另一大亮点。随着轻微刑事案件数量的持续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司法领域日益突出的问题。为了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两高”于两年内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司法改革事项进行授权。根据授权决定的要求,“两高”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
审议过程中,三份沉甸甸的报告得到了委员们的好评。郑功成委员在会上表示,“两高”的相关工作让“人们对司法公开的认同感在上升,对司法的信心在提升。”
审计监督:对“屡审屡犯”动真格
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是人大的重要职责。按照法律规定,每年6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都要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审计工作报告。近年来,审计工作因为深入、扎实、细致,发现并公布了许多违法违规问题,被称为“审计风暴”。虽然“审计风暴”年年刮,但很多问题还是年年出现,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的作用,这一现象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主动出击解决。
2015年6月,在按照常规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整改情况,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条反馈。
这一举动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以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都是书面报告,这次是有关部门第一次进行口头报告,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整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的部门单位也提交了单项整改情况作为附件材料供会议审议。为配合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前对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调研,提出了内容翔实的跟踪调研报告供会议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说,“听取审议审计整改的报告,是加大监督力度的有效做法,同时也是监督工作的创新。” 媒体评论,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屡审屡犯”现象动真格,审计监督的力度空前。
执法检查:实现全国人大监督史上多个“第一次”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六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必须一提的是对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
发展职业教育既是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就业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克服人力资源短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是该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进行执法检查,意义十分重大。张德江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三位副委员长和20多位常委会委员、专委会组成人员以及2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3月至5月,执法检查组分为四个小组,先后到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新疆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使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张德江委员长率领检查组在河南、重庆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并在6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分組会议和联组会议两次审议张德江委员长作的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效果。结合此次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提出了执法检查必须遵循的“四项原则”,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今后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
此次执法检查实现了全国人大监督工作历史上的多个“第一次”:第一次由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任检查小组组长带队到地方进行实地检查;第一次由委员长向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报告;第一次由委员长主持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第一次在全国人大层面把执法检查同专题询问这两种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加强监督力度……这些“第一次”,深刻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更为今后的执法检查起到了示范意义。
专题询问:打出人大监督工作“组合拳”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度尝试使用了专题询问这一方式,迄今为止已经开展了18次。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三场专题询问。
6月3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议由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率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在近三个小时里,吕薇、刘德培、严以新等六位委员就如何满足国家对高素质和实用性技工人才、怎样看待职业学校“升格”和学生继续“升学”等焦点问题,分别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对于这些问题,刘延东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予以回应。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参加专题询问,沈跃跃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当天上午,辜胜阻、刘德培等八位委员就城乡饮用水安全、重金属超标、农业面源污染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询问。汪洋副总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所有问题认真做出回答。
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在两个多小时里,尹中卿、吴晓灵、彭森等六位委员就政府预算、地方债务、彩票管理、审计全覆盖等热点问题发言提问。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体育总局以及中科院等7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在三场专题询问中,询问者不回避问题,问出了气势;应询者不推诿责任,答出了实效。其中,对职业教育和水污染防治的专题询问,是结合审议执法检查和报告开展的,是将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打出了人大监督的“组合拳”,有力强化了监督效果,成为2015年人大监督工作中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