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胡景生平存疑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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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鲜为人知的中共“临时中央”军委书记武胡景,是党内被错杀干部中任职最高而又平反昭雪追认革命烈士较晚的重要党史人物。他的一生确实具有传奇色彩。由于他是在苏联被错杀的,对他因何、何时被错杀一直没有准确讲法,背着“托派”和“奸细”的罪名长期默默无闻。笔者从1979年收集到讲“吴何锦”任“临时中央”军事部部长材料时,开始注意追踪。1984年5月收见武怀谔来信和武胡景材料后,笔者才敢断定“吴何锦”是武胡景。1985年,笔者应邀为《星火燎原》第二期编写《历届中央军委和中革军委主要领导人》一文,列入了武胡景,撰写了武胡景小传,第一次在刊物上披露了武胡景的概略生平。随后,笔者在拙著《红军人物志》和《中共党史风云人物》等书内发表了武胡景传略。同时,青岛市委党史办张绍麟等也发表了武胡景传略。长期不为人知的武胡景烈士,这才逐渐引起党史、军史界的关注,并在近十多年来更加广为人知。目前,网上查阅武胡景时,相关信息已多达1.3万余条。笔者浏览发现,对武胡景生平经历的介绍基本是准确的,但也的确存在着重要差错、其说不一之处,特别是笔者有关著作中存在着明显不准确处。出于对武胡景烈士的敬爱,怀着对烈士家属曾遭不幸对待的同情,也是为纠正自己缺乏根据的不实宣传,近期笔者深入查阅有关文献史料,认真进行研究考证,对武胡景烈士生平经历存在的异议、不实宣传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1.武胡景何时考入唐山交通大学?
  笔者根据武怀谔提供的材料,在《中共党史风云人物》[1]P435内称武胡景1919年“秋考入唐山交通大学。他积极参加响应北京五四运动的唐山各界爱国斗争”。《武怀让传略》[2]称“1918年秋,武怀让考入唐山工业专门学校(交通大学前身)”。笔者近期经考证,上述说法均不准确。其一,据武怀谦(武胡景大哥)1958年写的《烈士武胡景简历》称:“1918(年)胡景考入焦作矿务专门学校,是英国人办的,在该校读书一年,因反对英国人压迫学生闹学潮,被开除。”1957年后给王世英信中称“一九二一年吴福敬在唐山交通大学读书”。另据《中共焦作历史大事记》称,1919年“夏……孟县、修武、武陵籍学生董希舜、武怀让等,借暑假返乡之机,联络学者、工商界爱国团体,宣讲‘五四’经过”。其二,据武胡景妻子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称:“1918—1921焦作矿专学习”,“1921夏—1924夏唐山交通大学”。考虑侯志与武胡景1926年10月在莫斯科结婚,夫妻一起生活十余年,她的说法较为可信。其三,据曾涌泉在《唐山交通大学早期革命活动》[3]P19称:“一九二二年夏,我考入交大预科二年级,秋季入学。同武怀让(后改名吴湖景)……等同学。”“大约一九二三年内,我们一班的武怀让,邹元昌……等,先后加入CY(社会主义青年团)。我是一九二四年春入团的。”迄今为止,未查见武怀让1919年秋考入唐山交通大学的原始材料。依现有史料判断,武怀让似于1918年秋考入焦作矿务专门学校,参加五四学生爱国运动。似于1921年夏考入唐山交通大学预科一年。1922年秋与曾涌泉同在二年级一班学习。
  2.武胡景何时参加北京大学马克思学习研究会?
  《武怀让传略》称,“1920年3月,李大钊等人在北京举办马克思学说研讨会,武怀让参加了研讨会”。经考证,当时担任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书记的罗章龙称,“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发起启事1931年11月17日刊于《北大日刊》”。发起人19人内并无武怀让。据罗章龙记载先后参加该研究会的多达123人,名单内亦无武怀让。唐山只有邓培、梁鹏万。[4]P60-67
  3.1922年10月开滦五矿大罢工中武胡景是否为交通大学学生的主要领导人和“五人代表”?
  《武怀让传略》称:“1922年8月……武怀让、邓培根据党的指示,秘密开展工作。”“10月,武怀让利用‘双十’之机和邓培一起组织游行示威。”“武怀让在交大召开紧急会议,鼓动学生停课募捐。会议选出武怀让等五人代表,要求校长停课,被校长俞文鼎指为非法。”经查《唐山革命史资料汇编》各辑原始文献和罗章龙等回忆,上述讲法未得到证实。
  其一,时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总部副主任的罗章龙称,他和王尽美、邓培组成了罢工的最高组织——党团。10月19日“成立了‘五矿工人俱乐部’,即罢工行动总指挥部。成员有:文虎(即罗章龙)、王尽美、邓培、梁鹏万、阮章、彭礼和……等二十余人。参加总指挥部的……还有唐山交大党支部的董宏遒、徐元启等”。[3]P19-20罗章龙几次讲话均未提到武怀让。罗章龙又讲,“唐山大学……随后发展了中共党与团的组织,党员有董宏遒、徐元启等”。
  其二,曾涌泉与武怀让同在一个班,一起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讲他们学生参加开滦五矿大罢工活动亦较具体,但亦未讲武怀让是交大学生主要领导人。他讲武是大罢工后1923年才入团的。他称“交大党团的负责人是武怀让”,是指1924年,决非1923年前大罢工时。另侯志写《武胡景简历》是“1923年加入共产党”。武怀让肯定不是1922年10月开滦五矿大罢工前入团、入党的。他并非党员如何能成为大罢工主要领导人?
  其三,据查1922年11月13日《唐山交通大学学生赈工会公告》,“总干事李鸿斌,书记张剑鸣、蔡庸”。据李鸿斌称:“1922年11月12日晚间召开同学全体大会……决定次日全体同学结队上街游行,进行演讲募捐,并决定成立赈工会,公推由我任总干事分函各大报纸向全国支援。”校长俞文鼎11月16日早晨贴出布告,开除班长李鸿斌、方刚、耿承、陈嘉宾、马如邴等五人。[5]P10-14遍查有关材料,未见有讲武怀让是“五人代表”之一的记述。
  4.武胡景何时赴苏联入东方大学?同行有哪些人?
  《武怀让传略》称,“1924年7月,中共中央派武怀让带领13个党员到苏联……唐山交大同去的有曾涌泉、张树德等4人”。《武胡景简历》亦是写“1924.7—1928.3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经查有出入:其一,刘锡五的《干部履历表》填写“一九二四年八月在北京由吴夫敬(武迈五)介绍入团”。他在于1949年亲笔写的简历内称,“一九二四年八月间,在北平由武迈五(吴夫敬)介绍我入团后,他不久到苏联去”。据此可以判断,武怀让不可能于1924年7月赴苏联,似于8月下旬或9月上旬从北京动身。其二,《聂荣臻年谱》上卷称1924年12月27日“在‘团员一周报告表’中说:(一)……与刘伯清谈唐山来的同志取假名字问题”。似指武怀让等人。表明他们不会是在1924年7月抵莫斯科。其三,曾涌泉称“约在一九二四年暑假前两个月,党中央有个通知,要交大党组织送五名较好的党团员去苏联学习……中央批准的是五个人:武怀让(武胡景)、李桂林、李特、刘继增和我”。这一批除唐山五人外,湖南还去了三个同志。[3]P37曾涌泉所谈应是准确可信的,因为李特(原名徐克勋)确是唐山交通大学这一批赴苏联入东大学习的。   5.武胡景是否担任过中共旅莫斯科支部书记?
  《山东党史人物传》[6]P295称:“他先后担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莫斯科支部书记和中共旅莫斯科支部书记。”笔者在《红军人物志》等内称“曾任中共旅莫斯科支部委员、支部书记”。《武胡景传略》称他担任“中共旅莫党团支部书记”。《党史纵横》载文称“1924年7月,武胡景同志被中央派到莫斯科,接替罗亦农任中共在莫党支部执行委员(书记)”。[7]笔者近期查阅历史文献史料,认真进行考证,目前获得如下史料和初步看法。
  (1)“中共旅莫党团支部”称谓不准确,根本无此组织。据查,1921年冬,罗亦农、刘少奇、任弼时等第一批中国学生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后,于1922年初成立了中共旅莫斯科支部,同时成立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归旅莫党支部领导。此后一直是党团两个支部,从来没有过党与团混编的“党团支部”。
  (2)据中山大学中共旅莫斯科支部历史文献记载,第一期党支部(1923.4—10)书记罗亦农;第二期党支部(1923.10—1924.4)书记彭述之;第三期党支部(1924.5—7)书记彭述之(1924年8月回国);第四期党支部(1924.7—1925.1)书记罗亦农(1925年3月回国);第五期党支部(1925.1—5)书记陈乔年(1925年春回国),后王一飞;第六期党支部(1925.5—10)书记王一飞(1925年8月回国);第七期党支部(1925.10—1926.1)书记袁庄云。其中并无武胡景。[8]
  (3)据东方大学青年团旅莫斯科支部历史文献记载,1921年8月至1923年4月,团支部书记罗亦农;1924年10月,书记王一飞,执行委员有:汪泽楷、王若飞、陈乔年、袁庆云。候补委员尹宽、刘伯坚。1924年10月至1925年4月,团地委书记刘伯坚。执行委员有:王若飞、陈乔年、袁庆云。据《聂荣臻年谱》上卷称,1924年“12月12日,出席团的团委会议……由刘伯坚报告团的支部改选问题。全团总人数117人”。“12月27日在‘团员一周报告表’中说……与刘伯青谈唐山来的同志取假名字问题。”至晚至1925年4月,并未查见武胡景担任共青团旅莫斯科地方执委会书记的记载。但不排除他1926年后曾担任过此职。
  (4)证明武胡景担任中共旅莫支部执行委员的材料有:其一,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称:“1926年10月武胡景与侯志结婚(武当时是旅莫支部三个领导人之一,后任中国共产党旅莫支部书记)。”其二,《朱德年谱》(上)称1925年7月9日入东方大学。“8月上旬……朱德被选为中共旅莫斯科支部执行委员会委员”。《关于朱德去苏联学习的背景资料》称,1925年“8月上旬,当第二批旅欧回国人员到达莫斯科之后……旅莫支部执行委员刘伯坚、武胡景和穆青等参加执委工作,朱德被选为执行委员”。[9]其三,据复印的东方大学旅莫支部《每周活动研究成绩表》(1925年12月12日至19日)填写内容有:“谈话 人名 武胡景 题目 个人历史和批评及我个人目前的工作和责任 时间 2 结论 批评后……目前的工作分两种:1.小组工作2.特别注意女同志。注意一般的工作,未得效力。彼只持感情且自暴自弃,把自己赤裸裸摆在团体前,且互相诚挚的监督。”此表是原始文献,证明1925年12月19日前后,武胡景似曾担任党支部执行委员兼党小组长。其四,据广州市政协副主席饶卫华1964年时称,他1926年10月被派到苏联入东方大学学习,“我到莫斯科时,旅莫支部书记是王仁(人)达。以后他调国际东方部工作,由武胡景接替”。“武胡景任旅莫支部书记时,成为小宗派活动的头子,在1927年的一年,支部闹得不团结……最后把武胡景撤换了。”[10]
  综上所述,武胡景似于1925年秋担任过东方大学中共旅莫斯科支部执行委员,但肯定未曾担任过书记。据《王稼祥年谱》称,1926年6月下旬,中山大学党团员大会发生激烈争论,分成拥护与反对中共旅莫支部两派。被校长宣布解散中共旅莫支部,中共党员一律加入联共为候补党员,归联共莫斯科一个区委领导。此后中山大学已无中共旅莫支部。但是1926年6月后东方大学的中共旅莫斯科支部是否同时被撤销,尚未查到准确的文献史料。因此,武胡景1926年下半年至1927年,是否担任过东方大学中共旅莫支部书记,仍需继续考证查实。
  6.武胡景是否担任过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
  《武胡景传略》称:“1926年2月……李立三、蔡和森、武怀让、向警予参加共产国际第六次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和赤色职工国际会议。”又称:“1925年……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武怀让经常陪同邀请的共产国际领导和苏共领导人到中山大学。”《党史纵横》刊文称:“1928年春……(因‘江浙同乡会’事)以中共驻莫党团支部书记兼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向共产国际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并会见了斯大林。”[13]经考证,其一,据《中共代表团在共产国际的活动》[11]称:“一九二五年十月下旬,党中央派中共代表李立三、蔡和森、向警予、李一纯和翻译沈泽民乘船经海参崴,去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六次执委扩大会议。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三日,李立三……在会议上作了发言。”其中并无武怀让。还在东方大学学习的武胡景,也不可能担任中共代表出席共产国际会议,似有可能担任代表的翻译。其二,据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名单,1925年11月至1927年初是蔡和森和李立三(1926年春回国)。1926年11月至12月,谭平山担任中共出席共产国际第七次执委扩大会议代表,并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他于1927年春回国。1927年11月10日,中央“决定派陈独秀(未接受)、苏兆征、李立三为代表赴共产国际”,1928年2月13日中央又决定代表增加向忠发,书记苏兆征,副书记向忠发,秘书李震瀛。代表另有何务光、夏文法、张之钰、赵武、陈国梁。3月1日后增加糜文元、郑耀华、储志强、王宝堂、顾干发、刑红珠(女)、刘群先(女)共15人,其中并无武胡景。[7]   7.武胡景是否为营救蒋经国会见过斯大林?
  《党史纵横》刊文称:“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消息传到苏联,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十分震怒。”“很快,苏联特务机关秘密逮捕了蒋经国。武胡景闻讯后,通过共产国际去见斯大林。他对斯大林说……斯大林认为武胡景讲得有道理,于是同意释放蒋经国。交由中国旅莫党团支部管制监督。”[12]P47经查有关文献史料,上述讲法不准确,无事实依据。
  其一,武胡景一直在莫斯科东方大学,并未在中山大学担任中共旅莫支部书记。据陈独秀1925年10月28日给“中共莫斯科区委”信称,“共计103人到中山大学学习。他们到达莫斯科后应加入区委(24名党员,67名共青团员)……中山大学要成立支部”。[13]P728-729另据《张闻天年谱》上卷称,1925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莫斯科支部(简称旅莫支部)在中大成立。负责人任卓宣”。《王稼祥年谱》称,1925年“12月 中山大学中共旅莫斯科支部书记任卓宣找王稼祥谈话”。1926年“6月下旬 参加中山大学党团员大会。会上形成赞成和反对中共旅莫支部的两派意见,争论非常激烈,连续开了4天……中山大学校长狄迪克在会议结束时,宣布解散(中共)旅莫支部。从此,中山大学学生中的党组织归联共(布)莫斯科市的一个区委领导,对党员进行审查,中共党员成为联共(布)候补党员”。蒋经国一直在中山大学学习,并加入共青团,他同在东方大学的武胡景在党与团组织上并无关系,何况至1927年夏中山大学已无中共旅莫支部。武胡景与蒋经国不在一个单位,说武胡景营救蒋经国缺乏可信依据。
  其二,据时在中山大学学习的盛岳(盛忠亮)著《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中国革命》称,1927年上海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中山大学学生开会声讨蒋介石叛变革命。“蒋经国是登台演讲的学生之一,当时他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他那雄辩的演讲赢得了全体学生雷鸣般的热烈掌声。”“一九二七年四月十六日,《消息报》……发表了这篇演说的情况。”“几天之后,蒋经国发表了一个公开声明,谴责他的父亲蒋介石是他的敌人。这分声明被塔斯社译为多种文字广泛散发。”[14]P136-137另据《蒋经国传》称,“第三国际,非但没有因为父亲的事迁怒儿子,且在苏联政府的安排下,选送到列宁格勒,进入红军军政学校深造”。[15]P52
  综上所述,说蒋经国被秘密逮捕是经武胡景找斯大林才营救出,无事实根据。
  8.武胡景何时离开莫斯科回国?
  《山东党史人物传》称,“1928年秋,武胡景回国”。笔者在《红军人物志》内称,“1928年4月回国”。《武怀让传略》称:“1928年夏,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会前,武怀让将王明的情况反映给周恩来、瞿秋白等领导。”“武怀让积劳成疾,住进医院。参加会议的周恩来与李立三、蔡和森等人前往医院看望。”称武“1928年夏”回国。经认真查阅文献史料,上述讲法均不准确。
  其一,如果开六大期间武胡景仍在莫斯科,他似应出席六大。但据查《中国共产党第一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8],出席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中共六大代表,共142人,内有表决权的代表84人,其中并无武胡景与侯志。如前述第五个问题的分析,武胡景似曾于1925年冬至1926年上半年担任过中共旅莫斯科支部执行委员,1927年可能担任过中共东方大学旅莫支部书记,则理应被选为出席中共六大代表;因许多普通党员、共青团员亦成为无表决权代表出席大会。说周恩来、蔡和森、李立三等都认识他,却又没让他与侯志出席六大,令人费解。
  其二,据1956年8月6日侯志亲笔所写《侯志自传》称,“一九二五年十月至一九二七年底二八年初 在莫斯科KYFB(东方大学)学习”。“于一九二八年初,即被派回国参加工作。”另据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和《侯志简历》称,“1928.3 调回国内之后,武胡景和侯志基本上在一起为党工作”。“1928.3—1928.5回上海接组织关系,因上海地下党组织遭严重破坏而未能接上”,“1928.5—1928.7回山东,在孔王庄接上组织关系”。另侯志于“文化大革命”初期写给女儿武华的亲笔信内称“于1928年初回国”。[16]
  综上所述,武胡景与侯志应是1928年初离开莫斯科回国。
  9.武胡景是否担任过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笔者在《红军人物志》和《中共党史风云人物》内均讲,武胡景1929年7月21日从济南越狱后,“10月到上海中共中央组织部任组织科科长”。现经多方查阅文献史料,并未得到证实,实属不准。目前查到的有关讲法主要有:其一《侯志自传》称1929年“在八九月间,武胡景同志与一山东省委负责同志共同越狱至上海后,中央即将武胡景和我调至江苏省组织部工作,任组织干事,工作至十二月底”。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称,“1929.10—1929.12 上海中央组织部干事”。另侯志给武华信内亦称,“你父亲……在一九二九年曾在中央组织部工作”。其二,据1983年4月尹才一回忆讲,1930年“一月初,党中央派关向应和党中央组织干事武胡景与团中央负责人李子芬三人来到唐山组织总暴动……我作为团市委书记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到二月中旬……省委就让武胡景接替了刑克让担任唐山市委书记,他搬进了我原来住的房子。”从上述史料分析,武胡景与侯志是夫妻关系,当时在上海住在一起,侯志亦在中央组织部工作,如果武任过组织科科长,侯不会讲任干事;而武胡景如是在江苏省委组织部工作,也不会被党中央派随关向应到唐山。较为可信的是武胡景是担任中央组织部干事。
  10.武胡景是否出席过中共六届四中全会?
  《山东党史人物传》称,“1931年1月,他参加了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会后又赴哈尔滨”。《武怀让传略》称,1931年1月7日“中共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武怀让在这次会上提出,六大确定的路线基本是正确的,但应把党的工作转移到农村,城市工作为配合”。“1931年元月,中共中央派武怀让到东北传达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经查阅文献史料,上述讲法得不到证实。主要依据有:   其一,据1931年1月28日发表的《反四中全会代表团告同志书》称,支持四中全会的是“向忠发、周恩来、瞿秋白、陈绍玉(陈绍禹即王明)、沈泽民、王稼祥、陈原道、夏曦、李维汉、贺昌、任弼时、关向应、温裕成等19人;反对四中全会的是:史文彬、张金保、肖道德、陈郁、徐锡根、罗章龙、王凤飞、徐兰芝、袁乃祥、韩连会、邱泮林、王克全、何孟雄、沈先定、许畏三、余飞16人”。另据1935年7月11日《社会新闻》第二十卷第二期刊文称,出席者尚有顾顺章、张昆弟。据罗章龙、张金保等回忆讲,出席者还有:卢福坦、康生、袁炳辉。[17]P111-116《陈云年谱》上卷第110页称,陈云出席了四中全会,《秦邦宪(博古)传》第79页称,秦邦宪也参加了四中全会。以上共37人,已为党史界普遍公认。其中并没有武胡景(武怀让)。
  其二,经考证出席六届四中全会的上述37人中,中央委员14人,候补中央委员8人。武胡景并非委员或候补委员。列席会议的15人,是共青团中央、全总党团、海总党团、铁总党团、江南省委、苏准会和两个苏区代表。并非党的白区省市委均有代表列席。而天津原北方局书记贺昌,新成立的顺直省委书记陈原道,省委职工部部长、候补中央审查委员张昆弟,全国铁路总工会委员长、候补中央委员徐兰芝,均出席了六届四中全会。时任天津市委书记的武胡景,似不具备出席中央四中全会条件。迄今未查见证明他出席了六届四中全会的可信文献史料。
  11.武胡景何时被调到上海担任中共“临时中央”军委书记?
  《红军人物志》称,“1932年初调上海,任中共临时中央军事部部长”。《山东党史人物传》称,“1932年,武胡景被调到上海中央军委担任军委党组书记”。《武怀让传略》称,1931年“12月,中共中央军委书记周恩来、李富春等同志要离开上海到苏区工作,为了保证中央军委的工作不断线,便召开会议研究担任中央军委要职的人选,首先是张国焘,然后是武怀让。由于张国焘的推诿,最后决定由武怀让担任中共临时中央军委书记。12月底,伍豪、陈云等联名致信满洲省委书记罗登贤,要他亲往北满调武怀让到上海”。经考证,后种讲法存在严重不实。
  其一,张国焘早于1931年5月即离开上海进入鄂豫皖苏区,此后再未回过上海,这已是熟悉中共党史的人所公认的事实。何况1931年2月他回国后即是中共中央三常委之一(另是向忠发、周恩来)。依他在党中央的资历,岂能担任“临时中央”军委书记?
  其二,据查《周恩来年谱》和《陈云年谱》等权威著作,均未讲过1931年12月开过军委会议,年底周、陈等联名写信给罗登贤。且陈云这时仅是“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特科负责人,并非中央常委,他管不到军事工作。《聂荣臻年谱》上卷第78页称,1931年“12月上旬在上海家中,同张瑞华招待周恩来夫妻,送别周恩来前往中央苏区”。《周恩来年谱》称,1931年“12月上旬离开上海”,“12月22日到达长汀”。“伍豪”——周恩来怎么会在“12月底写信给罗登贤呢”?显然不符合历史实际。
  其三,据《侯志自传》称,1931年1月“四中全会至1932年1月间(任)北满特委委员、妇女部长”,“1932年1月至33年春在中央军委会担任秘书及交通工作”。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侯志简历》称,“1932.1.26—1933.5(武胡景担任)上海中共临时中央局军事部部长,书记(日本进攻上海时)(侯志担任)中共临时中央局军事部秘书长”。另据柯庆施《自传》称,“一九三二年初,上海一月二十八日抗战时,我被调到中央军委工作。时在军委有吴福晋(是从满洲调来的,……)”。
  综上所述,考虑侯志与武胡景是夫妻关系,一起在哈尔滨工作,并生下女儿,又一起调到上海,同在军委工作任秘书,她所讲的应是准确可信的。即武胡景与侯志是1932年1月下旬抵达上海的。决定调武胡景和柯庆施到“临时中央”军委工作,似系1931年12月上旬以前,由主管军事工作的中央常委周恩来同曾任军委代理书记(军事部代理部长)李富春、军委参谋长聂荣臻等决定的。因为“临时中央”常委博古、张闻天、卢福坦等并不熟悉武胡景与柯庆施此前经历、任职和表现情况。考虑当时白区“临时中央”军事工作主要是负责发动抗日武装斗争和从事兵运工作,曾经组织越狱成功、在唐山组织过兵变、在哈尔滨最早动员组织抗日武装斗争的武胡景与参与过组织兵变、担任过红三军团红八军政治部主任的柯庆施,应为合适的人选。
  12.武胡景究竟何时改任中共上海中央局保卫部部长(特科负责人)?
  《红军人物志》称,1933年“8月任中共上海执行局保卫部部长”。《山东党史人物传》称,“1933年负责中央保卫机关工作”。《武怀让传略》的讲法自相矛盾,第115页称,“1933年1月17日,特委书记陈云离开上海。武怀让与其商量特科人员变动的问题……组织部长康生不再兼特科工作,任命肖寿煌、王世英、欧阳钦为一、二、三科负责人”。在第130页又称,“1934年春,武怀让改任中央执行局保卫部部长,主持原中央特科工作系统”。经查历史文献并研究考证,《传略》的讲法缺乏史实根据。
  其一,据《陈云年谱》称,1931年“9月中共中央特别委员会再次调整,委员陈云、康生、潘汉年、陈寿昌、杨森(即龚昌荣,化名邝惠安——笔者)”。又称,“至一九三二年陈云调离中央特科”。1932年“3月14日……陈云任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全总党团书记”。细查此后至1933年1月,陈云并未再主持中央特科工作。《传略》所谓武怀让同“特委书记陈云”商量决定人员变动等,显然不符合史实。
  其二,据王世英“简历”填写“1933.1 调回上海中央军委工作,军委委员、后代理书记”。他在《历史自传》内写到,1933年1月“到上海直接参加中央军委情报工作,代号‘中兴公司’”。王世英1933年1月并非到特科“新新公司”工作。另查欧阳钦早于1931年秋即赴中央苏区。《传略》误把欧阳新(或生)说成欧阳钦。   其三,据《侯志自传》称,“1933年春,中央又调武和我至上海中央保卫部工作”。侯志“1933年春至35年7月在上海中央局保卫部担任秘书、秘书长、保卫部情报科科长”。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侯志简历》内填写,“1933.5—1935.7上海(武胡景担任)中央保卫部部长 (侯志担任)中央保卫部秘书长”。另据柯庆施1943年10月18日称:“吴福晋始终留在上海。当我1934年(春)回到上海时,首先来找我的是他。以后同他见过几次。那时我知道他在特科工作。因为我去上海后,中央局要我做友军工作,开始决定属于特科的,以后才改变。”
  其四,1932年3月陈云离开特科后,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仍有康生、潘汉年、杨森(邝惠安)三人在上海。但到1933年,“潘汉年二月间经过香港到瑞金”[18]P32。康生于1933年7月到莫斯科。此前似决定调武胡景负责特科工作。
  综上所述,武胡景与侯志从临时中央军委代号“中兴公司”调到特科(保卫部)代号“新新公司”的时间,应是1933年5月。由于侯志和武胡景是夫妻,两人一直住在一起,侯志随身还带着二女儿,她住机关。所谈较为准确可信。
  13.武胡景是否担任过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代理书记?
  笔者根据回忆资料在《中共党史风云人物》内称,武胡景1934年“10月上海中央执行局遭到严重破坏,他主持组成中共上海‘临时中央’执行局,担任代理书记,仍兼管特科”。“1935年2月19日,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又一次遭到破坏。3月17日,根据共产国际代表指示由他与刘仲华、贺昌炽等组成5人的‘上海临时中央局’。”上述讲法显然不准确。首先“上海临时中央执行局”称谓不准确。确切称谓应是“中共上海中央局”——见之于许多原始文电。其次,迄今未查见武胡景1934年10月至1935年3月担任“上海临时中央局”代理书记的准确依据。
  笔者目前查到的有关文献史料主要有:
  (1)2007年9月出版的《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内的原始文电[19]P258、295,对中共上海中央局的组织变动,主要有如下记载:
  其一,1934年7月3日赖安给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电称,“斯拉文(指上海中央局书记李竹声)和另16位同志被捕”;7月10日“王明和康生给盛忠亮的电报”提出,“在上海恢复我们的领导机关”。7月25日“中共上海中央局,盛忠亮和格伯特(共产国际联络部驻上海代表)给皮亚特尼茨基的电报”,均表明李竹声被捕后,是由盛忠亮主持上海中央局工作。
  其二,1934年9月“盛忠亮致中共中央的电报”提议:“重建党在中国国统区的领导机关——上海中央局”,“为了减轻(中共)中央和上海局的工作,在中国国统区的最重要地区设置(中共)中央全权代表”。“全权代表不参加(中共)上海中央局的日常工作,但他代表(中共)中央监督上海中央局的工作并传达(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指示。”“该局(指上海中央局),剩下的两名成员(指盛忠亮和黄文杰——译音)都很有名,他们继续留下工作会很困难。”随后(中央红军长征离开瑞金以前),中共中央给盛忠亮的复电,指示“在上海设立中共中央全权代表,其职能是米茨凯维奇所指出的……我们临时任命暂时米茨凯维奇(盛忠亮俄语名)为代表”。批准临时上海中央局由乔(音)、科尔萨科夫(黄文杰)和鲍托(音)组成。“乔”指盛忠亮的化名华桥;“鲍托”指徐宝铎。
  其三,1934年12月29日“中共上海中央局给王明和康生的信”称,“十月党中央驻上海代表盛忠亮同志(米茨凯维奇)和其他五六位同志被捕,上海的三部无线电台暴露”。“10月底和11月初……同时被捕的有组织部部长徐宝铎(前共青团中央局书记)。”“现在(中共)上海中央局书记处成员只剩下两个人:我(黄文杰)和负责文化宣传工作的一个同志(指朱镜我)。”以上记述表明1934年10月至12月底,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代理书记是黄文杰,另两位常委(“书记处成员”)是徐宝铎和朱镜我。其中并无武胡景。
  其四,前述由“海兰”(黄文杰)署名,于1934年12月29日从上海写出的信,还称“由于9月特科遭到几次大破坏……,鉴于敌人加强搜索特科负责人及其住所,我们不得不暂时停止他们的活动。这两位同志请求允许去莫斯科,我和‘老头子’(指国际代表格伯特——译者)已经同意了,只是因为通信联系不畅,我们暂时把他们留在这里”。这里的“两位”特科负责人,显然指的是武胡景和欧阳新。亦表明这段时间武胡景并非“上海临时中央局”代理书记。
  其五,1935年3月22日“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给共产国际执委会和中共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团的信”称,“今年2月19日,我们党在上海的领导机关又被敌人……发现。中央局的所有成员和中共中央的代表(黄文杰——译音)被捕”。“很快就成立了‘临时中央’局,并于3月19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在共产国际代表的领导下,从中华全国劳工联合会执行局,特科,共青团和中共中央代表所领导的组织的工作人员中挑选了五位同志,组成了负责履行中央在白区的职责的新的中央局。局内分工如下:(1)A同志(指刘仲华——译者)领导特科工作……。(2)B同志(指饶漱石——译者)负责中华全国劳工联合会执行局的工作。(3)C同志(不详)负责共青团工作。(4)D同志(指浦化人——译者)领导商业局、联络局、组织部和宣传部的工作……。(5)F同志(指贺昌炽——译者)领导军事部和白区一些组织的工作,同时负责恢复组织部的工作。我们的日常工作由D和F主持,A同志有时也参加中央局的会议。”此足证明1935年3月17日重新组成的上海临时中央局,并没有武胡景,事实上他此时已在莫斯科。
  (2)《侯志自传》和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均没讲过武胡景曾经担任过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代理书记。侯志1934年至1935年7月担任上海中央局保卫部秘书长。他与武胡景是夫妻关系,在上海一直住在一起。如果1934年10月起由武胡景主持成立“上海临时中央局”并代理书记,其工作面必然扩大,接触、见面、开会必然增多,侯志岂能不察觉?何况按工作需要,武胡景对此事没必要对妻子保密,因为她是保卫部秘书长,需要及时了解好做工作。而侯志称“1934年末1935年初,武胡景与欧阳新同志赴莫”。更证明武胡景不可能在1935年3月17日仍在上海。   (3)其他有关材料:其一,刘顺元《三十年代党中央机关在上海的片断情况》称,“一九三四年九月八日,组织上调我到上海中央局工作……。当时,上海中央局书记是黄文杰(抗战时曾担任西南局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朱镜我(抗战时期在皖南去世),组织部长吕文远(现在武汉市教育局)。原来中央局书记是李竹声,李叛变后是华樵(即盛王龙——应是盛忠亮——笔者),华樵后才是黄文杰”。[20]P10-12其二,1933年底担任“全总党团书记兼秘书长”的袁孟超在《一九三三年中共江苏省委的一些情况》内称,1934年“六月,中央局书记李竹声被捕叛变……;十月,接替李任中央局书记的盛忠亮被捕叛变”。[21]P5-7其三,毛齐华在《我党早期的‘地下’电台》内称,“电报密码是由中央上海局书记李竹声爱人沈谷兰(解放后在中央卫生部工作)前来联系传送的”,1934年6月27日沈谷兰突然来我家紧急通知说:‘昨天阿竹正在马列斯新村书记处开会时,和其他参加会议的人一起被捕了’”。“1934年10月,……上海局临时负责人盛忠亮被捕。”[22]P11-21
  综上所述,历史文献记载和当事人回忆史料均足证明,1934年6月李竹声被捕叛变后,上海中央局由盛忠亮主持工作;10月盛忠亮被捕叛变后,由黄文杰担任“上海临时中央局”代理书记,直至1935年2月黄文杰被捕。此后重组的“上海临时中央局”由刘仲华主持。史实充分表明武胡景1934年10月至同年底仍然担任“上海临时中央局”特科负责人(保卫部部长),他未曾担任过中央局代理书记。
  14.武胡景究竟何时离开上海赴苏联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七大的?
  笔者在《中共党史风云人物》内称,“1935年3月他和侯志与饶漱石、陈刚等秘密赴苏联莫斯科”。《武怀让传略》称,“1935年春,党中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派武怀让到苏联学习,并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经过查阅历史文献和史料认真考证,上述讲法显然不准确,需要纠正。主要依据有如下几点:
  其一,前引共产党国际原始文电“中共上海中央局给王明和康生的信”称,1934年12月29日,“鉴于敌人加强搜查特科负责人及其住处,我们不得不暂时停止他们的活动。这两位同志请求允许去莫斯科。我(黄文杰)和‘老头子’(共产国际联络处驻上海代表格伯特)已经同意了。只是因为通信联系不畅,我们暂时把他们留在这里”。所讲“两位同志”应是指武胡景和欧阳新,因为他们正是“特科负责人”。该信又讲,“[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是否按时召开?如果轮船的问题能很快解决,那我们就能派华北的一位[中共]中央代表(指孔原)、阿石(饶漱石)和特科的几个负责人以及地方的一些负责人前往莫斯科参加代表大会”。另1935年3月22日“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给共产国际和中共代表团的信称,“我们派遣阿石(饶漱石)和贾同志前往苏联作为出席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19]P332-333从中看出,武胡景赴苏联出席国际七大,并非中共中央决定派遣,而是“上海临时中央局”决定的;亦并非于1935年3月同饶漱石一起离开上海的。
  其二,据《侯志自传》称,“1934年末1935年初,武胡景与欧阳新同志赴莫后,即决定刘子华、易光和我三人负责保卫部全部工作责任,并兼情报工作,刘子华负总责,易光负一部分工作”。侯志口述《武胡景简历》称,“1935年初,武赴莫准备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称她自己于“1935年7月赴莫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由于侯志时任上海中央局特科秘书长,她与武胡景一直住在一起,所讲武胡景离开上海的时间应是准确可信的。
  其三,其他史料,据武胡景大哥武益吾所写《烈士武胡景简历》称,“1935年后我再赴上海,只见着弟妹侯志,说胡景已赴苏联休养”。[5]P77据抚养武胡景、侯志长女的史文华称,“直到一九三五年七月她妈侯志去苏联任职时才离开”。[23]另据时任“上海临时中央局”交通工作负责人的陈刚传记称,“一九三五年五月,陈刚告别年轻的妻子,随同孔原一道去莫斯科,出席了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24]P217
  综上所述,事实应是武胡景和欧阳新于1935年初,离开上海赴苏联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七大的。
  15.武胡景是否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
  笔者在《红军人物志》内称,武胡景是“被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此后出版有关著作亦多持此讲法。近期笔者经过深入查阅有关历史文献与史料,未能得到证实。目前收集到的史料能够证明武胡景同侯志均出席了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但不能证实武胡景曾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主要有如下几点依据:
  其一,《侯志自传》称,“到莫后,参加了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接着列席了少共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由于我与武胡景同志对王明同志在国内工作有意见,并在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和中国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就开始揭露了中国共产党在白区组织的真实情况,打破了王明同志在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夸大吹嘘,有伤王明同志的尊严。”侯志口述简历称,“1935.7—1935.9在苏联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武和候都是正式代表”。但侯志从来没有讲过武胡景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
  其二,从出席共产国际七大中共代表表现看,武胡景被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的可能性不大。据查,1935年7月25日至8月20日举行共产国际七大期间内,出席的中共代表团共20余人。团长王明、副团长康生,代表有林育英、李立三、孔原、滕代远(李光)、高自立(周和森、周和生)、饶漱石(梁朴)、吴玉章(王荣)、魏拯民、赵毅敏、宋一平、沈元生、武胡景、欧阳新(生)、陈刚、吴克坚、侯玉兰(侯志,女)、曹轶欧(女)、孟庄树(女)、卢竟如(女)、林达信、刘晋、何晓黎等人。另有代表陈云、陈潭秋、曾山、杨之华(女)、杨松等,因故未能赶上与会。在大会上王明、康生、周和森(高自立)当选为主席团委员,孔原当选为18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高自立(周和森)代表中共中央、中国红军在开幕式上第一个致贺词,并作了《七年来的中国苏维埃》报告,受到了热烈欢迎。王明作了报告,康生发表了演说,孔原作中共在国统区地下斗争发言,梁朴(饶漱石)、沈元生、欧阳生(新)、赵毅敏也先后在大会讨论时发言。其中并没有武胡景在大会讨论时发言的记载。   其三,据查共产国际七大选举结果,中国共产党的王明、毛泽东、张国焘、周恩来当选为由46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正式委员,博古、康生当选为候补委员。周和森(高自立)当选为由20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委员。其中并无武胡景。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侯志自传》所述史实是准确的。她同武胡景是夫妻,一直在一起,且亲自出席会议,如果武胡景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她不会不了解、不提及。孔原是中共候补中央委员,他作为中共国统区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并被选为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但并没有当选为监察委员。当选的是最为大会关注、重视的来自中国苏区红军的代表高自立(周和森)。而欧阳生(新)在大会发言讲“中国法西斯组织的情况和反对法西斯组织的斗争”,实际是讲了特科的工作和斗争。这些实情似足以说明,武胡景并未被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
  16.武胡景究竟是何时被逮捕的?
  笔者最早根据武怀谔提供材料于1985年在《星火燎原》上称,“1936年在国外被加以‘托派特务之罪处死’”。在《中共党史风云人物》内称,1936年“8月从波兰返回莫斯科后,被中央代表团以‘托派特务’罪名逮捕,不久遭杀害”。近期经过查阅历史文献史料,认真考证,发现上述讲法不准确。主要根据是:
  其一,据《侯志自传》称,“于1937年七八月间,未宣布任何理由武胡景同志就遭受无故逮捕”。“不久后,(我)对这次逮捕就发生了疑问。在王明同志亲信助手斯达于诺夫同志和共产国际监委会鲁干诺夫(Dyzonob)审查解决这个问题时,当时我对他们说:‘如果武出来后,也暂时不要放他回国。’我当时已觉察到武的被捕有问题。内务部若认真处理,就会放出。武现无辜受冤,思想有无变动,就需要察看一个时期。这也是完全为了党的利益,并没有站在夫妻感情上为个人利益打算。代表团就根据这点怀疑我对武的事是否都说出来了。因此就给了我留党产(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决定派我回国参加工作,由党中央解决我的问题。对我的处分,我表示十分不满。”“故当1938年末要派我回国时,我要求共产国际再留我在莫一年彻底解决我的问题时再派我回国。”前已有分析,侯志写的自传可信,由于这是她一生中最为重大刻骨铭心难忘的事,所讲时间,是由苏联内务部逮捕的,应是准确的。此外,“文化大革命”初期侯志写给武华的亲笔信内亦称,“他(指武胡景)被捕是在一九三七(又改为六)年末”。
  其二,据《李立三传》称,“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苏联内务部突然……逮捕了李立三”。[25]P154-160据贺昌炽传记称,他同武胡景一起在莫斯科外文出版社工作,被苏联内务部以“间谍活动”罪名逮捕。1938年9月10日被处决。[26]P119另,欧阳新是1937年被逮捕,后被杀害。由于武胡景同欧阳新、贺昌炽均在上海中央局特科一起工作,是关系密切的战友,1936、1937年又一起在国际工人出版社由李立三为主任的中文部任编辑。显然从被捕原因方面亦证明,武胡景被捕事件似与欧阳新、贺昌炽相距不远,不可能是在两年前的1936年8月。
  综上所述,以现有史料判断,武胡景于“1936年8月被捕牺牲”,未查到准确根据。他似于1937年秋冬被捕,后被杀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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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党史资料丛刊(第四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22]通信兵·回忆史料(1)[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5.
  [23]武华向笔者提供的1985年左右武益吾(武怀谦)亲笔复印件.
  [24]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中共党史人物传(第三十四卷)[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25]党史资料丛刊(第一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26]唐纯良.李立三传[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责任编辑 万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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