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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马收床单时,发现他的被单给卷成一长条挂在麻绳一端,另有一床牡丹花图案的床单大摇大摆地晾晒在中间。沈一马有些愠怒,他摸了摸自己的床单,干是干了,却没有晒足太阳之后的清爽芬芳。
日头已偏西,大地又换成了一副冷色调,沈一马只得收起被子。他踟蹰了一会儿,那床牡丹花床单让它晒晚霜去吧。沈一马抱了床单,回到屋里。他的房间正对着院子。沈一马一面淘米煮饭,一面不时朝外张望一下。
素炒了一盘上海青,热了绝味鸭脖,中午吃剩打包的。四方小塑胶板桌上有半瓶明光大曲。沈一马斟了一小杯,边吃边喝。再抬眼,发现外面的被子给收走了,只剩下一根孤单单的麻绳系在两棵落尽叶子的梧桐树上。
沈一马放下杯箸走了出来。院子静悄悄的,没有人影。
沈一马解下麻绳,闷闷地回屋继续喝酒吃饭。今天是冬至,他去了一趟霸桥,给父母上坟。往年,逢这样的日子,他就在院子大墙根下背着人烧烧纸就完了。今年侄女红英和侄女婿开了车来,带他一起去霸桥。
五年了,这是他第二次去坟头,在霸桥郊外的凉山。沿路又起了些建筑,直到走上了田野的羊肠小道,他才有熟悉的感觉。五年前,也是侄女和侄女婿开车接的他。还记得那时的惶惑,面对突然而至的广袤人间,就像一个小孩子初出远门,胆怯得连路都不敢走了。侄女婿手里提着一挂长鞭炮,让他点上。爆竹噼里啪啦响了一路,惊飞了田野里的鸟雀,震落了枝头的枯叶,零星的农人也放下手中的农具,好奇地打量着他们。爆竹一直响到母亲的坟头。
今天,是他第二次来,一晃就五年了。通往坟头的小路,由于长年不走,显得荒芜,杂草枯枝藤蔓交错。沈一马走在前面开路。
到了坟头,先放了冲天响,震耳欲聋,接着又是噼里啪啦一通鞭炮。动静这么大,地底下的人该是听见了。烧纸,摆上供品,还有一束明艳艳的黄菊花,这是红英在村口的鲜花店里买的。
“母亲,父亲,不孝儿回来看你们来了!”他跪倒在地,放声大哭。
烧了黄草纸、冥币,摆上几样父母生前爱吃的小菜、果品和米糕,在坟头上又挂上一串白色的纸钱,用手除去坟茔四周的杂草,就好像小时候母亲给他摘去身上在泥巴地里打架玩耍沾上的草屑。
沈一马连磕了三个响头,又起身将四周的杂草除去,盘桓了半日,方离去。在霸桥的杏花酒店,三个人吃了午饭。侄女婿请的客,他在常州打工,夫妻俩都在那边,不常回家。
吃饭的时候,红英抱歉地说,生意忙,孩子小,回来一趟不方便。沈一马点头,说,忙就不要回来,费钱。
“费什么钱?主要是没时间。”红英说话的口气很像她妈,也就是他同母异父的姐姐,弯弯的豆荚眼则来自外婆。她小时候的样子非常模糊,沈一马没见过几次,等他出来,她早已成年。
如果没有这个侄女,他在这世上可真就举目无亲了。母亲临终前嘱咐姐姐,不要抛弃他。姐姐临终前又把他交给了女儿。他的亲人一个一个去了那边,他这个罪人却还留在人间。
吃过饭,侄女送沈一马回春谷。从霸桥到春谷并不远,三十几公里,路也好走了。沈一马想,以后他可以自己过来,而不必麻烦侄女。这些年,他也多次想过来,结果都搁浅了,以至于坟茔荒芜,杂草丛生。谁也不知道,沈一马这么个大男人,竟然害怕迷路。
五年前,侄女侄女婿开车送他上了坟,然后回春谷。
当天,侄女婿在春谷开了宾馆,要了两间房,他一个人出来溜达。春谷变化太大,大得他不敢相认。好像魔法师施了一道法术,乾坤大挪移,让人眼花缭乱,辨不出东南西北。他逛着逛着,找不到回宾馆的路了。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越发像走进一个迷局。也不好意思给侄女打电话,怕他们笑话,也怕他们担心。幸好,他记得宾馆的名字,最后打了辆的士回到住处。
当然,现在他对春谷已经很熟悉了,熟悉得就像自己的肠子和胃。不过,他的活动半径也不过是自己住处的方圆几公里。这也足够了,稍微陌生一点的地方,都会让他不安。
“新闻联播”的音乐响起,是手机铃声。这彩铃是老傅帮他设置的,老傅比他先进,处处提点他,怕他跟不上社会。
电话正是他打来的,“回来了?我在‘蒙特卡’唱歌,你过来吧。”也不等他回答就挂了电话,仿佛算准了他绝对会来。
沈一马收拾了碗筷,锁了门,出了院子,径直走到城北新商业中心的蒙特卡娱乐厅。天已经黑了,霓虹灯闪烁妖魅,“蒙特卡”三个字,不知哪条线出了故障,缺横少竖,变成他不认识的字符。本来就不解“蒙特卡”何意,现在就更加看不懂了。小城里有许多取着洋气名字的地方,据说是跟国际接轨。现在这个社会,他沈一马提着鞋子追怕都追不上了。
沿着长长的光线暧昧的甬道,穿过各门缝里溢出的不同分贝的歌声,找到老傅所在的包厢,推开门,有四个人在里面。沙发上坐着老傅和小群,另有一对陌生男女,各自拿着麦克风站在电视屏幕前对唱。
小群是老傅的女朋友,长得有点像李汉秀,看来老傅喜欢这一款女人。李汉秀是他们初中同学,当时已经初中毕业几年了,有一天老傅突然对沈一马说:“我很喜欢李汉秀,你帮帮我吧。”
“喜欢就直接对她说啊。”
“我怕她不同意。”
爱情使人胆大,也使人胆小。
沈一马只得应了下来,一天,在纺纱厂拦住下班的李汉秀,告诉她,老傅喜欢她。
李汉秀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你男朋友是谁?”
“姓张,我们一个单位的。”
沈一马打听到姓张的下班经过的路线,挡住了他,说明来意,叫他不要和李汉秀谈恋爱。姓张的非常生气,说,恋爱自由,你没权利管。
老傅很闹心,天天吃饭不香。沈一马只好动了手,将姓张的拦住教训了一顿。从此,这人和李汉秀断了关系。老傅则和李汉秀如愿好上。但沈一马通过拳头做的这桩媒并没有成功。李汉秀后来嫁到了外地,老傅则娶了一个相貌差一大截的老姑娘成婚了事。 小群长得像李汉秀,大眼睛,圆圆脸,也不年轻了,不过,比那个时候的李汉秀洋气,短靴细裤,紧身毛衣,曲线丰满,打着银色耳钉,嘴唇画得通红。打从沈一马出来,就见他们在一起。小群没有职业,离了婚,现在靠着老傅。当然,老傅老婆并不知道,或许也知道,只是装着不知道而已。
沈一马很羡慕,他孤家寡人,老傅却有两个女人。老傅也曾帮他介绍过对象。女方家境不错,是钢厂退休职工,丈夫死了多年。见了沈一马,女人倒还乐意,可是沈一马却瞧不上,嫌女人年纪大,长得也不好看,就是一老大妈。老傅说他,你这个样子,人家不挑你就好了!老大妈老大嫂,有个女人暖暖身,强过没有啊。沈一马说,那还不如抱热水袋呢。老傅知道沈一马眼光高。可是,这世上,谁不爱美女啊?轮得到他?不要说美女,连普通人都不一定鸟他,好不容易有个人不嫌弃,他还不肯,罢了,就打一辈子光棍吧。
沈一马在老傅旁边坐下,小群给他递了一杯茶水。茶几上放着一碟子瓜子,几块饼干,玻璃烟灰缸里杵着几根烟头。
站着的两个人只顾着唱。老傅说男的姓赵,是小群朋友小菊带来的,今天是他请大家玩,小菊就是那唱歌的女子。
这女人侧影窈窕,染得金黄的头发高高地吊在脑后,穿着黑色襻金丝紧身羊毛衫,红黑格子包臀小短裙,前凸后翘,很是亮眼。男的则矮短身材,看上去还没有女人高,穿着灰色羊毛衫,最显眼的是他油光可鉴的锃亮脑门,被不多的黑发环绕着,像一枚铜镜。男人一边唱歌,一边殷勤地瞅着小菊,偶尔不经意地揩一下油。老傅说得对,多老的男人都爱美女啊。
老傅介绍说,老赵以前在司法局上班。
沈一马怔了一下。
“别怕,做财务的,会计师,现在退休了,在外面给好几家单位做账,能搞到钱。”老傅笑道,“有钱,老婆又死了,你说跩不跩?”
画面切换到下一首歌《神话》,小群站起来,老傅也接过麦克风,这两人开始登场。“解开我,最神秘的等待,星星坠落风在吹动,终于再将你融入怀中,两颗心颤抖。相信我,不变的真心,千年等待……”老傅很快进入到歌声营造的意境中了,摇头摆尾很深情的样子,他这副不服老的表情有点好笑。
小菊和老赵坐下来歇息。小菊以手掌当扇给自己扇风,然后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又立即叫起来,对沈一马说:“哎哟,我好像喝错杯子了,这个是你的吧。”
“没关系,我还没喝。” 沈一马欠身道。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让服务员给你换一杯吧。”
“不用麻烦。”沈一马端起杯子饮了一口,表示并不介意。
老赵掏出“大中华”,给沈一马递了一支,小菊也要了一支。淡蓝色的烟子在屋里袅袅地散开来。
又到了下一首《我从草原来》,老傅将麦克风递给沈一马:“你的。”
沈一马依旧坐着,略有些拘谨地对着屏幕唱道:“我立马千山外,听风唱着天籁,岁月已经更改,心胸依然自在。我放歌万里外,明月与我同在,远方为我等待,心澎湃。”他的声音跟他的人一致,粗糙而沙哑,带有仆仆风尘味。一支女声加进来。这是男女对唱的歌。粗犷的男音有了柔媚的衬托,越发刚柔相济了。是小菊在助唱。
沈一马受到鼓舞,声音更加有力起来。池子里,老傅搂着小群跳贴面舞。
几个人轮番唱,点歌台里能唱的歌都已被他们唱尽,小菊又提议大家去美食街吃宵夜。
沈一马一看时候不早,第二天还要上班,只得先告辞了。
2
沈一马的职业是保安,就是看守他所在的那几栋安置区房舍。他的办公室就是他的房间,原先堆放杂物的储藏室。沈一马上班就是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点,值守在这里,看看有无可疑人员进入,有无突发事件。干一天歇一天,与另一名保安轮换。上班和不上班其实区别不大,都是在家里。不上班的那天他可以出去溜达,上班当然也可以,并没有人太管他。但他把自己管得很好,上班时间,绝不迟到早退旷工。
小区没什么事,治安不错,安置区都是穷人,吸引不到偷盗者。沈一马上班很清闲,当然,他并非无事可做。有一台二手电脑,物业给的,他会上网浏览新闻,或是在上面斗斗地主。他还很喜欢做家务,一个人能给自己整出许多事来做。买菜做饭就不用说了,又挺爱干净,被单床罩一个月就要换洗一次。一到太阳天,就忙不迭地在外面拴绳子晒被子,勤劳得连贤惠妇女也赶不上。
沈一马在晒得有太阳味道的被子里睡觉,会特别的安稳和满足。但这个晚上,他没有享受到这份满足。
被单冷冰冰的,摸在手里似乎还潮晕晕的,太阳没有晒足的缘故。沈一马在掉了瓷的红金鱼脸盆里放了热水,开始泡脚。热气弥漫开来,一双大脚把整个脸盆都占满了。今天唱歌,错过了澡堂洗澡,看样子又得推迟两天了。
沈一马用干毛巾擦了脚,钻进被子里。脑子里浮现出歌舞池里两对搂着跳舞的男女,还有他和小菊的对唱,配合得那么好……想到那个女人,沈一马身体发起热来,有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作为一个鳏夫,他当然也有些渠道,有些女人还很便宜。可是,终究没什么意思。年过半百,他想清心寡欲地活完余生,偏老傅带他见小菊这样惹火的女人。
小菊竟也住在他们这个安置区,这倒是沈一马没有料到的。
那天傍晚,他从外面散步回来,迎头碰见穿得花枝招展的小菊。两人同时说了声:“是你?!”得知他是这里的保安,小菊笑道:“哎呀,这可好了!以后有什么安全问题,就找帅哥帮忙了。”她问沈一马要了电话。
隔了不多久,沈一马就接到小菊的电话,说她家电线烧坏了,突然停电,问能不能帮她修一下。
沈一马立即赶了过去。
小菊住在与他相邻的另一栋楼,在二楼。虽当了这么几年保安,沈一马从来没有到别人家里去过。现在不比往日,去人家串门做客是正常,相反,还是件避讳的事。更不用说去一个女人家。
太阳刚刚落山,冬天的黄昏格外无助,楼道也没有灯。沈一马抖了抖身,走到小菊家门口。小菊正站在门口,一看到沈一马,就像抓到救命稻草: “啊呀,你可到了!我刚从外面回家来,开了灯,才要烧水,‘嘭’一声响,灯就停了,吓死人!” 肯定是跳闸了,沈一马找到墙壁上的空气开关,拉上闸,灯瞬间亮了。又拿起电热水壶,看了看。“这个别用了。”
“我才买的呢,难道是炸弹?”
沈一马告诉她,以后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处理。这么小的事,倒显得沈一马能耐,女人有时候挺傻。
小菊向他道谢。
沈一马说,不客气,小事一桩。
“水壶坏了,你吃个橘子吧。”小菊从桌上的红塑料袋里拿出一个橘子。
沈一马打量着屋子,一居室房,凌乱,却又是处处透着女性气息的凌乱,悬挂在衣架上的乳白色内裤,粉红蕾丝花边文胸,让他眼睛不敢看。沈一马在上海的时候听牢友们说过上海有一种女孩子,外面穿得光鲜,家里却一团糟。现在对上号了。
客厅餐桌上摆着水果零食、茶杯、印着某酒店名称的卫生纸盒、红色塑料袋、烟灰缸。门口堆着短靴、长靴、拖鞋等。
小菊穿着白色二五式羽绒服,黑紧身弹力裤,脚上一双白色雪地鞋。头发盘了个高高的发髻,耳边松松地垂下一缕卷曲的发丝,这发丝让她显得妩媚。她看他的时候,丹凤眼含着笑意。沈一马不敢对视,事情解决了,他就变得局促起来。
“好吧,我也正要出去。小群约我去打麻将呢。以后我们再聊吧,今天谢谢你了。”
沈一马拿着橘子回到自己的住处。
他站在窗子边,窗子对着外面的马路,不一会儿,他看见小菊上了马路,白羽绒服,白雪地鞋,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很神气地走着,大街上其他的一切都像是衬托她的布景。
奇怪,他怎么以前就没有发现这道风景呢?
3
“安置区住的都是穷人,小菊怎么会住这儿?我以前却没见过她。” 沈一马问老傅。
“你以为她不穷?不能光看脸蛋穿着。再穷也得穿漂亮不是?否则哪有男人上钩?”
“这话怎讲?”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前儿我听见一个新闻,深圳一富婆,家里有二十套房,还开着奔驰,去街道领取失业救济金呢。国家的空子,就看谁有本事钻。”
“二十套房子还在乎一点点救济金?新闻!”
“不信算!不过,话说回来,小菊是够得上廉租房条件的,她没工作,又死了老公。早该得了,竟拖到去年才分到。”
“哦,她没老公?”
“死了好多年了,她老公的老头子以前是春谷的一个官儿,儿子死了,说儿媳不守妇道,几乎就不来往了,有个女儿,也判给了男方。听说小菊年轻时在上海打过工,有个做车行生意的男人想包她,不知为啥又跑回来了。回来认识了一个小老板,开棋牌室的,比她小十岁,两人好了几年。棋牌室因为非法经营,招了些下岗女工搞色情按摩,结果打黄扫非给取缔了,小男友跑去了外地。”
“那她现在靠什么活?”
“女人嘛,自有办法,她头子多。”
老傅把小菊引见给沈一马用意明显。
自从得知小菊住在安置区后,沈一马便开始留意起窗口来,他时不时发现在黄昏的某个时刻,小菊衣着入时地走出门去。沈一马生活很有规律,11点下班,一般很准时就入睡了。他一次也没有发现小菊在十一点钟之前回到小区,为此他延迟了几次入眠时间。
又到了年终岁末,大街上过年的气氛日益浓厚起来,到处都是奔忙的准备辞旧迎新的人,商场里各种应节促销如火如荼。沈一马也囤了些腊肠、咸鸭腿、水果、瓜子、小糖之类。红英打电话来,让他去常州过年,他说走不开,这边要人看门。红英给他汇了两千元钱。沈一马想给自己买件皮夹克,这天去了华宜商场。这家商场开业不到一年,集餐饮娱乐为一体,想效仿大都市走高端奢华路线,结果,除了开业那几天看热闹人多外,以后竟门可罗雀。华宜商场不得不降低身段,常常发广告搞些打折促销兑换礼品活动。
沈一马进了商场,也许是年节头上,比平时人多好些。一楼还是空旷,卖高档化妆品和珠宝首饰之类。二楼餐饮,食客较多,是最具人气的一层。三楼卖服装。名贵的品牌店前照例少人问津。沈一马在楼梯口看到卖打折皮装和羽绒服的,围了不少顾客。果然有男式外套,西装,还有皮夹克。
沈一马挑了两件,一件立领黑色皮夹克,还有一件不知是什么动物毛的毛领棕色皮夹克,都打特价,不到一千,毛领的要贵一些。
正掂量着,冷不丁背上被人敲了一下,一回头,原来是小菊。她染了金发,穿着玫瑰红的短羽绒服,笑容满面,看上去像冬天里盛开的一朵大芍药花。
“买衣服啊?”她问。
“随便看看。”
“你试试,我帮你参谋参谋。”
沈一马只得又将两件衣服重新套了一次,小菊上下打量着,然后说毛领的好,酷。
沈一马本来不想买的,这下也只好一咬牙买下来了。
“怎么样?你不忙吧?要不也陪我转转?”小菊发出邀请。
沈一马于是就陪着小菊逛。这种经验在他是稀缺的,感觉特别奇怪。他发现女人逛商场和男人完全不同,漫无目的,不着边际。每样东西、每个摊位都不放过,最无语的是摩挲了半天,还不买。沈一马跟在小菊身后,将整个三楼的角角落落都巡视了一遍,甚至连女人文胸内衣处也不错过,他像一个忠诚卫士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最后,小菊什么也没买。沈一马此刻相信老傅所说的了,这个女人应该是穷的。有一件红呢子羊毛大衣,她穿着真好看,试了又试,店员也一个劲地夸,还把他也扯上了,说大过年的,为女人买件衣服别舍不得。那一瞬间,沈一马真想为小菊买下来,可惜囊中羞涩,买了皮夹克之后,兜里已经没剩多少钱了。
小菊空手而归,沈一马不知为什么觉得抱歉,他说,那我请你吃饭吧。
小菊也没拒绝,衣服没买成,她有点不甘。
就在二楼的火锅城,找了个靠边的卡座。服务员递上点菜单,沈一马让小菊点,小菊也不客气,要了野生菌王锅底,在菜单上勾了两盘羊肉卷、土豆片、冬瓜、金针菇、菠菜之类。“你看这些怎么样?”“行。”小菊于是递了单,又起身弄了两碟子调料,给沈一马端去一碟。 火锅水烧开了,冒着腾腾的热气,羊肉菜肴分样下锅,香味扑鼻而来,小菊似乎心情好起来,用汤勺搅着菜肴。沈一马像是吃了致幻剂,人晕乎乎的。小菊坐在对面,隔着一尺远的距离,隔着袅袅的烟雾,眼风媚人,梨涡含笑。她,真漂亮啊!
这么多年,第一次陪女人逛商场,第一次陪女人吃饭!
晚上,沈一马辗转床头,像牛吃草反刍一样,把吃进去的东西再倒出来细嚼一遍。小菊说她本来是和小群一起逛的,小群被老傅叫走了。她还说她最讨厌过年,过年就又老一岁了。她说,她想找个地方去躲年。还说跟他一起躲,反正他也一个人,她知道他是一个人……
她还知道些什么?知道他是穷光蛋吗?
沈一马想起自己干瘪的口袋,一千多块钱,晃眼就不见了。一件皮夹克,一顿火锅。虽然并不是特为女人花的,火锅不值多少钱。但是,若不是碰到小菊,那一千块钱还应该好端端地在口袋里的。
钱,女人,这两样东西总他妈的连在一起。沈一马好久没有思索这个问题了,如今再次勾起了他的心事。
可是,小菊,她穿上红呢子大衣的样子真好看啊!
4
从五福酒店出来,冷空气一下子包裹过来,好像等候血肉之躯的猎物等了很久,终于没有落空。大街上行人寥寥,连流浪汉和乞丐都不见了。所有的店铺屋宅都关门闭户,大门上贴着新鲜的红纸黑字对联:“一年四季行好运,八方财宝进家门”“盛世千家乐,新春百家兴”“天地和顺家添财,平安如意人多福”……燃过的烟花纸屑满地都是。从中午开始,爆竹就不断响起,噼里啪啦,家家户户进入过年模式。放了鞭炮就开始吃团圆年饭了,年饭要吃很长时间,一家老小围着,外面越寂寥,衬得家里就越热闹。此刻,全国人民都在欢度新年。
沈一马紧了紧皮夹克的毛领,呵出一股酒气。晚饭照例是政府物管请的,几个看大门的老单身汉聚在一起,司法局的方勇干事也过来陪了几盅。喝了两瓶“古井贡”,那几个老家伙都很馋酒,碰到好酒更不放过,沈一马也喝了不少。直至酒尽菜光,才各自东倒西歪散去。
沈一马沿着春谷大道朝西头郊区走去,大红的灯笼在枝头悬挂着,没有月光,夜空黑得深邃,只有沈一马和他长长的影子。
快到安置区时,沈一马发现了另一个孑然独行的人,步子有点踉跄,摇摇晃晃。沈一马定睛看了一下,走过去。
“是你?”小菊抬起头。
“你怎么了?不要紧吧?是不是喝多了?”
“没多。你也喝酒回来?真巧又遇到你。”
“你——一个人?”
“一个人,奇怪吗?我一个人喝了二两“开口笑”!厉害吧?”她嘻嘻一笑,面色酡红,傻傻的样子,显然是喝多了。
“我送你回家吧。”
“哈哈,好啊……回家……”她嘻嘻哈哈地唱了起来,好像是很久以前流传的一首歌,唱着唱着哭了,然后一弯腰,蹲在地上吐了。
沈一马赶紧拿纸巾递给她。
小菊歪歪倒倒地站了起来,扶着沈一马,使劲喘气。
她这副样子,沈一马不好撒手。
送到家门口,小菊斜睨着眼,说:“不进来坐坐?”
沈一马无法拒绝。
即便是过年,小菊家也是凌乱的,除了门口贴了个“福”字,没有什么地方显示新年的迹象。
“要不要再喝点?这有酒。咱俩再接着喝一杯吧,反正是过年,咱俩一起守岁。”
“早点休息吧。”
“你是不是有事?不愿陪我?”她娇蛮地看着沈一马。
沈一马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想逃开,双脚却固执地滞留下来。
茶几上摆着现成的酒杯,还有一袋子“酒鬼”花生米。
小菊本来就醉的,又连喝两口,很快就不行了,歪倒在半旧的绿革皮沙发上,凤眼迷离,说:“你喝吧,别走,我先歪一会儿。”
沈一马愣愣地站着,看着小菊醉倒,竟然束手无策。
“这样躺会着凉的。”
小菊不应。
沈一马无奈,只好拿了件挂在凳子上的大衣给她盖上。小菊拽着他的手,喃喃念道:“陪我,陪我。”她满面桃红,酒香热浪一阵阵袭来。
沈一马再也控制不住,他抱起小菊。
5
那天之后,小菊似乎从小区里消失了。沈一马在窗口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留意都没有发现小菊的踪影。
沈一马很忐忑,怕警察突然出现,告他一个强奸罪,又怕小菊带人上门来找他算账。几个晚上没有睡好觉。
那天的事想起来就晕,一切都不知怎么发生的。奇怪,他以前打架斗殴都没有产生犯罪感,而这次……憋了好几天,沈一马忍不住跟老傅坦白了。
“你老艳福不浅,看来新年要走桃花运了。”老傅笑道,“多少人想睡她,竟让你不花钱睡了。”
沈一马心里不舒服:“我不是故意的。”
“那种情况下,谁不上啊?这女人又不是什么黄花闺女,不会怎么样的,你放心吧。”
“奇怪,她怎么会一个人过年?不是有女儿吗?”
“婆家她不愿去,当然,也不会叫她去。”
不是还有男人的吗?沈一马这句话没说出口。
老傅却懂他的意思。说,那些男人大过年的都有自己亲眷,谁会巴巴地丢下家人跟她一起的?
“听小群说,她那个开棋牌室的小男友小张倒是回来了。”
沈一马没吭声。
“那两个人好好歹歹,也不会长久,小张在外面躲官司,只是一回来少不得要纠缠她。小群她们几个姐们劝她跟那个老赵好算了,人家还供生活费呢。但小菊不干,只图他钱,就吊着他,还说,等她女儿结婚,就嫁给他。其实人家老赵也不一定想娶她,毕竟名声不好。只不过想睡她,可能还未得逞呢。听小群说,小菊赌咒,没跟他睡过,长得丑,实在睡不下去。”老傅说着哈哈笑起来,意思沈一马赚了。
沈一马现在经常回忆那个夜晚,那个兴奋,迷狂,交杂着罪恶和阴暗的夜晚,像梦境一样,成了他人生中的巅峰时刻。一个妖魅的女人竟以这样的方式走进他的生活。 直到三月末,小菊才又重新出现。
那天老傅请客,叫了小群小菊,还有另外两个女的,一个叫方燕,一个叫刘英,都是小群小菊的朋友。
“今天我们这顿酒是为小菊接风的,你不回来,小群她们天天麻将三缺一。”老傅笑道。
“躲年去了,等你们年过完了,亲戚朋友都拜见过了,没人玩了,我才回来陪你们玩,岂不好?”小菊说道。她好像瘦了点,眼角皱纹明显,配着细长的丹凤眼,像凤尾。嘴唇略厚,微微上翘。这嘴唇不可思议地被他亲吻过,沈一马心潮澎湃。奇怪,他莫名地觉得和这个女人很亲很亲,原来肉体也能擅自就建立一种亲密关系啊。
小菊不动声色,和大家说说笑笑,仿佛那件在他看来惊涛骇浪非同小可的事,根本不是事儿,或者压根儿就没发生过。
她原来并不介意和他睡了一觉,沈一马有些失落又有些悻悻。坐在他旁边的方燕是个话匣子,不停地找话跟他说,问长问短,还约他一起打麻将。等起身的时候,才发现方燕腿有点跛。沈一马不免同情起来。
吃完饭,老傅有事先走,方燕约大家再去唱歌。沈一马也想离开,几个女的一起叫住了。沈一马只好跟她们一起又去了彩蝶轩KTV。
自此之后,沈一马的朋友圈扩大了,扩大到这些无所事事的中年妇女们。
这些女人有共同点:婚姻破碎;无业;有点姿色,或者自认有点姿色,这需要男人来佐证;她们不甘寂寞,爱玩,尤其爱和男人玩,以期获得红颜未老的最后一点安慰。是与绝经和绝望做斗争的女人。沈一马在她们的带领之下,学会了使用微信,一一加了她们为好友。她们在微信上晒吃喝玩乐的图片、小视频,看上去日子过得分外带劲美好。她们的吃喝玩乐沈一马也渐渐参与了。都是轮流坐庄,今天你请,明天我请。因为穷,她们下馆子倒也不多,吃饭一般是到各人家去聚餐,由东道主烧菜招待。当然,她们也总能邀到些男人来埋单做东,比如老傅老赵等等。方燕认识沈一马之后,立即发展他为男粉,还让他代表她请了两次KTV。沈一马拒绝不得,相反倒心存着感激,他这么一个卑微的人却被这些女人们接纳了。她们无所顾忌,不在意别人眼光,反而没有一般的世俗偏见。这些女人结成关系牢靠的阶级同盟,有饭同吃,有歌同唱,有新闻同分享,不管谁找来的男人请,一律捧场。
这天轮到她们去小菊家做饭聚餐,小菊发微信给沈一马,问他能不能帮帮忙。
沈一马受宠若惊地答应了,这天正好该他休息。
接到任务后,沈一马就去了农贸市场,买了鱼、五花肉、白萝卜、豆腐、鸡蛋、西红柿、辣椒、腌菜、青菜、老姜、蒜头、葱等各样菜蔬。外带红油猪耳、酱香板鸭几个熟菜。
那几个女人都到了,坐在沙发上聊天说笑。沈一马在厨房里忙活。方燕几次进来视察,语气酸酸的。
等一桌子菜上齐,几个女人全都叫起来。白萝卜鲫鱼汤、红烧五花肉腌菜、油煎豆腐、西红柿炒鸡蛋、青菜、油爆花生米,色香味俱佳。
“了不得,原来老马手艺这么好。”
“超级大厨!以后咱们也别出去吃了,干脆都由老马烧得了,又好吃又便宜,还干净卫生。”
“别抢,这个大厨是我的。”小菊得意地笑道。
这句话让沈一马心花怒放。他,是,她的!
“小菊,你懒人有懒福,每次到你这吃饭,都是我们帮你做,这会儿又找了个高手。”方燕很不服气。
“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好不好!咱们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这次让你们大伙儿休息还不好?还不快谢恩,倒来嚼舌。”小菊笑。
大家边吃边夸。沈一马从来没被人这么夸过,这餐饭是小菊下旨邀他做的,是不是意味着她对他有某种指挥的权力了?沈一马异常兴奋。吃完饭,几个女人又去沙发上聊天。沈一马收拾碗筷,擦桌洗涮,又博得女人们一致夸奖。
饭后,她们要去棋牌室打麻将,沈一马便回了家。
晚上十点多,听得敲门声,是小菊。
沈一马请了进来。
“今天你辛苦了,花了多少钱?我给你。”
“算了,就当我请了。”
“那多不好意思啊。”小菊在办公桌前的旧转椅上坐了下来。
“没什么,应该的。” 沈一马脱口而出。
“方燕今天好像不太高兴,你看出来了吧?”
“为什么?”
“对你有意思呗。”
“怎么会!”
“我发现你挺勤快的,这年头会做菜会家务的男人还真是少见。”
沈一马自嘲地笑了一下。
“你家里搞得很干净!”
当然,与她相比。
在不干净的地方待久了的人才会特别迷恋清洁吧,就像他对阳光的迷恋。
小菊看了他一眼,目光充满着探询的意味。然后将旧转椅转了个圈,背对着沈一马说:“听说——你在那个地方待过?”
沈一马怔了一下,半响,说道:“是的。”
“在上海?”
“上海。”
6
结了痂的伤口再扯开,血淋淋的,生疼。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直白地要探听他的过往,大家都避讳,他自己也避讳。
小菊却固执地让他讲述。
沈一马抽了支烟,小菊也要了一支。
这个初春的夜晚潮湿寒冷。
他进去的那天就是这样的晚上,子夜时分。黑暗狭小的房间,借着厕所的微弱白光,看见地板上黑黢黢并躺着一排人。
这种毫无私密空间的睡姿令人发憷,他情愿不睡,也睡不着。他要想想以后,以后那漫长的几十年怎么过。
在马桶上蹲了一宿,第二天,排头将他叫过去。
“排头是谁?”
“排头就是老大,默认的犯人头目。”
“排头打人吗?听说新来的人都要被欺负的。”
“这是规矩。犯人们都是狠家伙,不服管,一点小事就可打起来,必须有个人能管得住,进来都得学规矩。但排头一般不自己动手。” 沈一马因为是夜间进来的,蹲了一宿马桶。去见排头,一个皮肤黝黑个头不高却体格强壮的人,这人漫不经心瞟了他一眼。尽管沈一马人高马大,但他还是感觉到排头目光的凌厉,有一种占山为王的居高临下。
目光交接,双方互相掂量着。
问了籍贯,两人算半个老乡。沈一马明显地感觉到排头的目光柔和了一些。
“什么叫眼缘?知道吗?就是一见面彼此心意相通。”
这地方的人来自五湖四海,地域的相连也成为某种亲近的缘由。
“以后有什么事,你不好出面的,就叫我。”多年的江湖生涯,培养了他的观察力和理解力,他需要效忠自保,黑道白道,都有个老大。
排头扫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这是心知肚明的一眼。
沈一马搓着手,这双做出一桌子好菜的手,曾经是叫人胆寒的。
“为什么要走到那一步呢?”小菊轻声地问。
为什么?他也曾多次问过自己。年少时的打架斗狠,想起来都是荒唐,出来混迟早要还。回想起以前的岁月恍如前世,男人是要等很久才能真正懂事的。
小菊摸着他被烟头烫着的手指,眼泪滴了一滴下来。
从来没有过的柔情似水。如果说那个新年之夜是癫狂迷乱的,那么这个晚上就是另一种风格,温柔缱绻。沈一马觉得自己整个人陷入一种全新的境地。他心里升腾起无尽的感激,似乎过往的苦难都值了,他体会到一种崭新的爱的感觉。这感觉是那样美好,让他愿意为之死去。
春谷的春天到了。土坡上五颜六色的小野花开了,青草碧绿,树木也长出新叶。太阳出来了,沈一马洗被子晒床单,他的,还有小菊的。那床红牡丹被单曾经霸道地侵占了他的被单的位置,而床单的主人也因缘际会地侵占了他的心灵,红牡丹是他们缘分的开始。小菊穿戴都很时尚,唯独这床大红牡丹床单显得村俗气,但小菊却非常喜欢,说压箱底很多年,搬到安置区才用的。
老傅说他新年走桃花运,他,沈一马,终于也有女人了!而且是个漂亮女人!这个女人到底图他什么呀?连老傅都觉得困惑,“她向我打听过你,听说你在提篮桥待过,我以为她会害怕,却没想她……”一个劳改犯,人们都避之不及,小菊却在知道身份后,反而趋上来。沈一马可不是走了狗屎运了?
小菊确实对沈一马的那段经历很感兴趣,或许与日常生活相距太远,有种新鲜感吧。小菊虽然年纪不轻,实际上仍像那些看多了香港黑帮片的女孩一样,感兴趣那些喋血故事,进而把自己也想象成故事里的女主人公。那不堪启口的往事竟成了沈一马讨好小菊的谈资。
小菊喜欢躺在红牡丹图案的床单上听他讲故事,百听不厌。他的故事惊险悲伤,讲也讲不完。小菊听着有时就情不自禁掉眼泪,沈一马的故事越悲惨,她爱得就越猛烈。她有时像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时又像成熟慈爱的母亲。沈一马每每在做爱最激越的时候忍不住喊她一声“妈”。他这辈子一个人太久,她来了,她就是他的全部,他的女儿,他的母亲,他的情人,他的妻子,他的姐妹……
可是,小菊并不是每天都和他在一起,这令沈一马异常痛苦。想到小菊的那些男人,想到她不干净的历史,心如乱麻。
沈一马希望她能断掉那些人。
“断了!我只不过有时要去女儿那里看看,女儿刚工作,分了一间宿舍。”小菊说。
沈一马知道小菊说的不是实话。
有天晚上,快十一点了,小菊敲门。沈一马正生着闷气,他今天给小菊打了一天电话,都关机。
小菊进了门,脸色讪讪的。沈一马也不理她。
“给我根烟抽。”
“桌子上,自己拿。”小菊并没有烟瘾,她只是在烦的时候,或者应酬场合才作这样的姿态。
“怎么了?谁得罪你了?摆这副臭脸。”小菊吐了一口烟圈。
“你今天跟哪个男人在一起?”
“你管得着?”
“婊子!”沈一马骂道。
小菊腾的一下站起来,扑上去抓他的脸。“你骂谁?骂谁?你有啥资格骂人?你这个劳改犯!垃圾!我是婊子,你又咋样?”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人家给钱,你给钱了吗?我就是婊子!我跟你睡这么久,你给钱了吗?”
沈一马脸色灰了,如同万箭穿心,顿时委顿下来。是啊,他有什么资格?一个一无所有的劳改犯,一个全社会都厌弃的人。他有什么资格!他都忘了自己是谁了!
小菊哭了,她紧紧搂住沈一马,摸着他被抓破的脸,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打我吧,骂我吧。”说着就举着沈一马的手拼命地打自己的脸。沈一马抱住她,心如刀绞:“是我不好。”
两人和好如初。小菊告诉他,她今天就是去和老赵了断的。
7
幽暗的房间,沈一马光着脚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地下有一摊积水,衣服全脱了。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家伙举着棒子走过来……沈一马惊醒过来,全身汗湿。
“又做噩梦了?”小菊也醒了。“以后不让你讲故事了,讲多了你就做噩梦。”
“没有的事。”
沈一马握住小菊伸过来的手,在梦中他感觉到的恐惧,竟远大于实际。他曾经仿佛是个不怕疼,不知恐惧的人。
可是,在梦里他却感到真切的恐惧,潜伏在最深处的恐惧。
那些黑暗的岁月,那么长,那么苦,他竟然熬过来了。如今,小菊躺在身边,一个女人躺在身边,多么不可思议啊!他不知该怎样爱她。
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谈爱简直让人耻笑。他这辈子无儿无女无父无母无牵无挂,爱,这种未曾动用过的情感突然打开,不免和小年轻一样癫狂,不知如何是好了,他的生命仿佛是从现在才真正开始!
昨天他给她演绎惩罚犯人的一些手段,小菊因为咽喉疼,不舒服,他想分散她疼痛的注意力。
为了逼真地再现场景,沈一马不得不找来道具,费力比划。
小菊看着他滑稽的动作,先是笑,继而哭。她让他讲点轻松的,美好的。 轻松的、美好的回忆?他有吗?这一生打从记事起,似乎就伴着歧视和厄运。母亲是被比她小十岁的父亲从另一个男人手里抢来的,他们生了他,他自小就被人称为野种、孽子。人们在他母亲背后戳戳点点,他就为母亲打架。因为打架狠,他获得了尊严和一帮小伙伴们的敬重。这份敬重让他愈加为朋友两肋插刀,斗狠争勇。他也曾有一个女人,一个像小菊一样漂亮的女人,非常短暂的快乐时光,但那女人却终于跟一个有钱人跑了……他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而他可怜的父母也因此活活气死。这就是他的前半生,地狱里走过的前半生。那些刑罚那些苦难都是他该受的,他能配得上那些苦难,在那些刑罚面前,他从来不掉泪,可是,他能配得上小菊的爱吗?上天会不会一发怒,重新把这一切拿走?
沈一马从来没有惧怕过,现在他却怕了。
天亮了,沈一马起床后将汗湿的衣服,还有床单以及小菊换下的一些脏衣服都抱到自己那边洗衣机洗了。
不管第二天上不上班,沈一马白天都要去自己的处所。这也是避人耳目,不知为什么,他们都觉得,让别人知道他们相好是不妥当的。
小菊的那几个闺蜜却瞒不住。
自从两人好了之后,小菊屋子干净了许多。这个女人除了美,啥都不会。方燕说她好吃懒做,地下掉了钱,她都嫌累,不肯弯下腰来捡一捡。
“那是钱少,如果是一百两百在地下,你看她捡不捡。”小群笑道。
“那就卧倒。”小菊也笑,“是我的,谁也不准抢!”
这么个懒惰的人,现在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内衣袜子沈一马都包下来了,每次抱了脏衣服过去,洗好,晒好,叠得整整齐齐,再送过来。
她们称沈一马为家庭妇男、妇女之友。还发出感慨,女人图不到钱,图情也行。
小菊爱玩,她和那几个无所事事的老闺蜜,每天都有许多节目,打麻将、唱K、给人过生日,或者不为什么目的地吃喝、爬山、郊游,总之,这些女人自有她们的消遣娱乐方式。穷开心,富开胃,各有各的玩法。
这天,她们又要去吃喝,是方燕网上新近认识的一个邻县老男人请客。一大早,小菊她们包了一辆的士,说是帮方燕参谋参谋,这个男人可不可交。
“你嗓子不好,不要喝酒,不要吃辣。早点回来。”沈一马电话里左一遍叮嘱,右一遍叮嘱。
“知道了,啰嗦。”小菊手机里有几个女人的嬉笑声。
她们笑称小菊找了个唠叨的男保姆。
沈一马白天打了三次电话,第三次时,小菊说她们去水库,水库很漂亮,下次带他也去,还拍了照片给他看。之后,电话就打不通了。
沈一马心惴惴的,一会儿担心她酒喝多了,一会儿担心她掉水里,一会儿又担心她被别的什么男人缠住了。
到了下昼,小菊还没回来。电话依然打不通,沈一马着急,就给小群打电话,小群说,还在外面,今晚不回来了,那边老板认识一个私人山庄,包吃包住。她说小菊这会儿在游泳,等一下让她回电话。
小菊过会儿果然回电话了,嗓子哑哑的,说她们今天就在山庄住了,手机电池用光了,让沈一马放心,不要再打电话了。
沈一马坐立不安,就去找老傅。老傅刚从矿山回来,他参了一个股,一个月总有半个月在外面跑。
老傅请他在门口的小酒馆吃饭。
沈一马心事重重。
老傅给他递根烟,说,你也太认真了,对女人,不能太认真。
正说着话,老傅手机响了,看他神情就知道是小群打来的。
“好,好,等下过来。”老傅看了沈一马一眼,说,“我现在正跟老沈在一起呢。”又捂着话筒说了一会儿。
沈一马心直往下沉,凭直觉,他知道小菊在骗他,她和小群并不在一起,小群一定是已经回来了,让老傅过会儿去看她。
沈一马的心在滴血。
老傅收了电话,说,小群刚回来,小菊和方燕她们还在山庄,因为小群知道他今天回春谷,就先回来了。
肯定是小群叮嘱老傅这样说的,她们女人倒会互相打掩护,不愧是铁姐们儿。
“老沈,你这人遇事就是太执着,早知道你这么上心,就不该介绍你和小菊认识。不过玩一玩,哪当得真?其实,要选择的话,我建议你和方燕好,那女人除了腿有点不方便,哪里都还好,长得也凑合,而且,小群说了,方燕也曾对你有些意思。上次还跟她私下埋怨,小菊就爱抢别人的。”
沈一马脑子一片混乱,他也没听清老傅说什么。吃了饭,便告辞而去。
8
该来的早晚都会来。上帝是不允许他幸福的,他是个罪人,他没有权利获得幸福。
你能给这个女人荣华富贵?你有山庄包她吃住?你有香车宝马带她云游四方?你有豪宅别墅供她享受?……
没有!你什么都没有!你连一件红呢大衣都买不起!你连一顿好一点的酒饭都请不起!你一个月拿着那点可怜的说不出口的工资,如果不是政府可怜你,给这份看大门的工作,你连个立锥之地都没有!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别做梦了!
沈一马你醒醒吧!醒醒吧!
沈一马醒了,小菊的脸在眼前晃动,他以为还在梦中,忍不住使劲睁大眼。小菊握着他伸出来的手,脸上露出又是欣慰又是责怪的微笑:“吓人!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桌子上的一瓶“明光大曲”全光了。他头疼欲裂,目■口干。小菊倒了一杯水。
沈一马扭过头去。
小菊将他头扳过来,令他喝。
沈一马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来。他前半生受过伤,流过血,却从来没有流过泪,这会儿却是这样脆弱。
“你这样子可不好。我不过一天没回来,你就喝成这样!万一酒精中毒了怎么办?”
“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求你!”沈一马将小菊紧紧抓住。
为了多挣一点钱,沈一马找了份外活,西门口有一家老王修理铺,补轮胎、补鞋、修钟表、配钥匙、改裤边裤脚。沈一马原本跟他们也认识,以前衣服拉链坏了,裤子毛边,鞋跟打鞋底,就去那里,老王两口子忙不过来的时候,沈一马就自己弄,这些技术含量不高的活他会,他还会操作缝纫机。近日正好老王老婆回娘家有事,十天半月回不来,老王喊沈一马过去帮忙。 西乡“缘梦居”酒店。
沈一马和老傅对饮,他已经喝了好几大杯了。与小菊不见面有一个月了,小菊自从出院后就没有回过安置区。小群说,是去她女儿那边调养去了。打电话也总关机。
前天方勇找了他,他曾是沈一马的帮教对象,对他一直不错,也有所耳闻,专门过来劝他别和那女人搞在一起。你能出来,重新做人,不容易。那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命里带刑,专克男人。方勇还提到老赵,说老赵背地里骂她骂得很难听。方勇和老赵原是一个单位的。
“他敢骂她!信不信我去揍他!”
“你犯什么浑!你揍他!你是她什么人?一个人二十多岁犯浑也就罢了,咋能五十岁还犯!”老傅也喝了不少。
“她为什么不见我?”
“不见也罢,这女人是祸害。当初要是不介绍你们认识就好了。玩玩而已,哪晓得你认真了。”
沈一马伸出拳头,对老傅晃了两晃,大着舌头说:“要不看你是发小,我连你也揍!”
世上的刑有很多种,有哪一种像现在这么难熬呢?
大地没有色彩,天空没有色彩,世间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人活着不过如同行尸走肉。难道以前不是一个人过吗,怎么现在的一个人与过去的一个人完全不一样呢?沈一马感觉自己真正成了一个孤儿,渺小卑贱格外可怜伤心。
那天,老傅带了一串菩提子佛珠给沈一马,说是从藏庙里请来的。他自己手腕上也有一串檀香木佛珠,都戴好久了。现在许多有钱的男人手腕上都爱戴珠。
“万事莫强求。三两黄金四两福,人越老越信命。”老傅显得颇深沉。
晚秋的一天,老傅约沈一马一起上杜鹃山散心。他最近也挺烦,小群跟他闹起别扭,要他离婚,要不就跟他分手。
“怎么离?儿子知道了还不用刀砍我!”
红尘万丈,烦恼三千。老傅说去杜鹃山的静仁寺烧烧香。
杜鹃山在春谷的南郊,由许多山峰组成,连绵不绝,一年四季花开不断,以杜鹃花最为闻名。春天的时候,小菊曾说过要和他一起爬山看杜鹃花,可她现在人在哪儿呢?
深秋的杜鹃山沉郁苍茫,秋阳残照,有一种庄严壮阔的美丽。
静仁寺在杜鹃山南坡,原本那里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庙,近年政府顺应民间需求,集资修缮,重塑了镀金佛像,四周建筑也扩大了,已成为春谷一景,对外收门票了。
天冷,又非节假日,游人不是很多。
进了寺庙,却发现有一列听着口音不是本地人的游客跟在一个举旗的导游后面参观,大约是什么旅游团组织的游客吧。
新修缮的金尊大佛高大宏伟,佛陀端坐于莲花宝座,俯视尘世,嘴角凝聚着高深莫测的微笑。沈一马看得入神,整个人怔怔的。
两人敬了香,拜了佛。老傅走到殿壁功德榜那里,找到自己的名字。原来,寺庙修缮的时候,他也捐了善款。他参股的煤矿前年塌方死了人,想了总是后怕,他也不肯多说,却悄悄地在这儿捐了钱。
“人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婆娑世界,一切莫非是苦……所以佛祖说,放下,超脱,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沈一马身后传来导游拿麦克风讲解的声音,沈一马听得似懂非懂,却觉得很有些意思。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
沈一马突然想起在狱中,曾有一支名为“新岸”的女犯人组成的艺术团,来给他们演出,总是出现在夏天,一年之中仅有的放松时光。
“新岸”两个字想必是从这里化来的吧。
11
秋去冬来。转眼又到了冬至。
沈一马一个人去霸桥凉山,侄女红英今年没回来,往常逢年过节,不能来看他,千儿八百的总会寄一点过来,今年却没有。估计是生意不好做。
冬天的田野空旷萧瑟,稻茬覆着一片白霜,埂边的枯草密密匝匝坚韧挺立,田垄起伏,凹陷处汪着水塘,碧清寒彻,风一吹,卷起一层薄薄的涟漪。半阴的天气,太阳带着毛边的光辉。也有地里种着青菜,只是那种绿深沉暗淡,透着疲倦,那样子像隐忍,似乎在说,忍吧,再忍一忍冬天就过去了。
终于到了坟头,沈一马摆了供果,烧了香纸,磕了头,默默地祭拜着。这一辈子活成这样,母亲,父亲,对不起了。可是, 佛都说了“人身难得”,这辈子投身为人,能在这人间走一遭,体会到常人所没有体会的,也是要感激的。
一只雀鸦落在坟头上,小眼睛定睛瞅了瞅,又扭头展翅飞起,丢下一声清叫。
沈一马抬起头,天空寂寥,远处飘来袅袅炊烟,是中午时分,村子里有人家开始做饭了。
从霸桥回到春谷,回到小区,天都黑了。在门口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沈一马擦了擦眼,有点不相信自己眼睛。
“你房门的钥匙也没给我,我在这里等你半天了。”小菊就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平淡说道。
“我,去霸桥去了。你?回来了?”
沈一马将女人迎进屋,她的脸在冬日里显得格外苍白清瘦。
“这么长时间,你去哪儿了?”沈一马紧盯着她。
“很多地方,上海,还有乡下老家。祭拜了一个人。”小菊说。带女儿一起回的,她的过去,都跟女儿交代了。因为贫穷,也因为虚荣,她背叛了青梅竹马的人,进了城,嫁给她父亲,一个当官者的儿子,一个癫痫病患者。他们都是好人,所有的罪孽在她。
“我的罪比你深,我曾答应过他,等他出来就嫁给他。”小菊眼圈发红,“我害了他。”
“你接近我,是为了他?”
“我对不起他。”
“可我不是他。”
“你是的,你是。”
小菊眼泪流了下来。
沈一马垂下头,他并不想作为一个影子存在。
“他不在了,可是你在啊!我就是想让世界看看!我不在乎了,什么都不在乎了,我就是要和一个犯人在一起!你坐过牢,又有什么关系?他们呢?他们那些人没有罪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不在牢中?”小菊眼睛闪闪发亮。
“可是,我一无所有,什么都不能给你。”
“你对我好啊,没有男人真正对我好,他们骨子里都看不起我。我知道的,知道得很清楚。我的确很脏,脏了很多年……你以后还对我好吗?”
沈一马用力点点头。
“我想问问,你——曾经为的那个女人,她不后悔吗?”
“没有再见了。”
“那就让我替那个人赎罪吧。”小菊热烈地看着他,这个瘦削的骨骼崎岖的男人。天有多高,地有多广,她和他,都是这个世上最卑贱的人。可是,又怎样呢?她终于找到了适合她的归属。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沈一马一大早在两棵梧桐树间拴了绳子,将洗好的被子铺展开来,红艳艳的牡丹花在晨风里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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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马收床单时,发现他的被单给卷成一长条挂在麻绳一端,另有一床牡丹花图案的床单大摇大摆地晾晒在中间。沈一马有些愠怒,他摸了摸自己的床单,干是干了,却没有晒足太阳之后的清爽芬芳。
日头已偏西,大地又换成了一副冷色调,沈一马只得收起被子。他踟蹰了一会儿,那床牡丹花床单让它晒晚霜去吧。沈一马抱了床单,回到屋里。他的房间正对着院子。沈一马一面淘米煮饭,一面不时朝外张望一下。
素炒了一盘上海青,热了绝味鸭脖,中午吃剩打包的。四方小塑胶板桌上有半瓶明光大曲。沈一马斟了一小杯,边吃边喝。再抬眼,发现外面的被子给收走了,只剩下一根孤单单的麻绳系在两棵落尽叶子的梧桐树上。
沈一马放下杯箸走了出来。院子静悄悄的,没有人影。
沈一马解下麻绳,闷闷地回屋继续喝酒吃饭。今天是冬至,他去了一趟霸桥,给父母上坟。往年,逢这样的日子,他就在院子大墙根下背着人烧烧纸就完了。今年侄女红英和侄女婿开了车来,带他一起去霸桥。
五年了,这是他第二次去坟头,在霸桥郊外的凉山。沿路又起了些建筑,直到走上了田野的羊肠小道,他才有熟悉的感觉。五年前,也是侄女和侄女婿开车接的他。还记得那时的惶惑,面对突然而至的广袤人间,就像一个小孩子初出远门,胆怯得连路都不敢走了。侄女婿手里提着一挂长鞭炮,让他点上。爆竹噼里啪啦响了一路,惊飞了田野里的鸟雀,震落了枝头的枯叶,零星的农人也放下手中的农具,好奇地打量着他们。爆竹一直响到母亲的坟头。
今天,是他第二次来,一晃就五年了。通往坟头的小路,由于长年不走,显得荒芜,杂草枯枝藤蔓交错。沈一马走在前面开路。
到了坟头,先放了冲天响,震耳欲聋,接着又是噼里啪啦一通鞭炮。动静这么大,地底下的人该是听见了。烧纸,摆上供品,还有一束明艳艳的黄菊花,这是红英在村口的鲜花店里买的。
“母亲,父亲,不孝儿回来看你们来了!”他跪倒在地,放声大哭。
烧了黄草纸、冥币,摆上几样父母生前爱吃的小菜、果品和米糕,在坟头上又挂上一串白色的纸钱,用手除去坟茔四周的杂草,就好像小时候母亲给他摘去身上在泥巴地里打架玩耍沾上的草屑。
沈一马连磕了三个响头,又起身将四周的杂草除去,盘桓了半日,方离去。在霸桥的杏花酒店,三个人吃了午饭。侄女婿请的客,他在常州打工,夫妻俩都在那边,不常回家。
吃饭的时候,红英抱歉地说,生意忙,孩子小,回来一趟不方便。沈一马点头,说,忙就不要回来,费钱。
“费什么钱?主要是没时间。”红英说话的口气很像她妈,也就是他同母异父的姐姐,弯弯的豆荚眼则来自外婆。她小时候的样子非常模糊,沈一马没见过几次,等他出来,她早已成年。
如果没有这个侄女,他在这世上可真就举目无亲了。母亲临终前嘱咐姐姐,不要抛弃他。姐姐临终前又把他交给了女儿。他的亲人一个一个去了那边,他这个罪人却还留在人间。
吃过饭,侄女送沈一马回春谷。从霸桥到春谷并不远,三十几公里,路也好走了。沈一马想,以后他可以自己过来,而不必麻烦侄女。这些年,他也多次想过来,结果都搁浅了,以至于坟茔荒芜,杂草丛生。谁也不知道,沈一马这么个大男人,竟然害怕迷路。
五年前,侄女侄女婿开车送他上了坟,然后回春谷。
当天,侄女婿在春谷开了宾馆,要了两间房,他一个人出来溜达。春谷变化太大,大得他不敢相认。好像魔法师施了一道法术,乾坤大挪移,让人眼花缭乱,辨不出东南西北。他逛着逛着,找不到回宾馆的路了。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越发像走进一个迷局。也不好意思给侄女打电话,怕他们笑话,也怕他们担心。幸好,他记得宾馆的名字,最后打了辆的士回到住处。
当然,现在他对春谷已经很熟悉了,熟悉得就像自己的肠子和胃。不过,他的活动半径也不过是自己住处的方圆几公里。这也足够了,稍微陌生一点的地方,都会让他不安。
“新闻联播”的音乐响起,是手机铃声。这彩铃是老傅帮他设置的,老傅比他先进,处处提点他,怕他跟不上社会。
电话正是他打来的,“回来了?我在‘蒙特卡’唱歌,你过来吧。”也不等他回答就挂了电话,仿佛算准了他绝对会来。
沈一马收拾了碗筷,锁了门,出了院子,径直走到城北新商业中心的蒙特卡娱乐厅。天已经黑了,霓虹灯闪烁妖魅,“蒙特卡”三个字,不知哪条线出了故障,缺横少竖,变成他不认识的字符。本来就不解“蒙特卡”何意,现在就更加看不懂了。小城里有许多取着洋气名字的地方,据说是跟国际接轨。现在这个社会,他沈一马提着鞋子追怕都追不上了。
沿着长长的光线暧昧的甬道,穿过各门缝里溢出的不同分贝的歌声,找到老傅所在的包厢,推开门,有四个人在里面。沙发上坐着老傅和小群,另有一对陌生男女,各自拿着麦克风站在电视屏幕前对唱。
小群是老傅的女朋友,长得有点像李汉秀,看来老傅喜欢这一款女人。李汉秀是他们初中同学,当时已经初中毕业几年了,有一天老傅突然对沈一马说:“我很喜欢李汉秀,你帮帮我吧。”
“喜欢就直接对她说啊。”
“我怕她不同意。”
爱情使人胆大,也使人胆小。
沈一马只得应了下来,一天,在纺纱厂拦住下班的李汉秀,告诉她,老傅喜欢她。
李汉秀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你男朋友是谁?”
“姓张,我们一个单位的。”
沈一马打听到姓张的下班经过的路线,挡住了他,说明来意,叫他不要和李汉秀谈恋爱。姓张的非常生气,说,恋爱自由,你没权利管。
老傅很闹心,天天吃饭不香。沈一马只好动了手,将姓张的拦住教训了一顿。从此,这人和李汉秀断了关系。老傅则和李汉秀如愿好上。但沈一马通过拳头做的这桩媒并没有成功。李汉秀后来嫁到了外地,老傅则娶了一个相貌差一大截的老姑娘成婚了事。 小群长得像李汉秀,大眼睛,圆圆脸,也不年轻了,不过,比那个时候的李汉秀洋气,短靴细裤,紧身毛衣,曲线丰满,打着银色耳钉,嘴唇画得通红。打从沈一马出来,就见他们在一起。小群没有职业,离了婚,现在靠着老傅。当然,老傅老婆并不知道,或许也知道,只是装着不知道而已。
沈一马很羡慕,他孤家寡人,老傅却有两个女人。老傅也曾帮他介绍过对象。女方家境不错,是钢厂退休职工,丈夫死了多年。见了沈一马,女人倒还乐意,可是沈一马却瞧不上,嫌女人年纪大,长得也不好看,就是一老大妈。老傅说他,你这个样子,人家不挑你就好了!老大妈老大嫂,有个女人暖暖身,强过没有啊。沈一马说,那还不如抱热水袋呢。老傅知道沈一马眼光高。可是,这世上,谁不爱美女啊?轮得到他?不要说美女,连普通人都不一定鸟他,好不容易有个人不嫌弃,他还不肯,罢了,就打一辈子光棍吧。
沈一马在老傅旁边坐下,小群给他递了一杯茶水。茶几上放着一碟子瓜子,几块饼干,玻璃烟灰缸里杵着几根烟头。
站着的两个人只顾着唱。老傅说男的姓赵,是小群朋友小菊带来的,今天是他请大家玩,小菊就是那唱歌的女子。
这女人侧影窈窕,染得金黄的头发高高地吊在脑后,穿着黑色襻金丝紧身羊毛衫,红黑格子包臀小短裙,前凸后翘,很是亮眼。男的则矮短身材,看上去还没有女人高,穿着灰色羊毛衫,最显眼的是他油光可鉴的锃亮脑门,被不多的黑发环绕着,像一枚铜镜。男人一边唱歌,一边殷勤地瞅着小菊,偶尔不经意地揩一下油。老傅说得对,多老的男人都爱美女啊。
老傅介绍说,老赵以前在司法局上班。
沈一马怔了一下。
“别怕,做财务的,会计师,现在退休了,在外面给好几家单位做账,能搞到钱。”老傅笑道,“有钱,老婆又死了,你说跩不跩?”
画面切换到下一首歌《神话》,小群站起来,老傅也接过麦克风,这两人开始登场。“解开我,最神秘的等待,星星坠落风在吹动,终于再将你融入怀中,两颗心颤抖。相信我,不变的真心,千年等待……”老傅很快进入到歌声营造的意境中了,摇头摆尾很深情的样子,他这副不服老的表情有点好笑。
小菊和老赵坐下来歇息。小菊以手掌当扇给自己扇风,然后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又立即叫起来,对沈一马说:“哎哟,我好像喝错杯子了,这个是你的吧。”
“没关系,我还没喝。” 沈一马欠身道。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让服务员给你换一杯吧。”
“不用麻烦。”沈一马端起杯子饮了一口,表示并不介意。
老赵掏出“大中华”,给沈一马递了一支,小菊也要了一支。淡蓝色的烟子在屋里袅袅地散开来。
又到了下一首《我从草原来》,老傅将麦克风递给沈一马:“你的。”
沈一马依旧坐着,略有些拘谨地对着屏幕唱道:“我立马千山外,听风唱着天籁,岁月已经更改,心胸依然自在。我放歌万里外,明月与我同在,远方为我等待,心澎湃。”他的声音跟他的人一致,粗糙而沙哑,带有仆仆风尘味。一支女声加进来。这是男女对唱的歌。粗犷的男音有了柔媚的衬托,越发刚柔相济了。是小菊在助唱。
沈一马受到鼓舞,声音更加有力起来。池子里,老傅搂着小群跳贴面舞。
几个人轮番唱,点歌台里能唱的歌都已被他们唱尽,小菊又提议大家去美食街吃宵夜。
沈一马一看时候不早,第二天还要上班,只得先告辞了。
2
沈一马的职业是保安,就是看守他所在的那几栋安置区房舍。他的办公室就是他的房间,原先堆放杂物的储藏室。沈一马上班就是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点,值守在这里,看看有无可疑人员进入,有无突发事件。干一天歇一天,与另一名保安轮换。上班和不上班其实区别不大,都是在家里。不上班的那天他可以出去溜达,上班当然也可以,并没有人太管他。但他把自己管得很好,上班时间,绝不迟到早退旷工。
小区没什么事,治安不错,安置区都是穷人,吸引不到偷盗者。沈一马上班很清闲,当然,他并非无事可做。有一台二手电脑,物业给的,他会上网浏览新闻,或是在上面斗斗地主。他还很喜欢做家务,一个人能给自己整出许多事来做。买菜做饭就不用说了,又挺爱干净,被单床罩一个月就要换洗一次。一到太阳天,就忙不迭地在外面拴绳子晒被子,勤劳得连贤惠妇女也赶不上。
沈一马在晒得有太阳味道的被子里睡觉,会特别的安稳和满足。但这个晚上,他没有享受到这份满足。
被单冷冰冰的,摸在手里似乎还潮晕晕的,太阳没有晒足的缘故。沈一马在掉了瓷的红金鱼脸盆里放了热水,开始泡脚。热气弥漫开来,一双大脚把整个脸盆都占满了。今天唱歌,错过了澡堂洗澡,看样子又得推迟两天了。
沈一马用干毛巾擦了脚,钻进被子里。脑子里浮现出歌舞池里两对搂着跳舞的男女,还有他和小菊的对唱,配合得那么好……想到那个女人,沈一马身体发起热来,有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作为一个鳏夫,他当然也有些渠道,有些女人还很便宜。可是,终究没什么意思。年过半百,他想清心寡欲地活完余生,偏老傅带他见小菊这样惹火的女人。
小菊竟也住在他们这个安置区,这倒是沈一马没有料到的。
那天傍晚,他从外面散步回来,迎头碰见穿得花枝招展的小菊。两人同时说了声:“是你?!”得知他是这里的保安,小菊笑道:“哎呀,这可好了!以后有什么安全问题,就找帅哥帮忙了。”她问沈一马要了电话。
隔了不多久,沈一马就接到小菊的电话,说她家电线烧坏了,突然停电,问能不能帮她修一下。
沈一马立即赶了过去。
小菊住在与他相邻的另一栋楼,在二楼。虽当了这么几年保安,沈一马从来没有到别人家里去过。现在不比往日,去人家串门做客是正常,相反,还是件避讳的事。更不用说去一个女人家。
太阳刚刚落山,冬天的黄昏格外无助,楼道也没有灯。沈一马抖了抖身,走到小菊家门口。小菊正站在门口,一看到沈一马,就像抓到救命稻草: “啊呀,你可到了!我刚从外面回家来,开了灯,才要烧水,‘嘭’一声响,灯就停了,吓死人!” 肯定是跳闸了,沈一马找到墙壁上的空气开关,拉上闸,灯瞬间亮了。又拿起电热水壶,看了看。“这个别用了。”
“我才买的呢,难道是炸弹?”
沈一马告诉她,以后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处理。这么小的事,倒显得沈一马能耐,女人有时候挺傻。
小菊向他道谢。
沈一马说,不客气,小事一桩。
“水壶坏了,你吃个橘子吧。”小菊从桌上的红塑料袋里拿出一个橘子。
沈一马打量着屋子,一居室房,凌乱,却又是处处透着女性气息的凌乱,悬挂在衣架上的乳白色内裤,粉红蕾丝花边文胸,让他眼睛不敢看。沈一马在上海的时候听牢友们说过上海有一种女孩子,外面穿得光鲜,家里却一团糟。现在对上号了。
客厅餐桌上摆着水果零食、茶杯、印着某酒店名称的卫生纸盒、红色塑料袋、烟灰缸。门口堆着短靴、长靴、拖鞋等。
小菊穿着白色二五式羽绒服,黑紧身弹力裤,脚上一双白色雪地鞋。头发盘了个高高的发髻,耳边松松地垂下一缕卷曲的发丝,这发丝让她显得妩媚。她看他的时候,丹凤眼含着笑意。沈一马不敢对视,事情解决了,他就变得局促起来。
“好吧,我也正要出去。小群约我去打麻将呢。以后我们再聊吧,今天谢谢你了。”
沈一马拿着橘子回到自己的住处。
他站在窗子边,窗子对着外面的马路,不一会儿,他看见小菊上了马路,白羽绒服,白雪地鞋,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很神气地走着,大街上其他的一切都像是衬托她的布景。
奇怪,他怎么以前就没有发现这道风景呢?
3
“安置区住的都是穷人,小菊怎么会住这儿?我以前却没见过她。” 沈一马问老傅。
“你以为她不穷?不能光看脸蛋穿着。再穷也得穿漂亮不是?否则哪有男人上钩?”
“这话怎讲?”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前儿我听见一个新闻,深圳一富婆,家里有二十套房,还开着奔驰,去街道领取失业救济金呢。国家的空子,就看谁有本事钻。”
“二十套房子还在乎一点点救济金?新闻!”
“不信算!不过,话说回来,小菊是够得上廉租房条件的,她没工作,又死了老公。早该得了,竟拖到去年才分到。”
“哦,她没老公?”
“死了好多年了,她老公的老头子以前是春谷的一个官儿,儿子死了,说儿媳不守妇道,几乎就不来往了,有个女儿,也判给了男方。听说小菊年轻时在上海打过工,有个做车行生意的男人想包她,不知为啥又跑回来了。回来认识了一个小老板,开棋牌室的,比她小十岁,两人好了几年。棋牌室因为非法经营,招了些下岗女工搞色情按摩,结果打黄扫非给取缔了,小男友跑去了外地。”
“那她现在靠什么活?”
“女人嘛,自有办法,她头子多。”
老傅把小菊引见给沈一马用意明显。
自从得知小菊住在安置区后,沈一马便开始留意起窗口来,他时不时发现在黄昏的某个时刻,小菊衣着入时地走出门去。沈一马生活很有规律,11点下班,一般很准时就入睡了。他一次也没有发现小菊在十一点钟之前回到小区,为此他延迟了几次入眠时间。
又到了年终岁末,大街上过年的气氛日益浓厚起来,到处都是奔忙的准备辞旧迎新的人,商场里各种应节促销如火如荼。沈一马也囤了些腊肠、咸鸭腿、水果、瓜子、小糖之类。红英打电话来,让他去常州过年,他说走不开,这边要人看门。红英给他汇了两千元钱。沈一马想给自己买件皮夹克,这天去了华宜商场。这家商场开业不到一年,集餐饮娱乐为一体,想效仿大都市走高端奢华路线,结果,除了开业那几天看热闹人多外,以后竟门可罗雀。华宜商场不得不降低身段,常常发广告搞些打折促销兑换礼品活动。
沈一马进了商场,也许是年节头上,比平时人多好些。一楼还是空旷,卖高档化妆品和珠宝首饰之类。二楼餐饮,食客较多,是最具人气的一层。三楼卖服装。名贵的品牌店前照例少人问津。沈一马在楼梯口看到卖打折皮装和羽绒服的,围了不少顾客。果然有男式外套,西装,还有皮夹克。
沈一马挑了两件,一件立领黑色皮夹克,还有一件不知是什么动物毛的毛领棕色皮夹克,都打特价,不到一千,毛领的要贵一些。
正掂量着,冷不丁背上被人敲了一下,一回头,原来是小菊。她染了金发,穿着玫瑰红的短羽绒服,笑容满面,看上去像冬天里盛开的一朵大芍药花。
“买衣服啊?”她问。
“随便看看。”
“你试试,我帮你参谋参谋。”
沈一马只得又将两件衣服重新套了一次,小菊上下打量着,然后说毛领的好,酷。
沈一马本来不想买的,这下也只好一咬牙买下来了。
“怎么样?你不忙吧?要不也陪我转转?”小菊发出邀请。
沈一马于是就陪着小菊逛。这种经验在他是稀缺的,感觉特别奇怪。他发现女人逛商场和男人完全不同,漫无目的,不着边际。每样东西、每个摊位都不放过,最无语的是摩挲了半天,还不买。沈一马跟在小菊身后,将整个三楼的角角落落都巡视了一遍,甚至连女人文胸内衣处也不错过,他像一个忠诚卫士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最后,小菊什么也没买。沈一马此刻相信老傅所说的了,这个女人应该是穷的。有一件红呢子羊毛大衣,她穿着真好看,试了又试,店员也一个劲地夸,还把他也扯上了,说大过年的,为女人买件衣服别舍不得。那一瞬间,沈一马真想为小菊买下来,可惜囊中羞涩,买了皮夹克之后,兜里已经没剩多少钱了。
小菊空手而归,沈一马不知为什么觉得抱歉,他说,那我请你吃饭吧。
小菊也没拒绝,衣服没买成,她有点不甘。
就在二楼的火锅城,找了个靠边的卡座。服务员递上点菜单,沈一马让小菊点,小菊也不客气,要了野生菌王锅底,在菜单上勾了两盘羊肉卷、土豆片、冬瓜、金针菇、菠菜之类。“你看这些怎么样?”“行。”小菊于是递了单,又起身弄了两碟子调料,给沈一马端去一碟。 火锅水烧开了,冒着腾腾的热气,羊肉菜肴分样下锅,香味扑鼻而来,小菊似乎心情好起来,用汤勺搅着菜肴。沈一马像是吃了致幻剂,人晕乎乎的。小菊坐在对面,隔着一尺远的距离,隔着袅袅的烟雾,眼风媚人,梨涡含笑。她,真漂亮啊!
这么多年,第一次陪女人逛商场,第一次陪女人吃饭!
晚上,沈一马辗转床头,像牛吃草反刍一样,把吃进去的东西再倒出来细嚼一遍。小菊说她本来是和小群一起逛的,小群被老傅叫走了。她还说她最讨厌过年,过年就又老一岁了。她说,她想找个地方去躲年。还说跟他一起躲,反正他也一个人,她知道他是一个人……
她还知道些什么?知道他是穷光蛋吗?
沈一马想起自己干瘪的口袋,一千多块钱,晃眼就不见了。一件皮夹克,一顿火锅。虽然并不是特为女人花的,火锅不值多少钱。但是,若不是碰到小菊,那一千块钱还应该好端端地在口袋里的。
钱,女人,这两样东西总他妈的连在一起。沈一马好久没有思索这个问题了,如今再次勾起了他的心事。
可是,小菊,她穿上红呢子大衣的样子真好看啊!
4
从五福酒店出来,冷空气一下子包裹过来,好像等候血肉之躯的猎物等了很久,终于没有落空。大街上行人寥寥,连流浪汉和乞丐都不见了。所有的店铺屋宅都关门闭户,大门上贴着新鲜的红纸黑字对联:“一年四季行好运,八方财宝进家门”“盛世千家乐,新春百家兴”“天地和顺家添财,平安如意人多福”……燃过的烟花纸屑满地都是。从中午开始,爆竹就不断响起,噼里啪啦,家家户户进入过年模式。放了鞭炮就开始吃团圆年饭了,年饭要吃很长时间,一家老小围着,外面越寂寥,衬得家里就越热闹。此刻,全国人民都在欢度新年。
沈一马紧了紧皮夹克的毛领,呵出一股酒气。晚饭照例是政府物管请的,几个看大门的老单身汉聚在一起,司法局的方勇干事也过来陪了几盅。喝了两瓶“古井贡”,那几个老家伙都很馋酒,碰到好酒更不放过,沈一马也喝了不少。直至酒尽菜光,才各自东倒西歪散去。
沈一马沿着春谷大道朝西头郊区走去,大红的灯笼在枝头悬挂着,没有月光,夜空黑得深邃,只有沈一马和他长长的影子。
快到安置区时,沈一马发现了另一个孑然独行的人,步子有点踉跄,摇摇晃晃。沈一马定睛看了一下,走过去。
“是你?”小菊抬起头。
“你怎么了?不要紧吧?是不是喝多了?”
“没多。你也喝酒回来?真巧又遇到你。”
“你——一个人?”
“一个人,奇怪吗?我一个人喝了二两“开口笑”!厉害吧?”她嘻嘻一笑,面色酡红,傻傻的样子,显然是喝多了。
“我送你回家吧。”
“哈哈,好啊……回家……”她嘻嘻哈哈地唱了起来,好像是很久以前流传的一首歌,唱着唱着哭了,然后一弯腰,蹲在地上吐了。
沈一马赶紧拿纸巾递给她。
小菊歪歪倒倒地站了起来,扶着沈一马,使劲喘气。
她这副样子,沈一马不好撒手。
送到家门口,小菊斜睨着眼,说:“不进来坐坐?”
沈一马无法拒绝。
即便是过年,小菊家也是凌乱的,除了门口贴了个“福”字,没有什么地方显示新年的迹象。
“要不要再喝点?这有酒。咱俩再接着喝一杯吧,反正是过年,咱俩一起守岁。”
“早点休息吧。”
“你是不是有事?不愿陪我?”她娇蛮地看着沈一马。
沈一马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想逃开,双脚却固执地滞留下来。
茶几上摆着现成的酒杯,还有一袋子“酒鬼”花生米。
小菊本来就醉的,又连喝两口,很快就不行了,歪倒在半旧的绿革皮沙发上,凤眼迷离,说:“你喝吧,别走,我先歪一会儿。”
沈一马愣愣地站着,看着小菊醉倒,竟然束手无策。
“这样躺会着凉的。”
小菊不应。
沈一马无奈,只好拿了件挂在凳子上的大衣给她盖上。小菊拽着他的手,喃喃念道:“陪我,陪我。”她满面桃红,酒香热浪一阵阵袭来。
沈一马再也控制不住,他抱起小菊。
5
那天之后,小菊似乎从小区里消失了。沈一马在窗口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留意都没有发现小菊的踪影。
沈一马很忐忑,怕警察突然出现,告他一个强奸罪,又怕小菊带人上门来找他算账。几个晚上没有睡好觉。
那天的事想起来就晕,一切都不知怎么发生的。奇怪,他以前打架斗殴都没有产生犯罪感,而这次……憋了好几天,沈一马忍不住跟老傅坦白了。
“你老艳福不浅,看来新年要走桃花运了。”老傅笑道,“多少人想睡她,竟让你不花钱睡了。”
沈一马心里不舒服:“我不是故意的。”
“那种情况下,谁不上啊?这女人又不是什么黄花闺女,不会怎么样的,你放心吧。”
“奇怪,她怎么会一个人过年?不是有女儿吗?”
“婆家她不愿去,当然,也不会叫她去。”
不是还有男人的吗?沈一马这句话没说出口。
老傅却懂他的意思。说,那些男人大过年的都有自己亲眷,谁会巴巴地丢下家人跟她一起的?
“听小群说,她那个开棋牌室的小男友小张倒是回来了。”
沈一马没吭声。
“那两个人好好歹歹,也不会长久,小张在外面躲官司,只是一回来少不得要纠缠她。小群她们几个姐们劝她跟那个老赵好算了,人家还供生活费呢。但小菊不干,只图他钱,就吊着他,还说,等她女儿结婚,就嫁给他。其实人家老赵也不一定想娶她,毕竟名声不好。只不过想睡她,可能还未得逞呢。听小群说,小菊赌咒,没跟他睡过,长得丑,实在睡不下去。”老傅说着哈哈笑起来,意思沈一马赚了。
沈一马现在经常回忆那个夜晚,那个兴奋,迷狂,交杂着罪恶和阴暗的夜晚,像梦境一样,成了他人生中的巅峰时刻。一个妖魅的女人竟以这样的方式走进他的生活。 直到三月末,小菊才又重新出现。
那天老傅请客,叫了小群小菊,还有另外两个女的,一个叫方燕,一个叫刘英,都是小群小菊的朋友。
“今天我们这顿酒是为小菊接风的,你不回来,小群她们天天麻将三缺一。”老傅笑道。
“躲年去了,等你们年过完了,亲戚朋友都拜见过了,没人玩了,我才回来陪你们玩,岂不好?”小菊说道。她好像瘦了点,眼角皱纹明显,配着细长的丹凤眼,像凤尾。嘴唇略厚,微微上翘。这嘴唇不可思议地被他亲吻过,沈一马心潮澎湃。奇怪,他莫名地觉得和这个女人很亲很亲,原来肉体也能擅自就建立一种亲密关系啊。
小菊不动声色,和大家说说笑笑,仿佛那件在他看来惊涛骇浪非同小可的事,根本不是事儿,或者压根儿就没发生过。
她原来并不介意和他睡了一觉,沈一马有些失落又有些悻悻。坐在他旁边的方燕是个话匣子,不停地找话跟他说,问长问短,还约他一起打麻将。等起身的时候,才发现方燕腿有点跛。沈一马不免同情起来。
吃完饭,老傅有事先走,方燕约大家再去唱歌。沈一马也想离开,几个女的一起叫住了。沈一马只好跟她们一起又去了彩蝶轩KTV。
自此之后,沈一马的朋友圈扩大了,扩大到这些无所事事的中年妇女们。
这些女人有共同点:婚姻破碎;无业;有点姿色,或者自认有点姿色,这需要男人来佐证;她们不甘寂寞,爱玩,尤其爱和男人玩,以期获得红颜未老的最后一点安慰。是与绝经和绝望做斗争的女人。沈一马在她们的带领之下,学会了使用微信,一一加了她们为好友。她们在微信上晒吃喝玩乐的图片、小视频,看上去日子过得分外带劲美好。她们的吃喝玩乐沈一马也渐渐参与了。都是轮流坐庄,今天你请,明天我请。因为穷,她们下馆子倒也不多,吃饭一般是到各人家去聚餐,由东道主烧菜招待。当然,她们也总能邀到些男人来埋单做东,比如老傅老赵等等。方燕认识沈一马之后,立即发展他为男粉,还让他代表她请了两次KTV。沈一马拒绝不得,相反倒心存着感激,他这么一个卑微的人却被这些女人们接纳了。她们无所顾忌,不在意别人眼光,反而没有一般的世俗偏见。这些女人结成关系牢靠的阶级同盟,有饭同吃,有歌同唱,有新闻同分享,不管谁找来的男人请,一律捧场。
这天轮到她们去小菊家做饭聚餐,小菊发微信给沈一马,问他能不能帮帮忙。
沈一马受宠若惊地答应了,这天正好该他休息。
接到任务后,沈一马就去了农贸市场,买了鱼、五花肉、白萝卜、豆腐、鸡蛋、西红柿、辣椒、腌菜、青菜、老姜、蒜头、葱等各样菜蔬。外带红油猪耳、酱香板鸭几个熟菜。
那几个女人都到了,坐在沙发上聊天说笑。沈一马在厨房里忙活。方燕几次进来视察,语气酸酸的。
等一桌子菜上齐,几个女人全都叫起来。白萝卜鲫鱼汤、红烧五花肉腌菜、油煎豆腐、西红柿炒鸡蛋、青菜、油爆花生米,色香味俱佳。
“了不得,原来老马手艺这么好。”
“超级大厨!以后咱们也别出去吃了,干脆都由老马烧得了,又好吃又便宜,还干净卫生。”
“别抢,这个大厨是我的。”小菊得意地笑道。
这句话让沈一马心花怒放。他,是,她的!
“小菊,你懒人有懒福,每次到你这吃饭,都是我们帮你做,这会儿又找了个高手。”方燕很不服气。
“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好不好!咱们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这次让你们大伙儿休息还不好?还不快谢恩,倒来嚼舌。”小菊笑。
大家边吃边夸。沈一马从来没被人这么夸过,这餐饭是小菊下旨邀他做的,是不是意味着她对他有某种指挥的权力了?沈一马异常兴奋。吃完饭,几个女人又去沙发上聊天。沈一马收拾碗筷,擦桌洗涮,又博得女人们一致夸奖。
饭后,她们要去棋牌室打麻将,沈一马便回了家。
晚上十点多,听得敲门声,是小菊。
沈一马请了进来。
“今天你辛苦了,花了多少钱?我给你。”
“算了,就当我请了。”
“那多不好意思啊。”小菊在办公桌前的旧转椅上坐了下来。
“没什么,应该的。” 沈一马脱口而出。
“方燕今天好像不太高兴,你看出来了吧?”
“为什么?”
“对你有意思呗。”
“怎么会!”
“我发现你挺勤快的,这年头会做菜会家务的男人还真是少见。”
沈一马自嘲地笑了一下。
“你家里搞得很干净!”
当然,与她相比。
在不干净的地方待久了的人才会特别迷恋清洁吧,就像他对阳光的迷恋。
小菊看了他一眼,目光充满着探询的意味。然后将旧转椅转了个圈,背对着沈一马说:“听说——你在那个地方待过?”
沈一马怔了一下,半响,说道:“是的。”
“在上海?”
“上海。”
6
结了痂的伤口再扯开,血淋淋的,生疼。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直白地要探听他的过往,大家都避讳,他自己也避讳。
小菊却固执地让他讲述。
沈一马抽了支烟,小菊也要了一支。
这个初春的夜晚潮湿寒冷。
他进去的那天就是这样的晚上,子夜时分。黑暗狭小的房间,借着厕所的微弱白光,看见地板上黑黢黢并躺着一排人。
这种毫无私密空间的睡姿令人发憷,他情愿不睡,也睡不着。他要想想以后,以后那漫长的几十年怎么过。
在马桶上蹲了一宿,第二天,排头将他叫过去。
“排头是谁?”
“排头就是老大,默认的犯人头目。”
“排头打人吗?听说新来的人都要被欺负的。”
“这是规矩。犯人们都是狠家伙,不服管,一点小事就可打起来,必须有个人能管得住,进来都得学规矩。但排头一般不自己动手。” 沈一马因为是夜间进来的,蹲了一宿马桶。去见排头,一个皮肤黝黑个头不高却体格强壮的人,这人漫不经心瞟了他一眼。尽管沈一马人高马大,但他还是感觉到排头目光的凌厉,有一种占山为王的居高临下。
目光交接,双方互相掂量着。
问了籍贯,两人算半个老乡。沈一马明显地感觉到排头的目光柔和了一些。
“什么叫眼缘?知道吗?就是一见面彼此心意相通。”
这地方的人来自五湖四海,地域的相连也成为某种亲近的缘由。
“以后有什么事,你不好出面的,就叫我。”多年的江湖生涯,培养了他的观察力和理解力,他需要效忠自保,黑道白道,都有个老大。
排头扫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这是心知肚明的一眼。
沈一马搓着手,这双做出一桌子好菜的手,曾经是叫人胆寒的。
“为什么要走到那一步呢?”小菊轻声地问。
为什么?他也曾多次问过自己。年少时的打架斗狠,想起来都是荒唐,出来混迟早要还。回想起以前的岁月恍如前世,男人是要等很久才能真正懂事的。
小菊摸着他被烟头烫着的手指,眼泪滴了一滴下来。
从来没有过的柔情似水。如果说那个新年之夜是癫狂迷乱的,那么这个晚上就是另一种风格,温柔缱绻。沈一马觉得自己整个人陷入一种全新的境地。他心里升腾起无尽的感激,似乎过往的苦难都值了,他体会到一种崭新的爱的感觉。这感觉是那样美好,让他愿意为之死去。
春谷的春天到了。土坡上五颜六色的小野花开了,青草碧绿,树木也长出新叶。太阳出来了,沈一马洗被子晒床单,他的,还有小菊的。那床红牡丹被单曾经霸道地侵占了他的被单的位置,而床单的主人也因缘际会地侵占了他的心灵,红牡丹是他们缘分的开始。小菊穿戴都很时尚,唯独这床大红牡丹床单显得村俗气,但小菊却非常喜欢,说压箱底很多年,搬到安置区才用的。
老傅说他新年走桃花运,他,沈一马,终于也有女人了!而且是个漂亮女人!这个女人到底图他什么呀?连老傅都觉得困惑,“她向我打听过你,听说你在提篮桥待过,我以为她会害怕,却没想她……”一个劳改犯,人们都避之不及,小菊却在知道身份后,反而趋上来。沈一马可不是走了狗屎运了?
小菊确实对沈一马的那段经历很感兴趣,或许与日常生活相距太远,有种新鲜感吧。小菊虽然年纪不轻,实际上仍像那些看多了香港黑帮片的女孩一样,感兴趣那些喋血故事,进而把自己也想象成故事里的女主人公。那不堪启口的往事竟成了沈一马讨好小菊的谈资。
小菊喜欢躺在红牡丹图案的床单上听他讲故事,百听不厌。他的故事惊险悲伤,讲也讲不完。小菊听着有时就情不自禁掉眼泪,沈一马的故事越悲惨,她爱得就越猛烈。她有时像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时又像成熟慈爱的母亲。沈一马每每在做爱最激越的时候忍不住喊她一声“妈”。他这辈子一个人太久,她来了,她就是他的全部,他的女儿,他的母亲,他的情人,他的妻子,他的姐妹……
可是,小菊并不是每天都和他在一起,这令沈一马异常痛苦。想到小菊的那些男人,想到她不干净的历史,心如乱麻。
沈一马希望她能断掉那些人。
“断了!我只不过有时要去女儿那里看看,女儿刚工作,分了一间宿舍。”小菊说。
沈一马知道小菊说的不是实话。
有天晚上,快十一点了,小菊敲门。沈一马正生着闷气,他今天给小菊打了一天电话,都关机。
小菊进了门,脸色讪讪的。沈一马也不理她。
“给我根烟抽。”
“桌子上,自己拿。”小菊并没有烟瘾,她只是在烦的时候,或者应酬场合才作这样的姿态。
“怎么了?谁得罪你了?摆这副臭脸。”小菊吐了一口烟圈。
“你今天跟哪个男人在一起?”
“你管得着?”
“婊子!”沈一马骂道。
小菊腾的一下站起来,扑上去抓他的脸。“你骂谁?骂谁?你有啥资格骂人?你这个劳改犯!垃圾!我是婊子,你又咋样?”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人家给钱,你给钱了吗?我就是婊子!我跟你睡这么久,你给钱了吗?”
沈一马脸色灰了,如同万箭穿心,顿时委顿下来。是啊,他有什么资格?一个一无所有的劳改犯,一个全社会都厌弃的人。他有什么资格!他都忘了自己是谁了!
小菊哭了,她紧紧搂住沈一马,摸着他被抓破的脸,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打我吧,骂我吧。”说着就举着沈一马的手拼命地打自己的脸。沈一马抱住她,心如刀绞:“是我不好。”
两人和好如初。小菊告诉他,她今天就是去和老赵了断的。
7
幽暗的房间,沈一马光着脚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地下有一摊积水,衣服全脱了。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家伙举着棒子走过来……沈一马惊醒过来,全身汗湿。
“又做噩梦了?”小菊也醒了。“以后不让你讲故事了,讲多了你就做噩梦。”
“没有的事。”
沈一马握住小菊伸过来的手,在梦中他感觉到的恐惧,竟远大于实际。他曾经仿佛是个不怕疼,不知恐惧的人。
可是,在梦里他却感到真切的恐惧,潜伏在最深处的恐惧。
那些黑暗的岁月,那么长,那么苦,他竟然熬过来了。如今,小菊躺在身边,一个女人躺在身边,多么不可思议啊!他不知该怎样爱她。
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谈爱简直让人耻笑。他这辈子无儿无女无父无母无牵无挂,爱,这种未曾动用过的情感突然打开,不免和小年轻一样癫狂,不知如何是好了,他的生命仿佛是从现在才真正开始!
昨天他给她演绎惩罚犯人的一些手段,小菊因为咽喉疼,不舒服,他想分散她疼痛的注意力。
为了逼真地再现场景,沈一马不得不找来道具,费力比划。
小菊看着他滑稽的动作,先是笑,继而哭。她让他讲点轻松的,美好的。 轻松的、美好的回忆?他有吗?这一生打从记事起,似乎就伴着歧视和厄运。母亲是被比她小十岁的父亲从另一个男人手里抢来的,他们生了他,他自小就被人称为野种、孽子。人们在他母亲背后戳戳点点,他就为母亲打架。因为打架狠,他获得了尊严和一帮小伙伴们的敬重。这份敬重让他愈加为朋友两肋插刀,斗狠争勇。他也曾有一个女人,一个像小菊一样漂亮的女人,非常短暂的快乐时光,但那女人却终于跟一个有钱人跑了……他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而他可怜的父母也因此活活气死。这就是他的前半生,地狱里走过的前半生。那些刑罚那些苦难都是他该受的,他能配得上那些苦难,在那些刑罚面前,他从来不掉泪,可是,他能配得上小菊的爱吗?上天会不会一发怒,重新把这一切拿走?
沈一马从来没有惧怕过,现在他却怕了。
天亮了,沈一马起床后将汗湿的衣服,还有床单以及小菊换下的一些脏衣服都抱到自己那边洗衣机洗了。
不管第二天上不上班,沈一马白天都要去自己的处所。这也是避人耳目,不知为什么,他们都觉得,让别人知道他们相好是不妥当的。
小菊的那几个闺蜜却瞒不住。
自从两人好了之后,小菊屋子干净了许多。这个女人除了美,啥都不会。方燕说她好吃懒做,地下掉了钱,她都嫌累,不肯弯下腰来捡一捡。
“那是钱少,如果是一百两百在地下,你看她捡不捡。”小群笑道。
“那就卧倒。”小菊也笑,“是我的,谁也不准抢!”
这么个懒惰的人,现在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内衣袜子沈一马都包下来了,每次抱了脏衣服过去,洗好,晒好,叠得整整齐齐,再送过来。
她们称沈一马为家庭妇男、妇女之友。还发出感慨,女人图不到钱,图情也行。
小菊爱玩,她和那几个无所事事的老闺蜜,每天都有许多节目,打麻将、唱K、给人过生日,或者不为什么目的地吃喝、爬山、郊游,总之,这些女人自有她们的消遣娱乐方式。穷开心,富开胃,各有各的玩法。
这天,她们又要去吃喝,是方燕网上新近认识的一个邻县老男人请客。一大早,小菊她们包了一辆的士,说是帮方燕参谋参谋,这个男人可不可交。
“你嗓子不好,不要喝酒,不要吃辣。早点回来。”沈一马电话里左一遍叮嘱,右一遍叮嘱。
“知道了,啰嗦。”小菊手机里有几个女人的嬉笑声。
她们笑称小菊找了个唠叨的男保姆。
沈一马白天打了三次电话,第三次时,小菊说她们去水库,水库很漂亮,下次带他也去,还拍了照片给他看。之后,电话就打不通了。
沈一马心惴惴的,一会儿担心她酒喝多了,一会儿担心她掉水里,一会儿又担心她被别的什么男人缠住了。
到了下昼,小菊还没回来。电话依然打不通,沈一马着急,就给小群打电话,小群说,还在外面,今晚不回来了,那边老板认识一个私人山庄,包吃包住。她说小菊这会儿在游泳,等一下让她回电话。
小菊过会儿果然回电话了,嗓子哑哑的,说她们今天就在山庄住了,手机电池用光了,让沈一马放心,不要再打电话了。
沈一马坐立不安,就去找老傅。老傅刚从矿山回来,他参了一个股,一个月总有半个月在外面跑。
老傅请他在门口的小酒馆吃饭。
沈一马心事重重。
老傅给他递根烟,说,你也太认真了,对女人,不能太认真。
正说着话,老傅手机响了,看他神情就知道是小群打来的。
“好,好,等下过来。”老傅看了沈一马一眼,说,“我现在正跟老沈在一起呢。”又捂着话筒说了一会儿。
沈一马心直往下沉,凭直觉,他知道小菊在骗他,她和小群并不在一起,小群一定是已经回来了,让老傅过会儿去看她。
沈一马的心在滴血。
老傅收了电话,说,小群刚回来,小菊和方燕她们还在山庄,因为小群知道他今天回春谷,就先回来了。
肯定是小群叮嘱老傅这样说的,她们女人倒会互相打掩护,不愧是铁姐们儿。
“老沈,你这人遇事就是太执着,早知道你这么上心,就不该介绍你和小菊认识。不过玩一玩,哪当得真?其实,要选择的话,我建议你和方燕好,那女人除了腿有点不方便,哪里都还好,长得也凑合,而且,小群说了,方燕也曾对你有些意思。上次还跟她私下埋怨,小菊就爱抢别人的。”
沈一马脑子一片混乱,他也没听清老傅说什么。吃了饭,便告辞而去。
8
该来的早晚都会来。上帝是不允许他幸福的,他是个罪人,他没有权利获得幸福。
你能给这个女人荣华富贵?你有山庄包她吃住?你有香车宝马带她云游四方?你有豪宅别墅供她享受?……
没有!你什么都没有!你连一件红呢大衣都买不起!你连一顿好一点的酒饭都请不起!你一个月拿着那点可怜的说不出口的工资,如果不是政府可怜你,给这份看大门的工作,你连个立锥之地都没有!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别做梦了!
沈一马你醒醒吧!醒醒吧!
沈一马醒了,小菊的脸在眼前晃动,他以为还在梦中,忍不住使劲睁大眼。小菊握着他伸出来的手,脸上露出又是欣慰又是责怪的微笑:“吓人!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桌子上的一瓶“明光大曲”全光了。他头疼欲裂,目■口干。小菊倒了一杯水。
沈一马扭过头去。
小菊将他头扳过来,令他喝。
沈一马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来。他前半生受过伤,流过血,却从来没有流过泪,这会儿却是这样脆弱。
“你这样子可不好。我不过一天没回来,你就喝成这样!万一酒精中毒了怎么办?”
“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求你!”沈一马将小菊紧紧抓住。
为了多挣一点钱,沈一马找了份外活,西门口有一家老王修理铺,补轮胎、补鞋、修钟表、配钥匙、改裤边裤脚。沈一马原本跟他们也认识,以前衣服拉链坏了,裤子毛边,鞋跟打鞋底,就去那里,老王两口子忙不过来的时候,沈一马就自己弄,这些技术含量不高的活他会,他还会操作缝纫机。近日正好老王老婆回娘家有事,十天半月回不来,老王喊沈一马过去帮忙。 西乡“缘梦居”酒店。
沈一马和老傅对饮,他已经喝了好几大杯了。与小菊不见面有一个月了,小菊自从出院后就没有回过安置区。小群说,是去她女儿那边调养去了。打电话也总关机。
前天方勇找了他,他曾是沈一马的帮教对象,对他一直不错,也有所耳闻,专门过来劝他别和那女人搞在一起。你能出来,重新做人,不容易。那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命里带刑,专克男人。方勇还提到老赵,说老赵背地里骂她骂得很难听。方勇和老赵原是一个单位的。
“他敢骂她!信不信我去揍他!”
“你犯什么浑!你揍他!你是她什么人?一个人二十多岁犯浑也就罢了,咋能五十岁还犯!”老傅也喝了不少。
“她为什么不见我?”
“不见也罢,这女人是祸害。当初要是不介绍你们认识就好了。玩玩而已,哪晓得你认真了。”
沈一马伸出拳头,对老傅晃了两晃,大着舌头说:“要不看你是发小,我连你也揍!”
世上的刑有很多种,有哪一种像现在这么难熬呢?
大地没有色彩,天空没有色彩,世间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人活着不过如同行尸走肉。难道以前不是一个人过吗,怎么现在的一个人与过去的一个人完全不一样呢?沈一马感觉自己真正成了一个孤儿,渺小卑贱格外可怜伤心。
那天,老傅带了一串菩提子佛珠给沈一马,说是从藏庙里请来的。他自己手腕上也有一串檀香木佛珠,都戴好久了。现在许多有钱的男人手腕上都爱戴珠。
“万事莫强求。三两黄金四两福,人越老越信命。”老傅显得颇深沉。
晚秋的一天,老傅约沈一马一起上杜鹃山散心。他最近也挺烦,小群跟他闹起别扭,要他离婚,要不就跟他分手。
“怎么离?儿子知道了还不用刀砍我!”
红尘万丈,烦恼三千。老傅说去杜鹃山的静仁寺烧烧香。
杜鹃山在春谷的南郊,由许多山峰组成,连绵不绝,一年四季花开不断,以杜鹃花最为闻名。春天的时候,小菊曾说过要和他一起爬山看杜鹃花,可她现在人在哪儿呢?
深秋的杜鹃山沉郁苍茫,秋阳残照,有一种庄严壮阔的美丽。
静仁寺在杜鹃山南坡,原本那里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庙,近年政府顺应民间需求,集资修缮,重塑了镀金佛像,四周建筑也扩大了,已成为春谷一景,对外收门票了。
天冷,又非节假日,游人不是很多。
进了寺庙,却发现有一列听着口音不是本地人的游客跟在一个举旗的导游后面参观,大约是什么旅游团组织的游客吧。
新修缮的金尊大佛高大宏伟,佛陀端坐于莲花宝座,俯视尘世,嘴角凝聚着高深莫测的微笑。沈一马看得入神,整个人怔怔的。
两人敬了香,拜了佛。老傅走到殿壁功德榜那里,找到自己的名字。原来,寺庙修缮的时候,他也捐了善款。他参股的煤矿前年塌方死了人,想了总是后怕,他也不肯多说,却悄悄地在这儿捐了钱。
“人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婆娑世界,一切莫非是苦……所以佛祖说,放下,超脱,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沈一马身后传来导游拿麦克风讲解的声音,沈一马听得似懂非懂,却觉得很有些意思。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
沈一马突然想起在狱中,曾有一支名为“新岸”的女犯人组成的艺术团,来给他们演出,总是出现在夏天,一年之中仅有的放松时光。
“新岸”两个字想必是从这里化来的吧。
11
秋去冬来。转眼又到了冬至。
沈一马一个人去霸桥凉山,侄女红英今年没回来,往常逢年过节,不能来看他,千儿八百的总会寄一点过来,今年却没有。估计是生意不好做。
冬天的田野空旷萧瑟,稻茬覆着一片白霜,埂边的枯草密密匝匝坚韧挺立,田垄起伏,凹陷处汪着水塘,碧清寒彻,风一吹,卷起一层薄薄的涟漪。半阴的天气,太阳带着毛边的光辉。也有地里种着青菜,只是那种绿深沉暗淡,透着疲倦,那样子像隐忍,似乎在说,忍吧,再忍一忍冬天就过去了。
终于到了坟头,沈一马摆了供果,烧了香纸,磕了头,默默地祭拜着。这一辈子活成这样,母亲,父亲,对不起了。可是, 佛都说了“人身难得”,这辈子投身为人,能在这人间走一遭,体会到常人所没有体会的,也是要感激的。
一只雀鸦落在坟头上,小眼睛定睛瞅了瞅,又扭头展翅飞起,丢下一声清叫。
沈一马抬起头,天空寂寥,远处飘来袅袅炊烟,是中午时分,村子里有人家开始做饭了。
从霸桥回到春谷,回到小区,天都黑了。在门口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沈一马擦了擦眼,有点不相信自己眼睛。
“你房门的钥匙也没给我,我在这里等你半天了。”小菊就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平淡说道。
“我,去霸桥去了。你?回来了?”
沈一马将女人迎进屋,她的脸在冬日里显得格外苍白清瘦。
“这么长时间,你去哪儿了?”沈一马紧盯着她。
“很多地方,上海,还有乡下老家。祭拜了一个人。”小菊说。带女儿一起回的,她的过去,都跟女儿交代了。因为贫穷,也因为虚荣,她背叛了青梅竹马的人,进了城,嫁给她父亲,一个当官者的儿子,一个癫痫病患者。他们都是好人,所有的罪孽在她。
“我的罪比你深,我曾答应过他,等他出来就嫁给他。”小菊眼圈发红,“我害了他。”
“你接近我,是为了他?”
“我对不起他。”
“可我不是他。”
“你是的,你是。”
小菊眼泪流了下来。
沈一马垂下头,他并不想作为一个影子存在。
“他不在了,可是你在啊!我就是想让世界看看!我不在乎了,什么都不在乎了,我就是要和一个犯人在一起!你坐过牢,又有什么关系?他们呢?他们那些人没有罪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不在牢中?”小菊眼睛闪闪发亮。
“可是,我一无所有,什么都不能给你。”
“你对我好啊,没有男人真正对我好,他们骨子里都看不起我。我知道的,知道得很清楚。我的确很脏,脏了很多年……你以后还对我好吗?”
沈一马用力点点头。
“我想问问,你——曾经为的那个女人,她不后悔吗?”
“没有再见了。”
“那就让我替那个人赎罪吧。”小菊热烈地看着他,这个瘦削的骨骼崎岖的男人。天有多高,地有多广,她和他,都是这个世上最卑贱的人。可是,又怎样呢?她终于找到了适合她的归属。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沈一马一大早在两棵梧桐树间拴了绳子,将洗好的被子铺展开来,红艳艳的牡丹花在晨风里摇曳。
责任编辑 鲁书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