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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不可能是“中性”的,“所有制中性论”否定所有制的内涵和特征、违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所有制中性论”的依据和目的是不正确的,中国经济下行的主要原因和经济体制不完善的主要表现不是企业所有制的划分和区别对待;平等竞争是必要的,但是从“竞争中性原则”得不出“所有制中性论”,两者都不是市场经济规律。“所有制中立”同样是不准确科学的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