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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上海市国税局、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市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京东商城华东总部、1号店、易迅网、东方购物为首批4家试点企业。继北京之后,上海成为又一电子发票试点城市。 上述公告称,为稳妥推进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4家试点企业在其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面向个人销售商品时可开具电子发票;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在向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销售商品时也可开具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