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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要求,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必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考生自主选择的三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三个选考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呈现。各省市在教育部规定的框架下,确定本省市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方案。本文对等级赋分方案设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并对两个试点省市已公布的方案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