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首先比较系统地介评了西方学者有关法的构成的论述 ,然后提出了一种设想 ,即认为法的构成就是指法这种事物的构成要素和各个要素的排列方式。它包括两个方面 ,即法的实质构成和形式构成。法的形式构成又包括内在构成和外在构成两个方面。内在构成包括观念、制度和秩序三个层次 ;外在构成包括习惯、判例、学理法和成文法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