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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公告则对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海运和空运等条款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在常设机构条款方面,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有关机构、场所构成常设机构等内容;在海运和空运条款方面,进一步明确国际运输业务范围等;在演艺人员和运动员条款方面,明确活动范围和具体适用规则。此外,针对合伙企业设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情形,公告也明确了适用税收协定的问题。
精简报表做足准备 为环境保护税保驾护航
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因此,4月1日将迎来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期。能否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介绍,税务部门围绕环保税首个征期分三个阶段细化了15项重点任务:第一个阶段是今年1月1日至春节前,主要任务是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努力做到业务精通、协作畅通、系统连通、数据融通;第二个阶段是春节后至3月底,主要任务是对基层地税机关加强指导、实地督导,对纳税人精准辅导、模拟申报;第三个阶段是4月份以后,重点任务是确保首个征期平稳有序,力求做到服务好、申报好、管理好。
目前,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并基本完成了网络报税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同时,税务机关加强政策解读,开展培训辅导,已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在简化报表上下了一番功夫。”孙群表示,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围绕“简洁、减负”理念进行优化设计,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报表数量和纳税人填报字段量减少2/3左右;同时,通过“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附表”的报表结构,可实现纳税人排放口、污染物种类等基础税源信息的“一次性采集、自动带入”和申报表主表数据项的自动带出或自动计算,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
孙群透露,下一步,在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前,税务机关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二是联合环保部门,系统组织、层层开展环保税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务人员能正确理解环保税政策,熟练征管系统操作,确保纳税人能计算、会申报;三是开展实地督导,将组织若干督导组赴各省,实地指导、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各项征管准备任务,确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运行,税制顺利转换;四是继续大力推进税务、环保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联测和连通工作。
修订年度纳税申报表 让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对于广大财务人员而言,每年5月底前都有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完成,就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即依照税收法律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清上一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其中,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重要环节,既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重要载体,又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情况、开展后续管理的有效依托。
此前,纳税人使用的是税务总局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从实际使用情况看,该纳税申报表在协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升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满足了不同行业纳税人和重点征管事项的填报要求。但是,随着近年来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纳税申报表也亟需进行相应的修订。因此,2017年末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
刘宝柱表示,与上一版相比,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以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和优化纳税人填报体验为抓手,实现了在填报难度上做“减法”、在填报质量上做“加法”、在填报服务上做“乘法”:一是报表结构更趋合理,修订后的表单数量压缩10%,有利于缩减纳税人的申报准备时间;二是落实税收政策更加精准,根据最新政策对表单或者栏次进行了调整,確保纳税人可以全面及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填报过程更为便捷,在申报表设计时更多地考虑了信息化实现的要求,为各类纳税申报软件进一步优化自动计算、智能填报功能提供了便利条件。
“我想提示广大企业财务人员的是,纳税人必填的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只有2张,其他均为选填表,最大限度减轻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刘宝柱称,下一步,全国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效能,加大对税收政策解读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执行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精准施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简报表做足准备 为环境保护税保驾护航
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因此,4月1日将迎来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期。能否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介绍,税务部门围绕环保税首个征期分三个阶段细化了15项重点任务:第一个阶段是今年1月1日至春节前,主要任务是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努力做到业务精通、协作畅通、系统连通、数据融通;第二个阶段是春节后至3月底,主要任务是对基层地税机关加强指导、实地督导,对纳税人精准辅导、模拟申报;第三个阶段是4月份以后,重点任务是确保首个征期平稳有序,力求做到服务好、申报好、管理好。
目前,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并基本完成了网络报税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同时,税务机关加强政策解读,开展培训辅导,已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在简化报表上下了一番功夫。”孙群表示,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围绕“简洁、减负”理念进行优化设计,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报表数量和纳税人填报字段量减少2/3左右;同时,通过“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附表”的报表结构,可实现纳税人排放口、污染物种类等基础税源信息的“一次性采集、自动带入”和申报表主表数据项的自动带出或自动计算,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
孙群透露,下一步,在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前,税务机关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二是联合环保部门,系统组织、层层开展环保税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务人员能正确理解环保税政策,熟练征管系统操作,确保纳税人能计算、会申报;三是开展实地督导,将组织若干督导组赴各省,实地指导、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各项征管准备任务,确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运行,税制顺利转换;四是继续大力推进税务、环保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联测和连通工作。
修订年度纳税申报表 让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对于广大财务人员而言,每年5月底前都有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完成,就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即依照税收法律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清上一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其中,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重要环节,既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重要载体,又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情况、开展后续管理的有效依托。
此前,纳税人使用的是税务总局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从实际使用情况看,该纳税申报表在协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升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满足了不同行业纳税人和重点征管事项的填报要求。但是,随着近年来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纳税申报表也亟需进行相应的修订。因此,2017年末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
刘宝柱表示,与上一版相比,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以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和优化纳税人填报体验为抓手,实现了在填报难度上做“减法”、在填报质量上做“加法”、在填报服务上做“乘法”:一是报表结构更趋合理,修订后的表单数量压缩10%,有利于缩减纳税人的申报准备时间;二是落实税收政策更加精准,根据最新政策对表单或者栏次进行了调整,確保纳税人可以全面及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填报过程更为便捷,在申报表设计时更多地考虑了信息化实现的要求,为各类纳税申报软件进一步优化自动计算、智能填报功能提供了便利条件。
“我想提示广大企业财务人员的是,纳税人必填的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只有2张,其他均为选填表,最大限度减轻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刘宝柱称,下一步,全国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效能,加大对税收政策解读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执行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精准施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