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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乡村若干年后,我有时感觉自己像游击队员,总蛰伏于一座城市的某一个角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成天走的就是那几条路,拐的就是那几道弯,看的就是那一些风景。但城里的路很多,有的路很复杂,有的路很简单,那些复杂或简单的路,我偶尔也走,却不常走。有时真的在走,有时是在车上走。走走停停之间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看到了什么,于是,若干年以后甚至都不记得还有那么一条路,自己曾走過那条路。直至很多个影像叠加于脑海,似乎硬逼着我要记起什么,这时,才隐隐约约觉得很多年以前自己好像来过那路,不止一次地走过那路。
或许是选择性失忆。
与路有关的便是路边的店。店也是有生命的,有的很短,昙花一现;有的很长,十年前就这样开着,现在还这样开着,像一个友人守候在街头痴痴地等你。常理上它会愠怒,因为你已经忘记了它,可是当你走近时它依然和颜悦色,你若是走进其中,或许还会发现当年的那个小丫头的影子。你一定有些不好意思,你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居然就再也没来过这里。
在城市,我像个灵活的游击队员,随遇而安,择地而居。我换一个地方就有了一些新路,走上了新路就会忘了老路。如同我换了电话号码,从此与老号码完全隔绝,我也告诉了很多人新号码,可是,正如我每天走过的路上终会留下我的足迹,我的气息,我的感触,我一身的尘埃,我不经意的颓丧,难以抑制的喜悦,我不能让岁月无痕,但是有很多或者一面之缘的人始终保留着我的号码,因为他们可能觉得这很重要。或许他们还拨打过我的老号码。
新路走得久了会变成老路,有了新的老路就会淡忘旧的老路,就像时光冲淡了友谊,多年以后突然想起曾经还有这样一位朋友,一起吃过饭,喝过酒,拉过手,说过豪言壮语。这至少是“势利”的,我可能感觉不到,但是别人能。尤其当你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你无限风光,八面玲珑时,你的忘却对别人可能是一种伤害。当然,我不属于后者。
只是路是宽容的,不会记恨我。我多年后再一次走在它身上它也不会瞬间塌陷,它一如既往地在弯道处提醒我不要走错,它尽可能地平坦,让我不至于磕磕绊绊。街角的石椅子一直在静静地驻守等待我的归来。
我不止在一座城市生活过。当我游击到新的城市以后仍然会延续以往的行为,将一条陌生的路走熟,熟悉路边的野花与青草,追逐的小猫与小狗,散步的老人,以及草丛里的小动物,甚至有令人惊恐的蛇。我尽可能靠路边行走,远离那些不明的真相。我不会目不转睛,我需要用足够长的时间观察路上的一切,与这条路连接的建筑,信号灯,弯道,路的起伏与沟沟坎坎。但是其它的路我无心探寻,可能如我多年前一样,在某个特定的时间走过,路过,经过,但我会很快忘记,我没有路感。乃至再过去很多年当我听到那路,甚至走上那条路时我仍然像个新人。路还像老朋友一样认得我,我却不认得它,我应该感到惭愧,因为我与它曾并肩行走,或者我与女儿携手而行,我对它的忘却等于忘却了时光的美好与岁月的留痕。
这非常不道德。
老马识途,我不是老马,没有经历太多的风雨沧桑,人情世故。在生活面前我很浅薄,生活没有欠我,我欠生活太多。
在路上,我始终是一个行者。
我如凌晨四点的出租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收获的希望极其渺茫——可是,不是绝对没有,拐过弯,说不定就有人等我,应该是一个新朋友,或许是一个老朋友,一切未知,有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