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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解释法律的过程中,服从法律文本是法官的天职;同时,需要丰富智慧的创造性解释,对于法律的发展和进化意义重大。于是,司法过程中,便产生了两难:法官是该严格地服从法律,抑或创造性地解释法律。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冲撞。现实的出路是:服从应该被摆放在第一位,而必要时候的创造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之上。这个过程中,法官要科学地运用各种解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