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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水质等比例采样器在总量监测中的应用、配置及其在苏州市的使用试点情况,指出了水质等比例采校器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配置不足、对不同类型废水适应性不够、缺乏水样保存措施等问题,提出了环保部门可将水质等比例采样器的使用纳入污染控制管理的范畴,生产厂家应不断完善仪器性能,使用者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以及在仪器中设置低温冷藏室、加药系统和多个盛样器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