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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辖权的认定离不开起诉受理程序对起诉要件的审查。通过分析裁判文书网有关H省法院的77份裁定书,发现立案登记制下国内法院起诉受理程序机制性缺失是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认定错误的关键原因,且主要体现在起诉受理程序的功能定位不明晰、“过滤”功能弱化以及涉外案件特别起诉受理程序失位。应该从程序功能和结构优化的角度,通过构建“诉状与特殊诉讼要件审查并重”模式并着重审查管辖权要件来完善涉外民商事案件起诉受理程序,以期有效破解案件管辖权认定错误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