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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市场价值法、碳税率法、影子工程法、发展阶段系数法、旅行费用法和成果参数法对宁夏平原河流、湖泊、沼泽、人工湿地4种不同类型湿地的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估算,以最终服务价值作为宁夏平原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总价值,并在景观分类的基础上结合遥感影像对宁夏平原不同类型湿地的生态服务价值进行空间表达。结果表明:2014年宁夏平原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约为228.22×108元,占宁夏平原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5%,中间服务价值为125.69×108元;单位面积湿地生态服务最终价值约为15.27×104元/hm~2,低于全球和全国湿地而高于西北内陆干旱区,显示出其特有的绿洲湿地特点;最终服务价值按从大到小排序依次为旅游休闲>提供水源>固碳释氧>气候调节>土壤保持>物质生产>净化水质>文化科研价值;从不同湿地类型最终服务价值来看,各湿地类型总价值为河流(136.82×108元)>沼泽(36.80×108元)>湖泊(32.56×108元)>人工湿地(22.04×108元),单位面积生态最终服务价值为河流(19.85×104元/hm~2)>人工湿地(12.42×104元/hm~2)>湖泊(11.07×104元/hm~2)>沼泽(11.02×104元/hm~2);宁夏平原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空间差异很大,河流、湖泊、沼泽湿地服务功能价值量均是平罗县最高,人工湿地服务价值量最高的是贺兰县,银川市西夏区和金凤区4类湿地的价值量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