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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须进行各种微生物学检验的产品和疾病防治标本越来越多,所有对外提供法律效力数据的检验机构都应按照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NACL)201—2001《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运行质量保证体系。为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机构质量意识,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现行规范和规章及配套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公开性和及时性:为疾病预防控制、产品和环境质量评价等提供可靠的依据,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