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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老字号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和“互联网+”新趋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文物局、中医药局等16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