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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共同过失犯罪案件增多,将共同过失犯罪写入刑法有很强的迫切性。本文从法理和现实依据入手对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进行论述,对其概念、构成条件和成立范围进行界定的同时,着重强调了各过失者应具有共同的注意义务。对于刑事责任的追究,笔者赞同以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为处罚原则,以信赖原则作为责任阻却事由,从而更好地追究过失者的刑事责任。从注意义务的程度和过失者对危害后果的原因力的大小两方面论述了刑事责任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