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凭什么支持、提倡A类型的艺术而不是B、C类型的艺术?既然是纳税人的钱,至少应该平等对待每一种按比例存在的艺术类型,但实际上因为资金的有限性,必然是顾此失彼。
话说艺术圈的互相不服气现象一向严重,古今中外都有,比如画传统国画的看不起搞当代艺术的,觉得他们是胡搞,而搞当代艺术的也瞧不上画画的,觉得他们是画装饰画的,没什么当代思想。其实这种现象在20年前可能更严重,那时候当代艺术还是半地下状态,底下的人有冲击,体制内的人要严守,彼此的看法就更偏激一些,而最近十多年艺术市场的发展似乎极大改变了这种对立。
简单看艺术市场对艺术生态的影响,就是拿钱衡量艺术,这类似“比武”,因为谁拿出真金白银买艺术品,谁就付出较大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对艺术品还有一个“文”的评价系统,比如艺术批评家、艺术史家、文化评论家、名人点评等等,这一体系因为是借助说话、文字,发言者付出的机会成本很少,也就有随意、夸张、玄虚、搞笑等等不同的话语风格,夸一个艺术家的话可以说到天堂去,骂一个艺术家的话可以说到地狱去,都不鲜见。
还有一个评价系统来自政府,它通过财政拨款机制、奖励机制、教育系统、公立美术馆机制等多个方向对艺术发挥影响。比如全国美展就是一个官方的评价系统,在二三十年前可能对几乎全体美术界来说都是决定性的一个展览,对很多艺术家来说是成名、评职称、涨工资的重要出路,但是在当前的多元市场体系中,全国美展可能影响力就大大不如以前了。
虽然政府或者说官僚系统对支持什么艺术有分歧,但像中国这样政府拿纳税人的钱资助艺术文化事业,和欧洲很多国家一样,在我看来难免有很多浪费,而且难说公正,一是政府凭什么支持、提倡A类型的艺术而不是B、C类型的艺术?既然是纳税人的钱,至少应该平等对待每一种按比例存在的艺术类型,但实际上因为资金的有限性,必然是顾此失彼,变成对所谓“主流艺术”或者说“主旋律”的支持,而官方认定的主流其实未必是市场、公众实际消费的主流。二是政府的资助项目往往也容易演变成利益相关人把持或者进行灰色交易。
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实行的文化艺术资助体制大同小异,其实都不太公平,漏洞很多。我有个借鉴“教育券”思想而来的想法,觉得既然政府预算中有文化艺术资助这项支出,还不如平均分配给每个国民,由国民自己拿着这个券去相应的文化艺术机构消费,这些机构再拿这些券去政府那里换成钱。比如说一位北京望京地区的市民,他年初可以拿到中央政府发的可以在全国范围使用的文化消费券1万元,北京市政府发的可以在北京市消费的文化消费券2万元,朝阳区发的可以在朝阳区消费的文化消费券2万元,然后他自己可以拿上到符合注册条件的文化艺术企业、机构去消费,取得券的文化艺术企业、机构再去相应的政府财政部门兑换资金就可以了。这样的好处一是真正把主导权交给每一个国民,尊重每一个人的自主性;二是在目前的移动互联支付大发展的格局下,实行起来成本很低,其实没什么难度,而且以后各级政府都是发券而已,就不用养那么多公立机构、事业单位,也避免了有关官员上下其手。
上述教育劵、文化消费券实现起来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完全可行,但为什么全球都少有实践,我觉得最大的原因还是官僚系统本身的抵制,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官僚对于教育、文化艺术的价值裁决权,对相关资金的审批权,也影响依附官僚系统和政府资助的各种公立机构的利益,他们会找各种宏大的理由来阻挠这种革新。
话说艺术圈的互相不服气现象一向严重,古今中外都有,比如画传统国画的看不起搞当代艺术的,觉得他们是胡搞,而搞当代艺术的也瞧不上画画的,觉得他们是画装饰画的,没什么当代思想。其实这种现象在20年前可能更严重,那时候当代艺术还是半地下状态,底下的人有冲击,体制内的人要严守,彼此的看法就更偏激一些,而最近十多年艺术市场的发展似乎极大改变了这种对立。
简单看艺术市场对艺术生态的影响,就是拿钱衡量艺术,这类似“比武”,因为谁拿出真金白银买艺术品,谁就付出较大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对艺术品还有一个“文”的评价系统,比如艺术批评家、艺术史家、文化评论家、名人点评等等,这一体系因为是借助说话、文字,发言者付出的机会成本很少,也就有随意、夸张、玄虚、搞笑等等不同的话语风格,夸一个艺术家的话可以说到天堂去,骂一个艺术家的话可以说到地狱去,都不鲜见。
还有一个评价系统来自政府,它通过财政拨款机制、奖励机制、教育系统、公立美术馆机制等多个方向对艺术发挥影响。比如全国美展就是一个官方的评价系统,在二三十年前可能对几乎全体美术界来说都是决定性的一个展览,对很多艺术家来说是成名、评职称、涨工资的重要出路,但是在当前的多元市场体系中,全国美展可能影响力就大大不如以前了。
虽然政府或者说官僚系统对支持什么艺术有分歧,但像中国这样政府拿纳税人的钱资助艺术文化事业,和欧洲很多国家一样,在我看来难免有很多浪费,而且难说公正,一是政府凭什么支持、提倡A类型的艺术而不是B、C类型的艺术?既然是纳税人的钱,至少应该平等对待每一种按比例存在的艺术类型,但实际上因为资金的有限性,必然是顾此失彼,变成对所谓“主流艺术”或者说“主旋律”的支持,而官方认定的主流其实未必是市场、公众实际消费的主流。二是政府的资助项目往往也容易演变成利益相关人把持或者进行灰色交易。
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实行的文化艺术资助体制大同小异,其实都不太公平,漏洞很多。我有个借鉴“教育券”思想而来的想法,觉得既然政府预算中有文化艺术资助这项支出,还不如平均分配给每个国民,由国民自己拿着这个券去相应的文化艺术机构消费,这些机构再拿这些券去政府那里换成钱。比如说一位北京望京地区的市民,他年初可以拿到中央政府发的可以在全国范围使用的文化消费券1万元,北京市政府发的可以在北京市消费的文化消费券2万元,朝阳区发的可以在朝阳区消费的文化消费券2万元,然后他自己可以拿上到符合注册条件的文化艺术企业、机构去消费,取得券的文化艺术企业、机构再去相应的政府财政部门兑换资金就可以了。这样的好处一是真正把主导权交给每一个国民,尊重每一个人的自主性;二是在目前的移动互联支付大发展的格局下,实行起来成本很低,其实没什么难度,而且以后各级政府都是发券而已,就不用养那么多公立机构、事业单位,也避免了有关官员上下其手。
上述教育劵、文化消费券实现起来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完全可行,但为什么全球都少有实践,我觉得最大的原因还是官僚系统本身的抵制,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官僚对于教育、文化艺术的价值裁决权,对相关资金的审批权,也影响依附官僚系统和政府资助的各种公立机构的利益,他们会找各种宏大的理由来阻挠这种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