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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将向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
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把这两份文件稿提请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党的十六大代表、新选出的党的十七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吸收和反映这些意见和建议,集中各方面智慧,努力起草出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大会报告,制定出适应党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及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
会议认为,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更好地把中國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努力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