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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运用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8个省(市)的入户调查数据,展开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首先,从多维贫困的视角看,当前农村精准脱贫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扶贫工作的瞄准率相对较低,存在较为严重的漏出问题;其次,发展农村电商能够通过内生赋能机制有效地改善贫困人口的多维贫困状况,但贫困户从事电商时面临诸多特殊的困境,这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从而实现“六个精准”;第三,在有效的政策的支持下,发展农村电商要素禀赋较差的地区同样可以跨越发展门槛实现内生性精准脱贫。
关键词 精准脱贫;农村电商;多维贫困;内生赋能机制
中图分类号 S-9;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1)07-0215-05
Abstract Uses representative household survey data from 8 provinces to carry out theoretical discussion and empirical research.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first of al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the current rural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is complex, the targeted rate of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is relatively low, and there are serious leakage problems. Secondly,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mmerce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situation of the poor population through the endogenous empowerment mechanism, but the poor households are faced with many special difficulties when engaged in ecommerce, which requires the government to give corresponding policy support, so as to realize the “six precision”. Thirdly, with the support of effective policies, regions with poor factor endowment of developing rural ecommerce can also cross the development threshold to achieve endogenou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Key word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Rural ecommerce;Multidimensional poverty;Endogenous empowerment mechanism
作者簡介 吴婷(1987—),女,山东德州人,副教授,博士,从事收入分配及贫困问题研究。
长期以来贫困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处于普遍贫困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实践经历了从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到精准扶贫的改革过程[1],贫困瞄准经历了从区域瞄准到县域瞄准、再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瞄准的演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减少的贫困人口占全球减少贫困人口的71.8%。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迫在眉睫。
当前我国的扶贫事业已经进入了“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减贫难度较以往更大,伴随着国家持续的扶贫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容易脱贫的家庭已经陆续实现脱贫致富,扶贫工作的规模递减效应愈发显著,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难度日益凸显,社会各界都在思考如何实现内生性地反贫困,彻底改变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境况,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信息扶贫、电商扶贫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立足于回答发展农村电商对于推进精准扶贫是否有效可行,农村电商实现内生性反贫困是否具有可推广性,尤其是否适用于要素禀赋较差的地区等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对发展农村电商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可行性、内生机制、实施措施等进行了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
1 调研数据说明
该研究采用的数据为对北京、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云南等8个省(市)进行的入户调查数据,调查范围覆盖了其中的25个市(区)、48个县(市、区)、84个村(镇),总共获得1 385条有效家庭数据,4 949条有效家庭成员数据。调研数据的覆盖范围见表1。
1.1 调研数据的覆盖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数据所选取的样本范围能够多维度地观测发展农村电商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关系,所调查的地区既包括目前仍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也包括最近几年脱贫摘帽的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既包括当前中国农村电商发展模式相对成熟的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莆田市等,也包括发展农村电商刚刚起步的山东省菏泽市、河北省邢台市等;既包括发展农村电商要素禀赋优势较为显著的浙江省金华市、广东省广州市,也包括发展农村电商要素禀赋较为薄弱的山东省泰安市等。为深入研究农村电商是否有助于推进精准扶贫、探索推进农村电商的可行路径提供了可对比的样本数据。 1.2 调研数据有助于研究“扶真贫、真扶贫”的问题
数据设计了两套调查问卷,包括家户问卷和村问卷。其中,家户问卷涵盖了被访问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信息、受教育程度、收入及资产信息、是否从事电商及相关工作、住房情况、健康状况等问题;村问卷涵盖了被访问村子的人口信息、财政收支情况、农业与非农业生产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及其他区位要素信息等问题。通过调研所获得的这些信息不仅能够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家庭的收入贫困情况,而且能够从物质资料和发展能力的匮乏等多个维度来考察一个地区贫困产生的根源问题、内因问题。
在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提出必须要解决好脱贫攻坚战“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强调扶贫工作必须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该研究遵循必须通过扶贫开发提高贫困人口能力的理念,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构建多維贫困指标,利用此次调研数据深入探索当前中国贫困人口真实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探索发展农村电商能否内生地实现脱贫,如何为发展农村电商提供更多切实有效的支持政策,从而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2 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现状
精准扶贫的起点是实现精准识别[2-3],因此识别出真正的贫困人口也是该研究的起点。《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扶贫政策总体目标确定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因此单一收入维度的贫困识别机制已经不再适合中国的减贫实际需要[4]。该研究根据所获得的调研数据,采用多维贫困的研究方法,对当前我国农村贫困问题的现状进行深入研究。
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构建多维贫困指标体系[5-8],选取三大维度——教育、健康和生活标准,下设8个指标(表2)。设定第二重临界值k=1/3,即一人未达标得分等于或超过1/3,则视为处于多维贫困状态。例如,一个人在受教育水平、电力、饮用水、收入等维度上不达标,总得分为1/6+1/15+1/15+1/15>1/3,则这一个体陷于多维贫困中。
因此,多维贫困比单纯从经济贫困,即收入水平是否低于贫困标准这一个维度上考察一个家庭贫困状况具有更加全面、更加准确、更加有针对性的特征。
通过测算表明,调研对象的整体多维贫困发生率为758%,整体状况要优于自述的贫困发生率,但是隐含的却是当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偏误的问题[9]。
根据调研所得数据,由表3可知,将收入维度作为贫困度量的标准下界定的贫困户,仅能识别出26.21%(27/103)的多维贫困户,即其有效覆盖率仅为26.21%,瞄准效率较低;属于多维贫困户而非收入贫困户的漏出户占总多维贫困户的漏出率达到73.79%(76/103)。此外,被界定为贫困户而实际上在多维角度并非贫困状态的家庭的误评率为775%(99/1 278)。由此看来,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大量的多维贫困户并未能纳入精准扶贫的扶贫范围,而部分精准扶贫所识别的对象却并非多维贫困户,精准识别仍然有待提升。
之所以有如此高的漏出率,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的贫困识别更加侧重于收入、健康、住房和固定资产等指标,而对成人受教育水平、儿童入学率等决定能否脱贫的内生性指标关注不足。从多维视角来看,目前识别出来的贫困群体只是某些指标贫困更为突出的群体,当前群体的“脱贫”并不意味着多维贫困的终结,可能也不意味着脱真贫、真脱贫。
3 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可行性分析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一书中强调精准扶贫的“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实到扶贫对象身上。
该研究通过以下3个方面的对比分析,探索农村电商在精准扶贫上的作用:①对比从事农村电商工作的贫困户与不从事农村电商工作的贫困户,查看两者在多个维度上的差异,研究农村电商能否有效地带领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表4)。②对比从事农村电商工作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区别,查看两者是否存在发展机会上的不平衡,贫困在哪个维度上限制了农村电商发展的进程,扶贫如何做到针对贫困户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的精准。③在要素禀赋不同的地区发展农村电商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在禀赋较差的地区如何做到脱贫成效的精准。
首先,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的多维贫困状况明显好于未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在各个维度的贫困情况或被剥夺情况均好于未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具体来看:其一,农村电商有效地改善了教育、健康和基础设施建设维度的被剥夺情况;其二,农村电商有效地改善了家庭的经济状况。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及人均固定资产的贫困指数几乎为0,换言之,农村电商在这两个维度上已经使得很多家庭摆脱了贫困状态,实现了收入维度的脱贫致富。
其次,虽然诸多家庭已经通过从事农村电商实现了增收,甚至摆脱了贫困,但是与从事农村电商的非贫困户相比仍然具有较大的差距。其一,贫困户的融资需求大但融资能力差、融资渠道窄。通过调研发现,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最大区别在于融资的难易程度,由于发展农村电商的前期投资需求较大,贫困户相对非贫困户而言对资金的需求更多。就平均借贷需求上来说,贫困户具有更加迫切的借贷意愿,有54.55%的贫困户会通过至少一种方式进行借贷,比非贫困户略高(50.58%),但是借贷能力却远远低于非贫困户,平均所能获得的贷款仅为3.53万元/年,而非贫困户则平均可以获得8.92万元/年。而且贫困户的借贷途径更加倾向于依赖个人的社会关系,如亲戚、朋友等,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所能获得的融资比例为57.72%,低于非贫困户的61.36%。其二,贫困户所从事的农村电商技术含量低、雇佣员工的针对性差。相比非贫困户,贫困户所从事的农村电商的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贫困户所经营的电商专利申请的数量、注册商标的数量明显低于非贫困户。虽然贫困户的雇佣员工的平均受教育程度高于非贫困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有助提升技术水平,但是所雇佣的拥有专业技术职能的员工占比却明显低于非贫困户。这说明技术水平相对于受教育程度而言是存在门槛效应的,进一步观察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所雇佣员工受教育程度的核密度分布图(图1)可知,非贫困户雇佣更多受教育水平在大专毕业及以上的员工,说明雇佣更多的高中毕业生不如雇佣更少的大专毕业及拥有专业技术职能的人,说明贫困户所雇佣的员工的针对性明显较差。其三,贫困户面临经营能力不足的显著问题。相比非贫困户而言,贫困户从事经营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缺乏运营能力,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会造成生产的盲目性,无法准确把握生产预期和市场预期,从而很容易陷入运营的困境。而对非贫困户而言,生产规模普遍较大,但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运营能力不断提升,但是随之而来的过高的推广成本则成为制约他们的最大因素。这说明在某种程度上,如何实现农村电商的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制约贫困户发展农村电商的很重要的因素。 第三,要素禀赋相对较差的落后地区是否有发展农村电商的可能性。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主要包括产品资源、地理位置、人文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10],因此,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综合指数在这4个维度下设计如表5所示的7个指标。
根据调查数据,结合表5指标体系研究结果表明:
其一,发展农村电商的地区要素禀赋差别较大。许多农村电商比较发达的地区,其发展依赖并起源于当地特有的农副产品或传统产业,产品资源禀赋的差异成为发展农村电商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地理区位优势迥异也意味着不同地区发展农村电商的战略选择存在一定的区别。此外,很多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有大量的不愿意参加劳动的剩余劳动力,他们经常坐在一起什么也不做,虽然有较好的地理位置优势,但是農村电商的发展水平却仍旧不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别,仍然有地区大部分道路并非硬质路面,成为制约销售网络的重要因素。相比而言,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普及,大部分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已经相对完善,开通了互联网和宽带,覆盖了移动通信网络,基本上配备了开展农村电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
其二,是否发展农村电商与要素禀赋息息相关。由图2可知,当前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情况与所在地区的要素禀赋呈现“U”型关系,即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综合指数较低和较高的地区,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占比较高;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综合指数中等水平的地区,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占比却相对较低。一方面说明禀赋较差的地区也有发展农村电商的意愿及可行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有更多的地区已经具备了发展农村电商的基本要素禀赋但是却并未通过发展农村电商实现精准脱贫。
因此,禀赋较差的地区发展农村电商虽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整体的脱贫致富的效果显然较差,发展农村电商的盈利能力明显较弱,因此找到制约这些地区发展农村电商的主要因素是重中之重,这也是找到精准脱贫的具体路径的重要研究方向。
4 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内生机制
通过比较是否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之间的区别、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区别以及发展农村电商要素禀赋好的地区与较差的地区之间的区别,不难得出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内生赋能机制(图3)。
相对于未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而言,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可以获得内生的动力,即从事农村电商后,与外界的交流不断增加,受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如阿里巴巴、京东等)提供的差别化技能培训实现自我能力的提升,进而不断完善经营模式,提高产品预期和未来预期的能力,从而创造更多创业和就业机会,最终真正实现经济脱贫和精神脱贫。
同样的,当贫困家庭跨越从事农村电商的门槛之后,电子商务在市场的作用下进入外部促进通道:首先,通过产业途径改造传统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其次,通过融资途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第三,通过扶智途径,解放贫困户思想束缚,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从而进一步提升从事电商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经营能力,最终促进农村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内部和外部的良性循环。
为了验证这一内生机制,该研究根据调研数据,构建离散变量的联立方程模型,考察脱贫与发展农村电商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联立方程模型如下:
上述联立方程中,pov表示家庭是否为贫困户,若pov=1,则表示该家庭为贫困户,若pov=0,则表示该家庭不是贫困户;edu表示家庭成员平均受教育程度;dis表示家庭中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的成员人数;ecom表示家庭中是否有成员从事农村电商,若ecom=1,则表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从事农村电商;lnasset表示家庭人均固定资产总额的对数值;loan表示所能够获得的融资总额;emp表示所雇佣的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劳动力人数;factor表示所在村要素禀赋综合指数,facotr.2表示所在村要素禀赋综合指数的平方,根据前文的分析要素禀赋综合指数与是否从事农村电商之间存在二次函数关系,因此在模型中加入其二次项。此联立方程表明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以及是否从事电商是影响农村贫困的重要影响因素,与此同时,而贫困人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电商的可能性,与生产规模、融资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及所在村的要素禀赋一起共同决定了农村居民是否从事农村电商活动。
为了解决模型的内生性问题,该研究采用动态广义矩估计(GMM)方法,运用Stata软件分两步估计2个方程,结果如表6所示。整体来看,方程设定较为合理,拟合优度均在70%以上,根据Hansen检验的结果,2个方程均为恰好识别。
研究表明:其一,农村电商给农民带来的不仅仅是收入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农民有了新的生存技能,有了新的工作热情和途径,提高了专业技术能力,因此农村电商扶贫是不断提升自我造血功能的内生性扶贫。发展农村电商扶贫的精准性正是要不断通过差别化的电商培训实现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雇佣越多的拥有专业技能的员工,越有助于开展农村电商,有助于提升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其二,贫困人口参与农村电商存在一定的门槛,只有拥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如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的家庭才具备参与农村电商的基础条件。而对于贫困家庭来讲缺乏固定资产的积累,因此想要发展农村电商更多地靠借贷,因此限制贫困人口参与农村电商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于融资能力,这需要政府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其三,对于要素禀赋较差的地区,需要政府不断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通信网络建设等,帮助其突破电商发展的瓶颈才能真正进入农村电商精准脱贫的内外部良性循环中。
5 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
该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对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回答了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可行性和内生性机制问题。根据分析结果,重点讨论何种政策有利于当前发展农村电商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以供参考。
关键词 精准脱贫;农村电商;多维贫困;内生赋能机制
中图分类号 S-9;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1)07-0215-05
Abstract Uses representative household survey data from 8 provinces to carry out theoretical discussion and empirical research.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first of al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the current rural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is complex, the targeted rate of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is relatively low, and there are serious leakage problems. Secondly,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mmerce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situation of the poor population through the endogenous empowerment mechanism, but the poor households are faced with many special difficulties when engaged in ecommerce, which requires the government to give corresponding policy support, so as to realize the “six precision”. Thirdly, with the support of effective policies, regions with poor factor endowment of developing rural ecommerce can also cross the development threshold to achieve endogenou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Key word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Rural ecommerce;Multidimensional poverty;Endogenous empowerment mechanism
作者簡介 吴婷(1987—),女,山东德州人,副教授,博士,从事收入分配及贫困问题研究。
长期以来贫困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处于普遍贫困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实践经历了从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到精准扶贫的改革过程[1],贫困瞄准经历了从区域瞄准到县域瞄准、再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瞄准的演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减少的贫困人口占全球减少贫困人口的71.8%。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迫在眉睫。
当前我国的扶贫事业已经进入了“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减贫难度较以往更大,伴随着国家持续的扶贫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容易脱贫的家庭已经陆续实现脱贫致富,扶贫工作的规模递减效应愈发显著,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难度日益凸显,社会各界都在思考如何实现内生性地反贫困,彻底改变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境况,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信息扶贫、电商扶贫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立足于回答发展农村电商对于推进精准扶贫是否有效可行,农村电商实现内生性反贫困是否具有可推广性,尤其是否适用于要素禀赋较差的地区等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对发展农村电商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可行性、内生机制、实施措施等进行了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
1 调研数据说明
该研究采用的数据为对北京、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云南等8个省(市)进行的入户调查数据,调查范围覆盖了其中的25个市(区)、48个县(市、区)、84个村(镇),总共获得1 385条有效家庭数据,4 949条有效家庭成员数据。调研数据的覆盖范围见表1。
1.1 调研数据的覆盖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数据所选取的样本范围能够多维度地观测发展农村电商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关系,所调查的地区既包括目前仍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也包括最近几年脱贫摘帽的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既包括当前中国农村电商发展模式相对成熟的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莆田市等,也包括发展农村电商刚刚起步的山东省菏泽市、河北省邢台市等;既包括发展农村电商要素禀赋优势较为显著的浙江省金华市、广东省广州市,也包括发展农村电商要素禀赋较为薄弱的山东省泰安市等。为深入研究农村电商是否有助于推进精准扶贫、探索推进农村电商的可行路径提供了可对比的样本数据。 1.2 调研数据有助于研究“扶真贫、真扶贫”的问题
数据设计了两套调查问卷,包括家户问卷和村问卷。其中,家户问卷涵盖了被访问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信息、受教育程度、收入及资产信息、是否从事电商及相关工作、住房情况、健康状况等问题;村问卷涵盖了被访问村子的人口信息、财政收支情况、农业与非农业生产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及其他区位要素信息等问题。通过调研所获得的这些信息不仅能够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家庭的收入贫困情况,而且能够从物质资料和发展能力的匮乏等多个维度来考察一个地区贫困产生的根源问题、内因问题。
在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提出必须要解决好脱贫攻坚战“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强调扶贫工作必须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该研究遵循必须通过扶贫开发提高贫困人口能力的理念,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构建多維贫困指标,利用此次调研数据深入探索当前中国贫困人口真实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探索发展农村电商能否内生地实现脱贫,如何为发展农村电商提供更多切实有效的支持政策,从而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2 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现状
精准扶贫的起点是实现精准识别[2-3],因此识别出真正的贫困人口也是该研究的起点。《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扶贫政策总体目标确定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因此单一收入维度的贫困识别机制已经不再适合中国的减贫实际需要[4]。该研究根据所获得的调研数据,采用多维贫困的研究方法,对当前我国农村贫困问题的现状进行深入研究。
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构建多维贫困指标体系[5-8],选取三大维度——教育、健康和生活标准,下设8个指标(表2)。设定第二重临界值k=1/3,即一人未达标得分等于或超过1/3,则视为处于多维贫困状态。例如,一个人在受教育水平、电力、饮用水、收入等维度上不达标,总得分为1/6+1/15+1/15+1/15>1/3,则这一个体陷于多维贫困中。
因此,多维贫困比单纯从经济贫困,即收入水平是否低于贫困标准这一个维度上考察一个家庭贫困状况具有更加全面、更加准确、更加有针对性的特征。
通过测算表明,调研对象的整体多维贫困发生率为758%,整体状况要优于自述的贫困发生率,但是隐含的却是当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偏误的问题[9]。
根据调研所得数据,由表3可知,将收入维度作为贫困度量的标准下界定的贫困户,仅能识别出26.21%(27/103)的多维贫困户,即其有效覆盖率仅为26.21%,瞄准效率较低;属于多维贫困户而非收入贫困户的漏出户占总多维贫困户的漏出率达到73.79%(76/103)。此外,被界定为贫困户而实际上在多维角度并非贫困状态的家庭的误评率为775%(99/1 278)。由此看来,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大量的多维贫困户并未能纳入精准扶贫的扶贫范围,而部分精准扶贫所识别的对象却并非多维贫困户,精准识别仍然有待提升。
之所以有如此高的漏出率,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的贫困识别更加侧重于收入、健康、住房和固定资产等指标,而对成人受教育水平、儿童入学率等决定能否脱贫的内生性指标关注不足。从多维视角来看,目前识别出来的贫困群体只是某些指标贫困更为突出的群体,当前群体的“脱贫”并不意味着多维贫困的终结,可能也不意味着脱真贫、真脱贫。
3 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可行性分析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一书中强调精准扶贫的“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实到扶贫对象身上。
该研究通过以下3个方面的对比分析,探索农村电商在精准扶贫上的作用:①对比从事农村电商工作的贫困户与不从事农村电商工作的贫困户,查看两者在多个维度上的差异,研究农村电商能否有效地带领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表4)。②对比从事农村电商工作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区别,查看两者是否存在发展机会上的不平衡,贫困在哪个维度上限制了农村电商发展的进程,扶贫如何做到针对贫困户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的精准。③在要素禀赋不同的地区发展农村电商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在禀赋较差的地区如何做到脱贫成效的精准。
首先,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的多维贫困状况明显好于未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在各个维度的贫困情况或被剥夺情况均好于未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具体来看:其一,农村电商有效地改善了教育、健康和基础设施建设维度的被剥夺情况;其二,农村电商有效地改善了家庭的经济状况。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及人均固定资产的贫困指数几乎为0,换言之,农村电商在这两个维度上已经使得很多家庭摆脱了贫困状态,实现了收入维度的脱贫致富。
其次,虽然诸多家庭已经通过从事农村电商实现了增收,甚至摆脱了贫困,但是与从事农村电商的非贫困户相比仍然具有较大的差距。其一,贫困户的融资需求大但融资能力差、融资渠道窄。通过调研发现,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最大区别在于融资的难易程度,由于发展农村电商的前期投资需求较大,贫困户相对非贫困户而言对资金的需求更多。就平均借贷需求上来说,贫困户具有更加迫切的借贷意愿,有54.55%的贫困户会通过至少一种方式进行借贷,比非贫困户略高(50.58%),但是借贷能力却远远低于非贫困户,平均所能获得的贷款仅为3.53万元/年,而非贫困户则平均可以获得8.92万元/年。而且贫困户的借贷途径更加倾向于依赖个人的社会关系,如亲戚、朋友等,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所能获得的融资比例为57.72%,低于非贫困户的61.36%。其二,贫困户所从事的农村电商技术含量低、雇佣员工的针对性差。相比非贫困户,贫困户所从事的农村电商的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贫困户所经营的电商专利申请的数量、注册商标的数量明显低于非贫困户。虽然贫困户的雇佣员工的平均受教育程度高于非贫困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有助提升技术水平,但是所雇佣的拥有专业技术职能的员工占比却明显低于非贫困户。这说明技术水平相对于受教育程度而言是存在门槛效应的,进一步观察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所雇佣员工受教育程度的核密度分布图(图1)可知,非贫困户雇佣更多受教育水平在大专毕业及以上的员工,说明雇佣更多的高中毕业生不如雇佣更少的大专毕业及拥有专业技术职能的人,说明贫困户所雇佣的员工的针对性明显较差。其三,贫困户面临经营能力不足的显著问题。相比非贫困户而言,贫困户从事经营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缺乏运营能力,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会造成生产的盲目性,无法准确把握生产预期和市场预期,从而很容易陷入运营的困境。而对非贫困户而言,生产规模普遍较大,但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运营能力不断提升,但是随之而来的过高的推广成本则成为制约他们的最大因素。这说明在某种程度上,如何实现农村电商的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制约贫困户发展农村电商的很重要的因素。 第三,要素禀赋相对较差的落后地区是否有发展农村电商的可能性。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主要包括产品资源、地理位置、人文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10],因此,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综合指数在这4个维度下设计如表5所示的7个指标。
根据调查数据,结合表5指标体系研究结果表明:
其一,发展农村电商的地区要素禀赋差别较大。许多农村电商比较发达的地区,其发展依赖并起源于当地特有的农副产品或传统产业,产品资源禀赋的差异成为发展农村电商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地理区位优势迥异也意味着不同地区发展农村电商的战略选择存在一定的区别。此外,很多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有大量的不愿意参加劳动的剩余劳动力,他们经常坐在一起什么也不做,虽然有较好的地理位置优势,但是農村电商的发展水平却仍旧不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别,仍然有地区大部分道路并非硬质路面,成为制约销售网络的重要因素。相比而言,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普及,大部分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已经相对完善,开通了互联网和宽带,覆盖了移动通信网络,基本上配备了开展农村电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
其二,是否发展农村电商与要素禀赋息息相关。由图2可知,当前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情况与所在地区的要素禀赋呈现“U”型关系,即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综合指数较低和较高的地区,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占比较高;发展农村电商的要素禀赋综合指数中等水平的地区,从事农村电商的家庭占比却相对较低。一方面说明禀赋较差的地区也有发展农村电商的意愿及可行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有更多的地区已经具备了发展农村电商的基本要素禀赋但是却并未通过发展农村电商实现精准脱贫。
因此,禀赋较差的地区发展农村电商虽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整体的脱贫致富的效果显然较差,发展农村电商的盈利能力明显较弱,因此找到制约这些地区发展农村电商的主要因素是重中之重,这也是找到精准脱贫的具体路径的重要研究方向。
4 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内生机制
通过比较是否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之间的区别、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区别以及发展农村电商要素禀赋好的地区与较差的地区之间的区别,不难得出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内生赋能机制(图3)。
相对于未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而言,从事农村电商的贫困户可以获得内生的动力,即从事农村电商后,与外界的交流不断增加,受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如阿里巴巴、京东等)提供的差别化技能培训实现自我能力的提升,进而不断完善经营模式,提高产品预期和未来预期的能力,从而创造更多创业和就业机会,最终真正实现经济脱贫和精神脱贫。
同样的,当贫困家庭跨越从事农村电商的门槛之后,电子商务在市场的作用下进入外部促进通道:首先,通过产业途径改造传统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其次,通过融资途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第三,通过扶智途径,解放贫困户思想束缚,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从而进一步提升从事电商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经营能力,最终促进农村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内部和外部的良性循环。
为了验证这一内生机制,该研究根据调研数据,构建离散变量的联立方程模型,考察脱贫与发展农村电商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联立方程模型如下:
上述联立方程中,pov表示家庭是否为贫困户,若pov=1,则表示该家庭为贫困户,若pov=0,则表示该家庭不是贫困户;edu表示家庭成员平均受教育程度;dis表示家庭中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的成员人数;ecom表示家庭中是否有成员从事农村电商,若ecom=1,则表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从事农村电商;lnasset表示家庭人均固定资产总额的对数值;loan表示所能够获得的融资总额;emp表示所雇佣的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劳动力人数;factor表示所在村要素禀赋综合指数,facotr.2表示所在村要素禀赋综合指数的平方,根据前文的分析要素禀赋综合指数与是否从事农村电商之间存在二次函数关系,因此在模型中加入其二次项。此联立方程表明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以及是否从事电商是影响农村贫困的重要影响因素,与此同时,而贫困人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电商的可能性,与生产规模、融资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及所在村的要素禀赋一起共同决定了农村居民是否从事农村电商活动。
为了解决模型的内生性问题,该研究采用动态广义矩估计(GMM)方法,运用Stata软件分两步估计2个方程,结果如表6所示。整体来看,方程设定较为合理,拟合优度均在70%以上,根据Hansen检验的结果,2个方程均为恰好识别。
研究表明:其一,农村电商给农民带来的不仅仅是收入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农民有了新的生存技能,有了新的工作热情和途径,提高了专业技术能力,因此农村电商扶贫是不断提升自我造血功能的内生性扶贫。发展农村电商扶贫的精准性正是要不断通过差别化的电商培训实现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雇佣越多的拥有专业技能的员工,越有助于开展农村电商,有助于提升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其二,贫困人口参与农村电商存在一定的门槛,只有拥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如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的家庭才具备参与农村电商的基础条件。而对于贫困家庭来讲缺乏固定资产的积累,因此想要发展农村电商更多地靠借贷,因此限制贫困人口参与农村电商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于融资能力,这需要政府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其三,对于要素禀赋较差的地区,需要政府不断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通信网络建设等,帮助其突破电商发展的瓶颈才能真正进入农村电商精准脱贫的内外部良性循环中。
5 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
该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对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回答了农村电商推进精准扶贫的可行性和内生性机制问题。根据分析结果,重点讨论何种政策有利于当前发展农村电商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