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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犯罪立法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备的罪名体系。就外部体系而言.期货犯罪没有从证券犯罪中独立出来,二者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中。就内部体系而言,立法也没有将金融期货犯罪从商品期货犯罪独立出来.二者不仅适用相同罪名.甚至在规定期货犯罪的几个刑法修正案中,金融期货犯罪的概念都未曾提及。对此,本文不揣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