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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地区不平衡的现实状况,根据不丹的“国民幸福总值”和日本及欧盟的发展经验,我们提出可以在沿海发达地区、内地轻度污染的城市和农村及西部地区分别采取不同的战略性调整措施,通过以市场调节为手段、以法律保障为前提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再造绿色西部,从整体上改变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实现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想目标。反思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我们发现,现在是有必要适当调整发展的战略方向和目标的时候了,也就是实现从以往过分注重速度而轻视质量的“又快又好”转变到重质量兼顾速度的“又好又快”的指导思想上来,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对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参考和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会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源于不丹的“国民幸福总值”(GNH)就是这样一种在世界范围内有着重要参考价值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一“国民幸福总值”的概念起源于30多年前,由不丹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JigmeSingyeWangchuck)首先提出。他认为:“人生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国家政策的制定应当考虑“在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不要失去精神生活、平和的心态和国民的幸福”。在此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政府将“不允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创造性地提出了由良好的政府、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方面内容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并以此作为衡量国民财富的新标准,这也是该国“九五计划”(2002-2007年)的核心所在。此前的“八五计划”主要是寻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自力更生,保持和提高不丹国独特的文化与传统价值观念,并通过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努力实现“全民幸福计划”,向全体国民提供免费医疗。政府的最终目标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国民幸福总值的主要内容包括:(1)社会经济应强调以长期发展为目标,并且是可持续的、均衡的发展,以确保人们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那种造成失业率上升、不能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经济增长,只会降低“国民幸福指数”(GeneralWell-beingAccount)。(2)保持良好的自然环境。那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害的,也会使“国民幸福指数”下降。(3)国家应保护和推广自己的文化,特别是在那些文化多样性显著的国家,否则将损害人民的普遍幸福感。各国人民应该在不丧失其民族特性的前提下融入“全球化”,而不是相反。(4)只有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才是善治的政府,否则,无论在其他方面取得多大成就,都不是一个好政府,也不可能提高“国民幸福指数”。显然,不丹政府以追求国民总体幸福感(GeneralWell-being)的最大化为目标,以重视人民的态度来对待经济发展,而不是只关心经济数据的增长。到目前为止,它是世界上唯一用“国民幸福总值”(GNH)代替“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国家发展成效的国家。虽然不丹也希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却不想因此而改变这种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仍旧一直坚定不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