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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子痫前期是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严重阶段,是指BP≥160/110mmHg;尿蛋白≥2.0g/24小时;血肌酐≥106μmol/L;微血管病性溶血(血LDH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也是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产科医生不能仅限于满足每例重症孕产妇的救治成功,更要关注母儿双方最佳预后和生存期健康问题。
重度子痢前期患者产后3~6天是产褥期血压高峰期,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能反复出现甚至加剧。产后仍有发生子痫等严重并发症的风险。因此,在此期间需进行严密监测及适宜的治疗。
临床资料
2011年1~12月收治重度子痫前期患者48例,平均年龄32.6岁;初产妇10例,经产妇38例,自然分娩4例;剖宫产44例;早产6例,足月产42例;产后产妇均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结果无1例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无1例子痫发生。
管理方法
监测:患者自产后开始加强监测24~48小时,包括观察意识状态、对外界反应、阴道及手术伤口中出血量,血压、液体出入量及尿量的监测,并动态监测血液生化指标。同时临床医生也要注意患者的主诉及临床查体,如心、肺的听诊。
解痉治疗:硫酸镁有预防子痫发作、轻度降压、改善脏器微循环的作用,是目前治疗重度子痫前期的首选药物。产后硫酸镁需要继续应用24~48小时,注意观察尿量、呼吸及膝腱反射。对于孕34周发病经历期待治疗者酌情延长硫酸镁应用时间。对于重度子痫前期病情没有改善或HELLP综合征病情持续恶化的患者,硫酸镁治疗可维持更长时间。
降压:因25%子痫前期患者产后可能出现病情恶化,产后应密切监测血压,尤其是分娩后3~6天。产后48小时内应至少每4小时测1次血压。重度子痫前期尤其是早发型子痫前期患者,产后需行降压治疗,使收缩压<160mmHg(1mmHg=0.133kpa),舒张压<110mmHg;产后非重度高血压但有合并症,如糖尿病、肾病患者,应使血压控制在130~139/80~89mmHg[1]。
液体治疗及利尿:子痫前期患者尽可能减少液体入量,以避免肺水肿及心衰的发生。其液体摄入总量常规应限于80ml/小时或1ml/(kg?小时),当出现少尿(<15ml/小时)尤其是产后6小时内,若无慢性肾疾病和血清肌酐升高,可不予治疗,密切监测液体出入量即可。传统观念一般不主张应用利尿剂,但当出现脑水肿、心衰等情况时可以应用,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利尿剂可能造成机体水、电解质失调。
预防并发症: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产后要加强对HELLP综合征、产后出血、脑血管意外、肾功能衰竭以及产后血栓等并发症的预防。还有因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的全身小动脉痉挛,引起母体心、脑、肝、肾等重要器官缺血、缺氧,极易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等也要预防。
远期随访及宣教:患者产后6周血压仍未恢复正常,应于产后12周再次复查血压,排除慢性高血压,并建议行尿液分析、血电解质、肌酐、空腹血糖、血脂以及标准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远期罹患高血压、肾病、血栓形成的风险增大。计划再生育,若距本次妊娠间隔时间<2年或>10年,子痫前期复发风险增大,应充分告知患者上述风险,加强筛查和自我健康管理。
重度子痫前期是妊娠高血压疾病分度中较严重的一类,亦是孕产妇特有的疾病,终止妊娠后病情可自行好转,但产后24小时至产后5天内均有发生子痫的可能,即出现抽搐发作或伴昏迷。将对母婴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对重度子痫前期疾病及早进行积极的产后管理,减轻并降低终末器官损害。对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率,减少母婴并发症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漆洪波,石岩.子痫及子痫前期诊治进展[J].中华妇幼临床杂志(电子版),2009,5(1):3-5.
重度子痢前期患者产后3~6天是产褥期血压高峰期,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能反复出现甚至加剧。产后仍有发生子痫等严重并发症的风险。因此,在此期间需进行严密监测及适宜的治疗。
临床资料
2011年1~12月收治重度子痫前期患者48例,平均年龄32.6岁;初产妇10例,经产妇38例,自然分娩4例;剖宫产44例;早产6例,足月产42例;产后产妇均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结果无1例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无1例子痫发生。
管理方法
监测:患者自产后开始加强监测24~48小时,包括观察意识状态、对外界反应、阴道及手术伤口中出血量,血压、液体出入量及尿量的监测,并动态监测血液生化指标。同时临床医生也要注意患者的主诉及临床查体,如心、肺的听诊。
解痉治疗:硫酸镁有预防子痫发作、轻度降压、改善脏器微循环的作用,是目前治疗重度子痫前期的首选药物。产后硫酸镁需要继续应用24~48小时,注意观察尿量、呼吸及膝腱反射。对于孕34周发病经历期待治疗者酌情延长硫酸镁应用时间。对于重度子痫前期病情没有改善或HELLP综合征病情持续恶化的患者,硫酸镁治疗可维持更长时间。
降压:因25%子痫前期患者产后可能出现病情恶化,产后应密切监测血压,尤其是分娩后3~6天。产后48小时内应至少每4小时测1次血压。重度子痫前期尤其是早发型子痫前期患者,产后需行降压治疗,使收缩压<160mmHg(1mmHg=0.133kpa),舒张压<110mmHg;产后非重度高血压但有合并症,如糖尿病、肾病患者,应使血压控制在130~139/80~89mmHg[1]。
液体治疗及利尿:子痫前期患者尽可能减少液体入量,以避免肺水肿及心衰的发生。其液体摄入总量常规应限于80ml/小时或1ml/(kg?小时),当出现少尿(<15ml/小时)尤其是产后6小时内,若无慢性肾疾病和血清肌酐升高,可不予治疗,密切监测液体出入量即可。传统观念一般不主张应用利尿剂,但当出现脑水肿、心衰等情况时可以应用,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利尿剂可能造成机体水、电解质失调。
预防并发症: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产后要加强对HELLP综合征、产后出血、脑血管意外、肾功能衰竭以及产后血栓等并发症的预防。还有因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的全身小动脉痉挛,引起母体心、脑、肝、肾等重要器官缺血、缺氧,极易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等也要预防。
远期随访及宣教:患者产后6周血压仍未恢复正常,应于产后12周再次复查血压,排除慢性高血压,并建议行尿液分析、血电解质、肌酐、空腹血糖、血脂以及标准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远期罹患高血压、肾病、血栓形成的风险增大。计划再生育,若距本次妊娠间隔时间<2年或>10年,子痫前期复发风险增大,应充分告知患者上述风险,加强筛查和自我健康管理。
重度子痫前期是妊娠高血压疾病分度中较严重的一类,亦是孕产妇特有的疾病,终止妊娠后病情可自行好转,但产后24小时至产后5天内均有发生子痫的可能,即出现抽搐发作或伴昏迷。将对母婴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对重度子痫前期疾病及早进行积极的产后管理,减轻并降低终末器官损害。对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率,减少母婴并发症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漆洪波,石岩.子痫及子痫前期诊治进展[J].中华妇幼临床杂志(电子版),200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