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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哗—
哎哟喂—”
一进医院的门诊大楼,我就被眼前的人山人海人潮吓到了,我脑海里不由自主、情不自禁、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曾经学过的某篇课文。课文上,某个古代老头儿夸赞他们那地儿人多时这么说:“大伙儿把袖子举起来,就是一片云;大伙儿甩一把汗,就是一阵雨;街上的行人肩膀擦着肩膀,脚尖碰着脚跟。”以前,我一直把这当做艺术夸张,现在,我知道了,这根本就是写实嘛……
“你没来过医院?”
“我就是没来过医院怎么了?我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我干吗来医院……(此处省略1857字)”
我话还没说完,莫可儿一把把我拉进电梯,进入电梯后迅速变身罐头沙丁鱼的我,满满一肚子的话硬生生地变为三个字:“好挤呀!”
挤出电梯,又转了两个半圈,我们终于找到了那间病房。
这是间单人病房。
病床上,一个年轻女子兀自在沉睡,哦,准确地说,她处在一种酒精中毒引发的中度昏迷状态中。
“也不可能是她……”我抓抓后脑勺。
“好香!”莫可儿站在病床边,俯身靠向她,然后,皱了皱眉头。
病床上的女子叫秦画,是我大可乐侦探组正经办的这起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可是,我想,现在,她的名字应该从犯罪嫌疑人名单上划去了……
这起案子,原本看起来再简单不过—昨晚十一时许,一名男子被枪杀于自己家中(据警方初步调查的结果,作案枪支应该是不久前那起枪支被盗案中丢失的七七式手枪),凶手作案后离开现场时,恰巧遇到听到枪声出来查看的死者的邻居夫妇,根据他们的描述,警方很快画出了凶手的画像,就是这张脸,一模一样……
不过,还有一个人的脸也和画像上一模一样,那就是—秦画的双胞胎姐姐秦书。
可是,案发时,秦书正在加班,她的几十个同事们都可以作证,她没有离开过……
秦书、秦画和死者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她们原本并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弟弟,直到不久前秦爸爸病重,秦爸爸告诉姐妹俩,要把一半遗产留给这个私生子。
对于这件事,秦书说,她觉得没有什么,可是秦画非常不高兴。那天,秦画跑去酒吧喝酒,结果酒精中毒……
我觉得,秦书很可疑。“……案发时秦书没有离开过办公室?这不科学!她不可能一直在办公室里坐着吧?她总要去上个厕所、倒杯水什么的吧?也许就是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她悄悄溜了出去,杀了人,然后回公司,继续加班……”我打个响指,得意地笑。
“卓乐天,拜托,下次你好好看看案子的资料。秦书工作地点距离案发现场至少有半小时的车程。如果秦书离开那么久,她的同事们不可能说她一直没离开过。”莫可儿冲我做个鬼脸。
“切,我们又不是没遇到过这种案子……一个人只要想干什么事,总会有好主意、总能想到办法的,杀人也是—哎,你说,那些人要是把这种精神放到学习工作上该多好……哎,现在这案子怎么办?两个犯罪嫌疑人都没有嫌疑了……看来,只能等警方从枪支来源那方面突破了……”我摇头,感叹。
“好了,走啦。”莫可儿用胳膊肘子重重捅了我一下,转身就跑。
“喂,去哪?”
43分钟后。案发现场。
“你干什么呢?跟只小狗似的到处闻什么?”
“门口这个沙发上有香水的味道。而且,跟秦画身上的香味一模一样。”
“确实有点儿香……有香味怎么啦?一模一样怎么啦?谁也证明不了香味一模一样这件事。再说了,秦画昏迷好几天了,不可能是她。再说了,就算秦画没昏迷,她是来杀人的不是来做客的,她坐沙发上干吗?”
“昏迷很久,体力跟不上呗……好了,走啦!”
莫可儿跑得好快,又来?!切,不管她了。
回到家里,我怎么也静不下心来做功课,我大可乐侦探组经手的案子怎么能坐等警方破案呢?
我拿出一张纸,写上秦书和秦画的名字,然后,我划掉了秦画的名字,然后,我又划掉了秦书的名字,然后我又写上了秦书的名字……我感觉,我似乎遗漏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忽然,我跳了起来。
额,电话响了。
“莫可儿?你去哪了?”
“来医院,快!”
N分钟以后。
“我们在这干吗?我们在这到底干吗?”
我跟着莫可儿在秦画的病房外转悠了好半天,这是在干吗?这到底是在干吗?
“走,进去!”莫可儿看见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医生走进秦画的病房后,冲我一摆手,说。
“你们是谁?小孩子别在这乱转,快出去。”眼镜男不耐烦地说。
“是啊,我们来这干吗?”我也很不耐烦了。
“我总感觉她就是凶手。”莫可儿大声说。
“什么?”我眼睛瞪大了。我看见,我旁边的眼镜男眼镜后面的眼睛也瞪大了。
“不可能,她一直在昏迷。”我说。
“这、她是病人。”眼镜男说。
“我知道啊,我只是说我感觉她是凶手。不过,就算她为了遗产杀了人也没用啊,死的那个根本不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那个人是她同父异母弟弟的朋友,经常去借住……说起来,那两个人长得好像哦,个头、胖瘦都差不多,黑咕隆咚的难免会被当成一个人……”
哇噻,这么劲爆的新闻我咋没听说捏。
第二天深夜。
一个黑影悄悄走进死者的家。
好几个黑影紧紧跟上。
灯亮了。
脸色苍白的秦画瘫倒在地板上。
“原来真的是她!”我摇头啊摇头。
“你说得一点儿没错。一个人只要想干什么事,总会有好主意、总能想到办法的。秦画就是这样,她不像秦书,她不喜欢工作,又喜欢花钱,听到有人要抢走自己的遗产就气急败坏,甚至,不惜杀人。她很聪明,竟然想到了假装昏迷住进医院来洗脱嫌疑。不过,她身上的香水味出卖了她,一个昏迷了好几天的人身上怎么还会有香水味呢?当然,要假装昏迷也不容易,需要有人帮忙,该昏迷的时候昏迷,该苏醒的时候苏醒……这个人当然得是医生,有些药物有这种‘神奇功效’的。我调查后发现,眼镜男是她男友,两个人秘密交往了一段时间了。昨天,我故意告诉眼镜男,她杀错了人,因为,如果她是凶手,眼镜男会在给她使用药物让她苏醒时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果然,她上钩了……”
“哎—”我摇头、感叹。
窗外,星星好亮。哈,我要回家睡个好觉咯。
哗—
哎哟喂—”
一进医院的门诊大楼,我就被眼前的人山人海人潮吓到了,我脑海里不由自主、情不自禁、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曾经学过的某篇课文。课文上,某个古代老头儿夸赞他们那地儿人多时这么说:“大伙儿把袖子举起来,就是一片云;大伙儿甩一把汗,就是一阵雨;街上的行人肩膀擦着肩膀,脚尖碰着脚跟。”以前,我一直把这当做艺术夸张,现在,我知道了,这根本就是写实嘛……
“你没来过医院?”
“我就是没来过医院怎么了?我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我干吗来医院……(此处省略1857字)”
我话还没说完,莫可儿一把把我拉进电梯,进入电梯后迅速变身罐头沙丁鱼的我,满满一肚子的话硬生生地变为三个字:“好挤呀!”
挤出电梯,又转了两个半圈,我们终于找到了那间病房。
这是间单人病房。
病床上,一个年轻女子兀自在沉睡,哦,准确地说,她处在一种酒精中毒引发的中度昏迷状态中。
“也不可能是她……”我抓抓后脑勺。
“好香!”莫可儿站在病床边,俯身靠向她,然后,皱了皱眉头。
病床上的女子叫秦画,是我大可乐侦探组正经办的这起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可是,我想,现在,她的名字应该从犯罪嫌疑人名单上划去了……
这起案子,原本看起来再简单不过—昨晚十一时许,一名男子被枪杀于自己家中(据警方初步调查的结果,作案枪支应该是不久前那起枪支被盗案中丢失的七七式手枪),凶手作案后离开现场时,恰巧遇到听到枪声出来查看的死者的邻居夫妇,根据他们的描述,警方很快画出了凶手的画像,就是这张脸,一模一样……
不过,还有一个人的脸也和画像上一模一样,那就是—秦画的双胞胎姐姐秦书。
可是,案发时,秦书正在加班,她的几十个同事们都可以作证,她没有离开过……
秦书、秦画和死者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她们原本并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弟弟,直到不久前秦爸爸病重,秦爸爸告诉姐妹俩,要把一半遗产留给这个私生子。
对于这件事,秦书说,她觉得没有什么,可是秦画非常不高兴。那天,秦画跑去酒吧喝酒,结果酒精中毒……
我觉得,秦书很可疑。“……案发时秦书没有离开过办公室?这不科学!她不可能一直在办公室里坐着吧?她总要去上个厕所、倒杯水什么的吧?也许就是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她悄悄溜了出去,杀了人,然后回公司,继续加班……”我打个响指,得意地笑。
“卓乐天,拜托,下次你好好看看案子的资料。秦书工作地点距离案发现场至少有半小时的车程。如果秦书离开那么久,她的同事们不可能说她一直没离开过。”莫可儿冲我做个鬼脸。
“切,我们又不是没遇到过这种案子……一个人只要想干什么事,总会有好主意、总能想到办法的,杀人也是—哎,你说,那些人要是把这种精神放到学习工作上该多好……哎,现在这案子怎么办?两个犯罪嫌疑人都没有嫌疑了……看来,只能等警方从枪支来源那方面突破了……”我摇头,感叹。
“好了,走啦。”莫可儿用胳膊肘子重重捅了我一下,转身就跑。
“喂,去哪?”
43分钟后。案发现场。
“你干什么呢?跟只小狗似的到处闻什么?”
“门口这个沙发上有香水的味道。而且,跟秦画身上的香味一模一样。”
“确实有点儿香……有香味怎么啦?一模一样怎么啦?谁也证明不了香味一模一样这件事。再说了,秦画昏迷好几天了,不可能是她。再说了,就算秦画没昏迷,她是来杀人的不是来做客的,她坐沙发上干吗?”
“昏迷很久,体力跟不上呗……好了,走啦!”
莫可儿跑得好快,又来?!切,不管她了。
回到家里,我怎么也静不下心来做功课,我大可乐侦探组经手的案子怎么能坐等警方破案呢?
我拿出一张纸,写上秦书和秦画的名字,然后,我划掉了秦画的名字,然后,我又划掉了秦书的名字,然后我又写上了秦书的名字……我感觉,我似乎遗漏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忽然,我跳了起来。
额,电话响了。
“莫可儿?你去哪了?”
“来医院,快!”
N分钟以后。
“我们在这干吗?我们在这到底干吗?”
我跟着莫可儿在秦画的病房外转悠了好半天,这是在干吗?这到底是在干吗?
“走,进去!”莫可儿看见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医生走进秦画的病房后,冲我一摆手,说。
“你们是谁?小孩子别在这乱转,快出去。”眼镜男不耐烦地说。
“是啊,我们来这干吗?”我也很不耐烦了。
“我总感觉她就是凶手。”莫可儿大声说。
“什么?”我眼睛瞪大了。我看见,我旁边的眼镜男眼镜后面的眼睛也瞪大了。
“不可能,她一直在昏迷。”我说。
“这、她是病人。”眼镜男说。
“我知道啊,我只是说我感觉她是凶手。不过,就算她为了遗产杀了人也没用啊,死的那个根本不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那个人是她同父异母弟弟的朋友,经常去借住……说起来,那两个人长得好像哦,个头、胖瘦都差不多,黑咕隆咚的难免会被当成一个人……”
哇噻,这么劲爆的新闻我咋没听说捏。
第二天深夜。
一个黑影悄悄走进死者的家。
好几个黑影紧紧跟上。
灯亮了。
脸色苍白的秦画瘫倒在地板上。
“原来真的是她!”我摇头啊摇头。
“你说得一点儿没错。一个人只要想干什么事,总会有好主意、总能想到办法的。秦画就是这样,她不像秦书,她不喜欢工作,又喜欢花钱,听到有人要抢走自己的遗产就气急败坏,甚至,不惜杀人。她很聪明,竟然想到了假装昏迷住进医院来洗脱嫌疑。不过,她身上的香水味出卖了她,一个昏迷了好几天的人身上怎么还会有香水味呢?当然,要假装昏迷也不容易,需要有人帮忙,该昏迷的时候昏迷,该苏醒的时候苏醒……这个人当然得是医生,有些药物有这种‘神奇功效’的。我调查后发现,眼镜男是她男友,两个人秘密交往了一段时间了。昨天,我故意告诉眼镜男,她杀错了人,因为,如果她是凶手,眼镜男会在给她使用药物让她苏醒时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果然,她上钩了……”
“哎—”我摇头、感叹。
窗外,星星好亮。哈,我要回家睡个好觉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