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每个孩子都有健康和生命免受伤害(maltreatment)[2]的权利,并应受到缔约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国际机构的保障.我国国务院2011年7月30日下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3]中明确指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其目标和策略之一就是"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