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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3年11月5日中午,我和姐姐小丽一同去市百货商场购物。我们选好一块布料,到收款台付款。我将两张面值一百元的人民币递给收款员,收款员找回32.5元。我持盖有现金收讫章的票据前往框台取布,并欲和姐姐下楼回家。突然,收款员小姐怒气冲冲地将我们喊住,声称刚才给我们找钱时,那两张百元人民币又错递回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