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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思想是先秦道家哲学立论的基础,从老子、杨朱到庄子都重视"我"的存在,其哲学的基本旨趣是"道法自然"、"为我"顺性,"为我"包含着对群体组织的和谐发展和个体生命的真实自由、柔韧平淡以及生命价值的实现与超越的深刻判断。道家认为一个群体组织的和谐和个体生命的自由绽放是建立在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人性高扬的基础之上。文章在分析先秦道家"为我"思想的来源、基本内涵的基础上,论述了先秦道家"为我"思想的终极关怀及其所蕴涵的和谐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