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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对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的措施。其中,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取消了政府的直接拨款,而引人有息的银行贷款。然而,由于贷款者(国有银行)与贷款者(国有企业)同属于国家所有制,贷款仅仅是资金在国有部门内部的流动,因而借款者根本不重视借款的偿还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大量“三角债的”出现就是这种“软债权约束”的表现。与此同时,由于中央部委和地方当局都可以对银行的信贷决策施加重大的影响,银行仍需从事所谓的政策性贷款,包括为亏损的国有企业提供宽松的信贷条件、为国家的粮食收购提供资金、为国家指定的优先投资项目拨款等等,因此,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在银行信贷方面的表现仍很突出。实际上,国家的信代指标一直延续到1998年1月才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