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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中小城市投资行为问题的分析
(一)我国中小城市的支持相对滞后,投资相對困难,金融企业的关系不够稳定
首先银行的金融支持相对短缺,投资的环境和金融环境有待于完善,在银行实施商业化改革的过程中,为了防止金融的风险,在城市中不断强化信贷的资金管理,使贷款的条件更为严格,责任更为明确,因此贷款的环节也更加的复杂,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中小城市贷款的难度和负担,对于城市中那些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虽然会有较高的利润,但由于贷款的利率被锁定,商业的银行不能承受高额收益,若经营失败,银行的风险损失将难以估量,形成坏账、呆账甚至成为包袱,直接影响中小城市的经济效益,甚至非主观的风险责任也要由相关部门承担。贷款的机制相对不健全,中小城市贷款的难度和抵押担保的难度问题日益突出,再加上中小城市固守传统的依赖银行的模式,而自身却存在很多的缺陷。
(二)中小城市的自身体制缺陷是导致银行融资的重要因素
中小城市的产权制度创新相对落后,部分企业缺乏创新的意识,思想保守落后,对产权的制度改革及多元化,使劳动、资金和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行机制创新和体制的创新缺乏必要的认识,更缺少一定的操作技能和灵活的激励政策,其竞争能力和经营规模、盈利的水平始终受限于传统的观念束缚而无法升级;其次是对经营转变的模式不适应,在市场经济的变化中,大多数中小企业过分依赖大的企业,或理念落后,或得过且过,投资的环境改善严重落后。此外,缺乏必要的融资意识,现代的经营意识和管理手段较缺乏,在金融方面的人才培养比较匮乏,缺乏创新性。
(三)中小城市的金融市场发育相对落后
资本市场的发展逐渐不能满足中小城市产权的流动需要,相关的中小企业与上市无缘;其次是城市中产权交易发展之后,而我国的产权交易处于刚刚起步的时期,不仅市场发育有一定的限制,缺乏有效的交易规则和促进的机制,而且受传统的产权制度的束缚,在国家的政策上仍然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中小城市的企业缺乏上市的机会,使产业的投资成本撤出相对困难,严重制约了产业投资的基金发展。且中小城市难以利用企业的债券市场来融资,我国的国债发育比较迟缓,再者城市中的耳机市场发育滞后,流动性差,缺乏机构的投资者,整个市场的流动性差、费用高昂。还有投资的较大风险,中小城市的企业融资相对困难,缺少一系列激励的措施和清晰的发展规划,和合理的管理方法,风险的机构相对少,融资的手段和能力有限,在外部环境下缺乏一个有利于投资的良好的融资环境,法规不健全,同时风险的投资辅助机构较少,没有办法解决融资中遇到的问题,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缺乏精通、管理和技术的风险投资家。
二、中小城市的投资行为相对建议
(一)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包括政策、法律等等
首先应按照城市中市场经济的普惠原则,取消或者废除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使相关的企业享受与国有的大企业平等的待遇,同时也应积极地改善中小城市企业的经营环境,切实地减轻这些中小企业的负担,坚决取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的措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中小城市中的投资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提高城市中企业的资金使用频率,不断改善企业中的内部融资条件
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部分企业的内部融资比重都在50%左右,而在我国仅为20%,我国的企业内部融资相对不足,对外源融资过于依赖,所以中小城市应该逐步改善自身的融资条件,使自己走上自我发展和积累的道路,提高企业自身的信贷能力和融资条件。要调整好企业的产品结构,找好市场的切入点,转变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建立现代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关于财务会计的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尽可能地提高折旧的概率,减少行政的相关费用,加速资金的积累,提高城市中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不断探索中小城市中的金融创新体制,构建与中小城市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
从我国中小城市的发展现状,再加上全球和我国金融发展整体走势,尽快地建立和发展与中小企业的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基本框架是以商业性的金融为主,以合作性和政策性的金融为辅,三者相互补充和支持,共同发展。商业性的金融作为中小城市企业资金供给的主要来源,国有的商业银行占据的分量比较大,机构和网点遍布各地,业务关系相互交错,实力比较雄厚,在开展支持的中小企业金融中有着特殊的优越条件。因此对于国有的银行要平衡好抓大和扶小的观念,要破除所有制的限制,就要不断坚持以客户的需要和市场的导向为目标,以实现最大的效益为目的,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还是公营私营,主要是看经营的实效,要不断地调整好国有银行的信贷政策。对于政策性金融应该以信用的担保和风险的分散为主要目标,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成长,增强和引导商业性金融充分地发挥作用。此外还要发展合作性的金融,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为中小企业的全方位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积极地拓展间接的融资渠道,全方位综合地开展中小城市中企业的服务创新
要不断加强商业银行对中小城市企业中的融资服务强度,如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它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在客观上的诸多有利的因素,中小城市的企业规模小。借款的金额小,在风险发生时对银行的影响小,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多,对融资服务的规模成本比较低,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倾斜,并且借助于改革的势头,创新银行的融资体系,加强管理,提高信用的力度,重点在业务的内容上不断创新,根据中小城市企业的特点,采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改造传统的贷存业务。
作者简介:
杨书林,(1990~),男,学历:研究生,浙江舟山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金融投资。
(一)我国中小城市的支持相对滞后,投资相對困难,金融企业的关系不够稳定
首先银行的金融支持相对短缺,投资的环境和金融环境有待于完善,在银行实施商业化改革的过程中,为了防止金融的风险,在城市中不断强化信贷的资金管理,使贷款的条件更为严格,责任更为明确,因此贷款的环节也更加的复杂,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中小城市贷款的难度和负担,对于城市中那些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虽然会有较高的利润,但由于贷款的利率被锁定,商业的银行不能承受高额收益,若经营失败,银行的风险损失将难以估量,形成坏账、呆账甚至成为包袱,直接影响中小城市的经济效益,甚至非主观的风险责任也要由相关部门承担。贷款的机制相对不健全,中小城市贷款的难度和抵押担保的难度问题日益突出,再加上中小城市固守传统的依赖银行的模式,而自身却存在很多的缺陷。
(二)中小城市的自身体制缺陷是导致银行融资的重要因素
中小城市的产权制度创新相对落后,部分企业缺乏创新的意识,思想保守落后,对产权的制度改革及多元化,使劳动、资金和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行机制创新和体制的创新缺乏必要的认识,更缺少一定的操作技能和灵活的激励政策,其竞争能力和经营规模、盈利的水平始终受限于传统的观念束缚而无法升级;其次是对经营转变的模式不适应,在市场经济的变化中,大多数中小企业过分依赖大的企业,或理念落后,或得过且过,投资的环境改善严重落后。此外,缺乏必要的融资意识,现代的经营意识和管理手段较缺乏,在金融方面的人才培养比较匮乏,缺乏创新性。
(三)中小城市的金融市场发育相对落后
资本市场的发展逐渐不能满足中小城市产权的流动需要,相关的中小企业与上市无缘;其次是城市中产权交易发展之后,而我国的产权交易处于刚刚起步的时期,不仅市场发育有一定的限制,缺乏有效的交易规则和促进的机制,而且受传统的产权制度的束缚,在国家的政策上仍然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中小城市的企业缺乏上市的机会,使产业的投资成本撤出相对困难,严重制约了产业投资的基金发展。且中小城市难以利用企业的债券市场来融资,我国的国债发育比较迟缓,再者城市中的耳机市场发育滞后,流动性差,缺乏机构的投资者,整个市场的流动性差、费用高昂。还有投资的较大风险,中小城市的企业融资相对困难,缺少一系列激励的措施和清晰的发展规划,和合理的管理方法,风险的机构相对少,融资的手段和能力有限,在外部环境下缺乏一个有利于投资的良好的融资环境,法规不健全,同时风险的投资辅助机构较少,没有办法解决融资中遇到的问题,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缺乏精通、管理和技术的风险投资家。
二、中小城市的投资行为相对建议
(一)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包括政策、法律等等
首先应按照城市中市场经济的普惠原则,取消或者废除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使相关的企业享受与国有的大企业平等的待遇,同时也应积极地改善中小城市企业的经营环境,切实地减轻这些中小企业的负担,坚决取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的措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中小城市中的投资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提高城市中企业的资金使用频率,不断改善企业中的内部融资条件
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部分企业的内部融资比重都在50%左右,而在我国仅为20%,我国的企业内部融资相对不足,对外源融资过于依赖,所以中小城市应该逐步改善自身的融资条件,使自己走上自我发展和积累的道路,提高企业自身的信贷能力和融资条件。要调整好企业的产品结构,找好市场的切入点,转变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建立现代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关于财务会计的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尽可能地提高折旧的概率,减少行政的相关费用,加速资金的积累,提高城市中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不断探索中小城市中的金融创新体制,构建与中小城市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
从我国中小城市的发展现状,再加上全球和我国金融发展整体走势,尽快地建立和发展与中小企业的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基本框架是以商业性的金融为主,以合作性和政策性的金融为辅,三者相互补充和支持,共同发展。商业性的金融作为中小城市企业资金供给的主要来源,国有的商业银行占据的分量比较大,机构和网点遍布各地,业务关系相互交错,实力比较雄厚,在开展支持的中小企业金融中有着特殊的优越条件。因此对于国有的银行要平衡好抓大和扶小的观念,要破除所有制的限制,就要不断坚持以客户的需要和市场的导向为目标,以实现最大的效益为目的,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还是公营私营,主要是看经营的实效,要不断地调整好国有银行的信贷政策。对于政策性金融应该以信用的担保和风险的分散为主要目标,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成长,增强和引导商业性金融充分地发挥作用。此外还要发展合作性的金融,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为中小企业的全方位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积极地拓展间接的融资渠道,全方位综合地开展中小城市中企业的服务创新
要不断加强商业银行对中小城市企业中的融资服务强度,如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它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在客观上的诸多有利的因素,中小城市的企业规模小。借款的金额小,在风险发生时对银行的影响小,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多,对融资服务的规模成本比较低,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倾斜,并且借助于改革的势头,创新银行的融资体系,加强管理,提高信用的力度,重点在业务的内容上不断创新,根据中小城市企业的特点,采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改造传统的贷存业务。
作者简介:
杨书林,(1990~),男,学历:研究生,浙江舟山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金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