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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体育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强身健体需要的生动体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以“明显改善全民族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将文化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
目前,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形势下,群众体育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实施,也已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因此,加强群众体育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体育管理的研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群众体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农村群众体育管理现状
以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的农村群众体育管理进入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新时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运动也更为人们所青睐,体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而伴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和深入的开展,体育人口比例正在不断增长;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盛会的成功举办,激励了国人对体育的关注和热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更加高涨。
体育能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体育能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友好;体育能激发人们的竞争意识和创造精神;体育能展现区域的综合实力和文明面貌。近年来,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施了一系列农村体育建设工程,并投入了大量的扶持资金和体育器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果,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体育服务网络逐渐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不断壮大,参加体育锻炼健身活动逐渐形成风尚,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这为农村体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二、农村群众体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农村群众体育发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我国体育人口在不断增长,但由于受城乡差距、农民体育意识等因素影响,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突出表现为体育管理体制不健全、农村体育建设经费缺乏、场地器材设备稀少、体育健身人才匮乏、保障制度不完善等。
1.体育管理体制还不健全
农村体育管理工作必须有健全的体育管理体制,但目前,农村体育管理体制建设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县一级群众性的体育组织比较少,乡镇根本没有专门的体育机构和体育组织,大多在组织各种体育活动、比赛时,由乡镇文化站来负责,导致农村体育活动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农村体育建设经费太少
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县、镇两级财政存在着实际的困难,致使对农村体育的投入非常有限,使农村体育建设长期滞后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农村体育的缓慢发展;同时,由于农村体育消费能力的薄弱和体育健身意识的落后,无法拓展筹资渠道,使经费困难已成为农村体育管理工作中最具普遍性的问题。
3.农村体育健身指导员匮乏
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是组织、指导农民进行科学体育健身,传授体育健身知识技能的骨干力量,是新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在农村,体育健身组织机构缺失、社会体育指导员匮乏的现象非常突出,虽然近年来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开展了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活动,但依然满足不了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4.农村体育资源匮乏
体育资源是农村体育发展的物质载体,是农民进行体育锻炼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长期对农村体育的投入不足,使农村的体育资源严重匮乏。城市体育设施由国家拨款投资,而农村则由县、乡财政负责,虽然近年来中央、省级财政针对部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了适当的补助,但由于县、镇两级财政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使县、镇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得不到落实,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城乡居民享有体育资源的不均衡。
5.农村体育法制建设落后
我国现行体育法是在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基础上发展和建立起来的,虽然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在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体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体育法制建设已相对滞后,这造成了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政策和法规的保障,给农村体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甚至,有的地区镇级农村体育管理工作长期停滞不前。
三、对策和建议
1.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体系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农民体质、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丰富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有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群众管理的重要性,把农村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和文明单位评比考核体系;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不断完善农村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体育办实事、办好事。要注重加强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化建设,形成政府管理、依托社会、全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社会化管理体制,成立乡镇农村体育协会,加大培养农村体育骨干的力度,长期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身心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2.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
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优化服务力建设,提高农村体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深化执行力建设,保障农村体育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农民为主要对象,以乡镇为重点,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对农村体育管理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向农村提供更多的制度支持、财政支持和资源支持。
3.加快设施建设,提升体育层次
加快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必须全面提升县、镇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镇适当提高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档次,逐步达到县有体育场馆、健身中心,镇有健身活动中心、村有体育活动场地的水平。实施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扶持政策,扶持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体育设施建设,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4.拓宽筹资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农村体育建设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已经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地方政府要将体育事业纳入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在农村体育事业经费安排上逐年递增,如此,农村体育事业才能与农村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农村体育的融资渠道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投资农村体育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回报和奖励,并允许乡镇企业、私营业主等主体通过对农村公共体育物品的投入,获取一定的经营收入和利益,来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农村体育建设和体育产品供给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地方政府体育管理部门还可以广泛吸纳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资金,以弥补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不足。
5.重视载体建设,创建特色体育
农村体育事业是农民群众的事业,广泛开展农民参与的体育活动,是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重点。群众体育必须以活动为载体,通过体育活动来展示体育的活力;必须突出农村群众主体,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农民为主体,加强农村体育载体建设,大力倡导“健康第一”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提倡科学健身,完善成年人体质测试;以全民健身周、全民健身节为龙头,构建全民健身竞赛活动的主体,以活动带竞赛、以竞赛促活动,使其制度化、多样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全民健身的权利和义务。重视打造特色体育品牌,挖掘地方文化底蕴,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求,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活动推进,在县、镇创建有一定影响的全民健身品牌和传统体育品牌。大力实施社会体育项目发展计划,创建一批体育特色之乡,繁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
6.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公民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保障和监督政府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要建立、健全保障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体育法规,严格规范和严厉惩处体育活动和体育工作中违反体育法规、破坏体育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行为。在社会各界开展深入持久的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意识和水平,保证体育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良性发展。政府应考虑在法治建设上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农村体育发展的法规政策。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要提高对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认识,要依法治体、统筹安排,建立农村体育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指标,把当年的农村体育目标任务完成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一项内容,把农村体育服务纳入农村整体的服务体系之中,形成健全的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管理制度和机制。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入,把体育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使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抓好农民体育协会的建设,注重发挥体协的重要作用,乡镇要建立健全文化体育站,村要建设好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室,农民体育协会要大力培养体育骨干;要运用各种手段建立相应的机制,充分调动协会、俱乐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兴办体育的积极性。工会、妇联、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在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中的责任,要对公共体育产品供给,服务政策的制定、落实以及其过程监督环节进行调控,为农村体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和体育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作者单位:222100江苏省赣榆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目前,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形势下,群众体育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实施,也已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因此,加强群众体育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体育管理的研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群众体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农村群众体育管理现状
以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的农村群众体育管理进入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新时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运动也更为人们所青睐,体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而伴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和深入的开展,体育人口比例正在不断增长;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盛会的成功举办,激励了国人对体育的关注和热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更加高涨。
体育能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体育能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友好;体育能激发人们的竞争意识和创造精神;体育能展现区域的综合实力和文明面貌。近年来,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施了一系列农村体育建设工程,并投入了大量的扶持资金和体育器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果,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体育服务网络逐渐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不断壮大,参加体育锻炼健身活动逐渐形成风尚,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这为农村体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二、农村群众体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农村群众体育发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我国体育人口在不断增长,但由于受城乡差距、农民体育意识等因素影响,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突出表现为体育管理体制不健全、农村体育建设经费缺乏、场地器材设备稀少、体育健身人才匮乏、保障制度不完善等。
1.体育管理体制还不健全
农村体育管理工作必须有健全的体育管理体制,但目前,农村体育管理体制建设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县一级群众性的体育组织比较少,乡镇根本没有专门的体育机构和体育组织,大多在组织各种体育活动、比赛时,由乡镇文化站来负责,导致农村体育活动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农村体育建设经费太少
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县、镇两级财政存在着实际的困难,致使对农村体育的投入非常有限,使农村体育建设长期滞后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农村体育的缓慢发展;同时,由于农村体育消费能力的薄弱和体育健身意识的落后,无法拓展筹资渠道,使经费困难已成为农村体育管理工作中最具普遍性的问题。
3.农村体育健身指导员匮乏
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是组织、指导农民进行科学体育健身,传授体育健身知识技能的骨干力量,是新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在农村,体育健身组织机构缺失、社会体育指导员匮乏的现象非常突出,虽然近年来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开展了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活动,但依然满足不了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4.农村体育资源匮乏
体育资源是农村体育发展的物质载体,是农民进行体育锻炼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长期对农村体育的投入不足,使农村的体育资源严重匮乏。城市体育设施由国家拨款投资,而农村则由县、乡财政负责,虽然近年来中央、省级财政针对部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了适当的补助,但由于县、镇两级财政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使县、镇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得不到落实,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城乡居民享有体育资源的不均衡。
5.农村体育法制建设落后
我国现行体育法是在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基础上发展和建立起来的,虽然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在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体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体育法制建设已相对滞后,这造成了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政策和法规的保障,给农村体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甚至,有的地区镇级农村体育管理工作长期停滞不前。
三、对策和建议
1.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体系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农民体质、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丰富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有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群众管理的重要性,把农村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和文明单位评比考核体系;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不断完善农村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体育办实事、办好事。要注重加强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化建设,形成政府管理、依托社会、全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社会化管理体制,成立乡镇农村体育协会,加大培养农村体育骨干的力度,长期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身心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2.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
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优化服务力建设,提高农村体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深化执行力建设,保障农村体育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农民为主要对象,以乡镇为重点,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对农村体育管理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向农村提供更多的制度支持、财政支持和资源支持。
3.加快设施建设,提升体育层次
加快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必须全面提升县、镇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镇适当提高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档次,逐步达到县有体育场馆、健身中心,镇有健身活动中心、村有体育活动场地的水平。实施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扶持政策,扶持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体育设施建设,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4.拓宽筹资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农村体育建设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已经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地方政府要将体育事业纳入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在农村体育事业经费安排上逐年递增,如此,农村体育事业才能与农村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农村体育的融资渠道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投资农村体育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回报和奖励,并允许乡镇企业、私营业主等主体通过对农村公共体育物品的投入,获取一定的经营收入和利益,来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农村体育建设和体育产品供给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地方政府体育管理部门还可以广泛吸纳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资金,以弥补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不足。
5.重视载体建设,创建特色体育
农村体育事业是农民群众的事业,广泛开展农民参与的体育活动,是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重点。群众体育必须以活动为载体,通过体育活动来展示体育的活力;必须突出农村群众主体,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农民为主体,加强农村体育载体建设,大力倡导“健康第一”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提倡科学健身,完善成年人体质测试;以全民健身周、全民健身节为龙头,构建全民健身竞赛活动的主体,以活动带竞赛、以竞赛促活动,使其制度化、多样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全民健身的权利和义务。重视打造特色体育品牌,挖掘地方文化底蕴,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求,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活动推进,在县、镇创建有一定影响的全民健身品牌和传统体育品牌。大力实施社会体育项目发展计划,创建一批体育特色之乡,繁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
6.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公民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保障和监督政府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要建立、健全保障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体育法规,严格规范和严厉惩处体育活动和体育工作中违反体育法规、破坏体育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行为。在社会各界开展深入持久的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意识和水平,保证体育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良性发展。政府应考虑在法治建设上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农村体育发展的法规政策。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要提高对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认识,要依法治体、统筹安排,建立农村体育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指标,把当年的农村体育目标任务完成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一项内容,把农村体育服务纳入农村整体的服务体系之中,形成健全的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管理制度和机制。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入,把体育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使农村体育管理工作的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抓好农民体育协会的建设,注重发挥体协的重要作用,乡镇要建立健全文化体育站,村要建设好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室,农民体育协会要大力培养体育骨干;要运用各种手段建立相应的机制,充分调动协会、俱乐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兴办体育的积极性。工会、妇联、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在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中的责任,要对公共体育产品供给,服务政策的制定、落实以及其过程监督环节进行调控,为农村体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和体育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作者单位:222100江苏省赣榆县文化广电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