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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金融机构已成为活跃我国当前经济,扶持小微企业的重要因素。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已经成为提升我国经济活力重要途徑,也是维持社会稳定增加就业的重要支持。本文对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中小金融机构 风险 化解
随着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的地位的不断提升,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的融资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要想有效的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的融资问题,必须大力的发展各种地区性、行业性的中小金融机构。但是,我们也在吸取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中小金融所面临的风险很多,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也有历史因素,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转换机制,给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带来很大不确定性
由于企业转制尚处于中后级阶段,各方面的配套改革仍不完善,监督制的企业转制机制仍很不健全,致使企业改制行为不规范,企业的转制为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有:
1.1 借转制之机甩债、逃债、废债。①一些亏损的中、小型企业借转制之机采取“金蝉脱壳”的办法,把债务甩给各存买主的原企业或企业公司,不少中小型企业公司名为实体,实际上徒有虚名,欠账不还,原债主体不复存在,致使信用杜绝,大部分贷款被弃遗。
②有的企业借转制之机逃债,改名换姓,新主不理旧账。
③有一部分企业把转制过程当作废掉贷款债务的一个契机,有的贷款户准备拍卖厂房、土地、设备等,拍卖一空然后解散,所卖资金用来安排下岗职工费用尚且不谈,收回贷款更是无望。
④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加快,有意逃债,废债行为使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比重上升,改制后的企业经济效益在短时间内难有大的改观,欠息也要继制度改革续增加,金融风险与日俱增。
1.2 企业转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辖内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但只字未提贷款偿还问题,却明确提出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扶持。有的地方政府没有充分尊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排斥金融机构参与机制,出现了许多“假破产”等逃债的不规范破产现象,使大量贷款悬空。
1.3 个别员工思想、作风、道德观念很差,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金融道德风险是缘于金融机构个别人丧失自身道德或不能恪守职业道德以及因此被社会上其它不道德者所利用而出现的金融风险,具体有:
首先,一些人从不讲职业道德,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抵御不住财、色等诱惑,致使其一些人首先败坏,失去规章制度的制约和改革法律法规的震慑,继而铤而走险。
其次,部分员工对内控制度置若罔闻,极易被一些人利用,致使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失效,出现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如擅自挪用储蓄存款备付金为满足“朋友需求”违规拆借,以不入贷款账等方式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企业贷款条件的公司、企业贷款等等,因此种种,金融风险的隐患可见一斑。
2 金融风险现状
个别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低劣,不良贷款比例高,面临支付风险,东南亚金融危机一个严重的教训就是金融机构的坏账比例高,一般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6-17%。各经济国家说,如果西方国家银行坏账比例达到10%以上就面临破产。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东南亚各国经济综合、金融、外汇、外债等多方面政策失误,货币信用恶化的综合反映,最终以外国投机家带来,引导全社会抛售本币兑换美元为导火线,以银行支付能力脆弱为突破口。分析我国现有的金融资产现状不难发现,如果具备一定的条件也是有可能发生银行支付危机的。依照相关标准,银行自有资本要达8%,其中4%应该是核心资本,参照我国银行目前的现状,离这一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有资料显示,我国信贷资金来源大部分都是城乡居民储蓄,高达65%,另外企业存款占30%。由于银行存款到期必须支付相应的本息,一旦出现大量的客户提取存款,并且信贷资产处于大面积滞死状态的现象,此时一定会出现银行支付危机。
个别金融机构违反规章制度,在统计数据、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财务收支中弄虚作假、虚报这种金融风险的累积、后果更加严重。其表现和惯用手段一般有:利润有水分,违反责权发生制原则,未将应收未收贷款利息或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列入盈亏核算,虚增利润。违反贷款通则,以贷收息,增加营业收入。实行账外经营,将其它一些部门办成独立的法人实体,其财务收支自成体系,未并入大账造成利润分流。为了隐瞒利润或虚报亏损额,一些金融机构会直接把收入做存款,或以存款充抵营业收入等,导致金融机构存款不完全真实。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运行考核指标体系还很不健全,尤其是关于存款问题,一些金融机构制定了一些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部分金融机构为完成任务,违反规定虚增或虚减存款。如烂拆借,鼓励公款和存款等。贷款、资本金、资产供量有虚构成份,由于我国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还不是很健全,对贷款规模有着严格的限制,部分金融机构于是通过各种办法逃避规模管理,发放“笼子外”贷款,或是“突击”贷款。一些金融机构为掩盖经营风险,逃避资产负债比例监管,随意扩大资本金总额。如违反规定扩大资本金统计范围,将信贷资金转作资本金,将其它融资债券列入实收资本核算,人为扩大资本金。一些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的,为降低逾期贷款率违反规定随意展期,对企业信誉等级评估失实,未严格按信用等级评估标准考核划分等级等。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在信贷资产监管的过程中是很难真正的确定和真实的反映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风险状况的。金融造假虽不象假酒那样直接危害人的生命。但它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的负面效应是不可忽视的。
3 处理中小金融机构危机的一般思路
①准确判断危机的性质。明确是个别金融机构的危机,还是系统性区域性的危机。就个别金融机构而言,则应分清是支付危机,还是资不抵债危机。 ②明确处理的基本原则。处理风险应坚持两条基本原则,即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危机转变为系统风险和处理危机成本最小化原则。
③根据具体情况和时机,明确分类处理和分阶段处理的对策。
④在系统性危机的情况下,综合运用救助,重视及市场退出策略,但应强调救助及重组的战略意义。
处理危机的对策:
①采取行业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对出现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紧急救助。救助的目的就在于尽快控制危机,恢复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并稳定金融局面。对一个金融机构是否需要救助或者是否借得求助应以下列的两个标准来衡量。求助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运用下列求助措施:第一,由中央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中央银行流动性支持可以采取再贷款展期、提供新的再贷款等方式实施,但为了保证中央银行再垡的回收,应要求有效金融机构以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二,建立专项基金对出现风险危机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第三,由金融监管当局出面,要求其他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对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提供临时性的资金支持。第四,由金融监管当局和政府共同宣布對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的某类债务,如储蓄存款等的清偿提供保证。第五,中央银行对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进行接管或进行其他干预,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有助于公众恢复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②运用债务重组和机构重组策略,从债务期限看,债务重组主要是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延期偿还债务。从融资条件方面来看,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要求其撤销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担保权益,使危机的金融机构所有财产为其从其分渠道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物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专项基金或存款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债务偿还担保;二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债权人放宽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或者承诺其不行使贷款加速到期条款。
机构重组是股权结构重组、机构间新设合并吸收合并,以及政府主楼经营等重组措施的统称。它的本质就是以其他金融机构其的他股东或政府的信誉替换出现危机金融机构的信誉,损益储蓄存款人和单位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对该金融机构的信任。
③建立存款保险机制,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公司的职能,利用共同弱化风险的防范机制,可以用切断支付危机传递的链条,发挥制止风险蔓延的防火墙的作用。要使存款保险公司能正常运作,就以立法形式赋予其较大的自主权以及为其正常运作所必要的基本的监管权限,从而使存款保险公司变成防范和救助为主,处理市场退出为辅的重要力量,而不是单纯的保险赔偿机器。
参考文献:
[1]何林祥.商行银行表外业务概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2]王金贤.商行银行中间业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3]郭隆慧.中小金融企业存在的管理缺陷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3(04).
关键词:中小金融机构 风险 化解
随着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的地位的不断提升,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的融资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要想有效的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的融资问题,必须大力的发展各种地区性、行业性的中小金融机构。但是,我们也在吸取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中小金融所面临的风险很多,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也有历史因素,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转换机制,给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带来很大不确定性
由于企业转制尚处于中后级阶段,各方面的配套改革仍不完善,监督制的企业转制机制仍很不健全,致使企业改制行为不规范,企业的转制为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有:
1.1 借转制之机甩债、逃债、废债。①一些亏损的中、小型企业借转制之机采取“金蝉脱壳”的办法,把债务甩给各存买主的原企业或企业公司,不少中小型企业公司名为实体,实际上徒有虚名,欠账不还,原债主体不复存在,致使信用杜绝,大部分贷款被弃遗。
②有的企业借转制之机逃债,改名换姓,新主不理旧账。
③有一部分企业把转制过程当作废掉贷款债务的一个契机,有的贷款户准备拍卖厂房、土地、设备等,拍卖一空然后解散,所卖资金用来安排下岗职工费用尚且不谈,收回贷款更是无望。
④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加快,有意逃债,废债行为使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比重上升,改制后的企业经济效益在短时间内难有大的改观,欠息也要继制度改革续增加,金融风险与日俱增。
1.2 企业转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辖内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但只字未提贷款偿还问题,却明确提出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扶持。有的地方政府没有充分尊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排斥金融机构参与机制,出现了许多“假破产”等逃债的不规范破产现象,使大量贷款悬空。
1.3 个别员工思想、作风、道德观念很差,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金融道德风险是缘于金融机构个别人丧失自身道德或不能恪守职业道德以及因此被社会上其它不道德者所利用而出现的金融风险,具体有:
首先,一些人从不讲职业道德,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抵御不住财、色等诱惑,致使其一些人首先败坏,失去规章制度的制约和改革法律法规的震慑,继而铤而走险。
其次,部分员工对内控制度置若罔闻,极易被一些人利用,致使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失效,出现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如擅自挪用储蓄存款备付金为满足“朋友需求”违规拆借,以不入贷款账等方式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企业贷款条件的公司、企业贷款等等,因此种种,金融风险的隐患可见一斑。
2 金融风险现状
个别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低劣,不良贷款比例高,面临支付风险,东南亚金融危机一个严重的教训就是金融机构的坏账比例高,一般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6-17%。各经济国家说,如果西方国家银行坏账比例达到10%以上就面临破产。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东南亚各国经济综合、金融、外汇、外债等多方面政策失误,货币信用恶化的综合反映,最终以外国投机家带来,引导全社会抛售本币兑换美元为导火线,以银行支付能力脆弱为突破口。分析我国现有的金融资产现状不难发现,如果具备一定的条件也是有可能发生银行支付危机的。依照相关标准,银行自有资本要达8%,其中4%应该是核心资本,参照我国银行目前的现状,离这一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有资料显示,我国信贷资金来源大部分都是城乡居民储蓄,高达65%,另外企业存款占30%。由于银行存款到期必须支付相应的本息,一旦出现大量的客户提取存款,并且信贷资产处于大面积滞死状态的现象,此时一定会出现银行支付危机。
个别金融机构违反规章制度,在统计数据、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财务收支中弄虚作假、虚报这种金融风险的累积、后果更加严重。其表现和惯用手段一般有:利润有水分,违反责权发生制原则,未将应收未收贷款利息或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列入盈亏核算,虚增利润。违反贷款通则,以贷收息,增加营业收入。实行账外经营,将其它一些部门办成独立的法人实体,其财务收支自成体系,未并入大账造成利润分流。为了隐瞒利润或虚报亏损额,一些金融机构会直接把收入做存款,或以存款充抵营业收入等,导致金融机构存款不完全真实。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运行考核指标体系还很不健全,尤其是关于存款问题,一些金融机构制定了一些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部分金融机构为完成任务,违反规定虚增或虚减存款。如烂拆借,鼓励公款和存款等。贷款、资本金、资产供量有虚构成份,由于我国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还不是很健全,对贷款规模有着严格的限制,部分金融机构于是通过各种办法逃避规模管理,发放“笼子外”贷款,或是“突击”贷款。一些金融机构为掩盖经营风险,逃避资产负债比例监管,随意扩大资本金总额。如违反规定扩大资本金统计范围,将信贷资金转作资本金,将其它融资债券列入实收资本核算,人为扩大资本金。一些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的,为降低逾期贷款率违反规定随意展期,对企业信誉等级评估失实,未严格按信用等级评估标准考核划分等级等。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在信贷资产监管的过程中是很难真正的确定和真实的反映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风险状况的。金融造假虽不象假酒那样直接危害人的生命。但它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的负面效应是不可忽视的。
3 处理中小金融机构危机的一般思路
①准确判断危机的性质。明确是个别金融机构的危机,还是系统性区域性的危机。就个别金融机构而言,则应分清是支付危机,还是资不抵债危机。 ②明确处理的基本原则。处理风险应坚持两条基本原则,即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危机转变为系统风险和处理危机成本最小化原则。
③根据具体情况和时机,明确分类处理和分阶段处理的对策。
④在系统性危机的情况下,综合运用救助,重视及市场退出策略,但应强调救助及重组的战略意义。
处理危机的对策:
①采取行业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对出现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紧急救助。救助的目的就在于尽快控制危机,恢复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并稳定金融局面。对一个金融机构是否需要救助或者是否借得求助应以下列的两个标准来衡量。求助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运用下列求助措施:第一,由中央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中央银行流动性支持可以采取再贷款展期、提供新的再贷款等方式实施,但为了保证中央银行再垡的回收,应要求有效金融机构以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二,建立专项基金对出现风险危机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第三,由金融监管当局出面,要求其他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对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提供临时性的资金支持。第四,由金融监管当局和政府共同宣布對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的某类债务,如储蓄存款等的清偿提供保证。第五,中央银行对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进行接管或进行其他干预,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有助于公众恢复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②运用债务重组和机构重组策略,从债务期限看,债务重组主要是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延期偿还债务。从融资条件方面来看,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要求其撤销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担保权益,使危机的金融机构所有财产为其从其分渠道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物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专项基金或存款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债务偿还担保;二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债权人放宽出现危机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或者承诺其不行使贷款加速到期条款。
机构重组是股权结构重组、机构间新设合并吸收合并,以及政府主楼经营等重组措施的统称。它的本质就是以其他金融机构其的他股东或政府的信誉替换出现危机金融机构的信誉,损益储蓄存款人和单位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对该金融机构的信任。
③建立存款保险机制,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公司的职能,利用共同弱化风险的防范机制,可以用切断支付危机传递的链条,发挥制止风险蔓延的防火墙的作用。要使存款保险公司能正常运作,就以立法形式赋予其较大的自主权以及为其正常运作所必要的基本的监管权限,从而使存款保险公司变成防范和救助为主,处理市场退出为辅的重要力量,而不是单纯的保险赔偿机器。
参考文献:
[1]何林祥.商行银行表外业务概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2]王金贤.商行银行中间业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3]郭隆慧.中小金融企业存在的管理缺陷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