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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考察诉讼档案等相关史料,从政治表达与法律实践两个角度来重新审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废除六法全书"和"司法改革运动",辨正新旧法统"决裂论"。从政治表达层面来看,关于废除六法全书和司法改革运动的文件、指示及命令等都明确表示要与旧法统决裂,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出一整套阶级化的法律话语体系。从法律实践层面来看,建国初期的立法实践、司法实践和思想改造实践均显示出新旧法统之间的内在延续性,这种内在延续性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国家权力的介入而骤然断裂。政治表达与法律实践之间的背离,使得新旧法统之间呈现出断裂与延续的不同面向,研究者们只有同时关注这两个面向才不会导致结论的偏差。法律继承是既存的客观事实,并不会因为政治权力的介入而中断,当前法治中国建设应该注重法律继承问题,可以批判性地吸收以往的法治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