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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宗旨与我国对未成年人采取惩罚、教育、挽救的刑事政策相契合,实现了刑罚执行方式由监禁刑向非监禁刑的转变。现实存在的影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诸多因素,导致矫正的实然效果与制度本身的应然预期存在差异。应从行刑社会化理念、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建立职业化和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提高社会参与度、创新矫正方案和矫正项目等方面入手,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进行修正和创新,以更好地发挥制度本身所蕴涵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