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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文化?
何九盈、胡双宝、张猛三教授联合主编的《中国汉字文化大观》一书,在“前言”里说:“据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统计,从1871年到1951年,关于‘文化’的定义已有164种之多。”这就说明给“文化”下个科学的定义是很难的。但大家今天都在侈谈文化,连饮食、娱乐都称为“文化现象”:饮食称“饮食文化”,娱乐叫“消闲文化”,民俗风尚叫“习俗文化”,大有无所不“文”,无所不“化”之势。那么到底什么是文化呢?我们暂引几位学者专家的看法。
王希杰先生在《修辞学论集》一书的“汉字、汉语和汉字文化圈及其修辞”中说:“所谓文化,即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总和。”江溶教授在《中国汉字文化大观》“总序”中说:“文化者,民族灵魂之光也。”
我理解“文化”就是人类社会在历史的生活中出现的种种文明现象。这些现象从无到有,它概括表现为物质财富的创造和精神文明的建树,哲学思维的深化,语言艺术运用的发展,科技新成果的出现等,都是文明进步的表现,这些都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故谓之“民族灵魂之光”。
二、什么是民间文化
民间文化的提法要在古代应该是和庙堂文化相互对应的。在今天它应该是和科技文化相对待的。民间文化应该是来自老百姓,在衣、食、住、行、育等日常生活中的发明创造。看到这里,也许有人要想,普通老百姓能谈到什么发明创造吗?我说你若以审查申请专利权的标准来理解创造,当然在民间是说不上有什么发明的。我的前提是在生活上,为了方便和需要或为了谐和人际关系,为了憧憬美好生活等等,从无到有的作为,都属发明创造。要不离开我的前提,古往今来,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上的发明创造,不但有而且多不胜数。如:穿着上的旗袍、靰(乌)拉,饮食上的饺子、火锅,取暖用的火盆、火炕,行雪地用的耙犁,育俗上的悠车,旧日纺线用的纺车,这不都是老百姓的发明吗?反对者又说这些东西大半都不用了你还提它做什么?我说历史在前进,民间文化也必须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我也没说民间文化必须是万古千秋不能变化嘛!你要历史长久的民间文化,我们也不是空白呀!如乐器的系列在《三字经》中所说的:“匏土革木石金,丝与竹乃八音。”这些八音乐器中,有的乐器就是民间的发明创造,我们从几千年前不是一直用到今天吗?历史不算短吧。民间文化的特点,一是民间生活性,二是一定的群众性,三是习俗性,四是非理性。因为它有的是为日常生活的方便需要,出现的事物或习以因之俗以成之的传承现象,有些的确很难讲出它出现、存在的深刻道理,这就是所说的“非理性”。这就注定民间文化的精华与糟粕之分标准上很难拿。在民间文化里存在过的死亡了的都很难有个必然合理的解释,如年时节令的民间习俗文化,有的节越过越红火,有的节今天不过了,你能说清它的道理吗?谚语是民间文化大概不错吧!谚语的绝大多数是精华也没错吧。可是反映佛家因果报应思想的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就是一句精华与糟粕和在一起的谚语。“因果报应”这是佛家的迷信思想,这不能不算糟粕,可小偷、强盗等恶人一旦犯了案都要判刑,这不是“恶有恶报”吗?这句谚语在我们中国流行了上千年,总有点原因吧!最近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出点道理,它有教人不做坏事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作奸犯科的人或因是法盲或因本人的素质有问题。这句谚语有劝人不要做“法盲”的意义,这不又是精华吗?这是就一条谚语本身来说的。又如“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条谚语的存在,就是使整个谚语精华与糟粕并存的现象,一是这种说法不合理,二是这种现象不存在了,有小偷行为的人,有娼妓行为的人,还敢有胆去讲仁义道德吗?这是说法上的不合理处,再说新社会也不存在这种人了。这句谚语产生在旧社会,是旧社会骂两面派的话,有它存在,能使今天的谚语有精华与糟粕混存的缺点。
三、判断精华与糟粕的标准
社会上的民间文化现象,千头万绪,五花八门。那么用什么标准来确定它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呢?我认为最根本的是看它的作用。是推动历史发展,还是阻碍历史发展;是为本民族增光添彩,还是为本民族出乖露丑。我们是生活在世界民族之林里,别人的褒贬评价不能置之不理,自以为是,关起门来做皇帝。在习俗上,把传统陋习,也当作美事那样坚持,不是越坚持越出丑吗?所以其他民族的评价也不能不算我们确定精华与糟粕的标准之一。另外,这种文化对于我们现实生活便与不便也是一个标准。一个民族在文化生活上本应有自己的民族特点,但这种特点不能建筑在为所欲为上,关起门来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自己认为是对的就是精华,别人的议论可以置之脑后,“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种态度在古代,国与国之间各自为政,或许行得通。今天地球缩小了,天涯之间的国度飞机朝发夕至,变得如比邻而居的近亲,所谓“一个做着,百个瞧着”,你这个民族的民间文化是美,是丑,是非,是对,就有个公论问题了。像我国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当然不是民间文化)那样无政府的搞法,那样不讲人权,想斗谁就斗谁的胡闹法,如江青指挥的把国宝当四旧砸的“革命法”让异民族做出肯定的评论就难了。
四、把民间文化分为“精华”与“糟粕”的二分法是片面的
对民间文化进行“精华”与“糟粕”之分,我认为这只是一个主要的角度,但概括不全。有些现象,说它是“精华”吧,它又不够典型,说它是“糟粕”吧,却又无“糟”可言,只好说它是“中间文化”。如民间文化中存在着大量消闲文化,消闲文化能使广大人民劳逸结合,生活情趣化,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是“精华”,当然也说得通。可是另外一个人就说“下象棋”、“扭秧歌”能把生产力“下”出来,“扭”上去吗?他不信服,你也没辙。所以像“下象棋”、“扭秧歌”这类消闲文化还是作为“中间文化”现象好。“吸福寿膏”是糟粕,谁也反对,因为它能把国家和民族吸亡。
五、“精华”与“糟粕”例示
民间文化中,可能“中间现象”多于“精华”,所以今天讲民间文化的精华,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我看年俗文化中的“拜年”是协调人际关系的举动。平日里邻里间有点小矛盾,趁过年之际,让自己的子弟去拜年,也就一天云彩都散了。所以过年的拜年,是有积极政治意义的民间文化现象。该去拜年不拜,被人们认为是最大的失礼。俗话说:“任肯欠人钱,不可欠人年。”所以我认为年俗文化中的“拜年”应该属于“精华”。
又如民间的剪纸艺术也是典型的民间文化。剪纸艺术以“喜鹊登梅”(喜报三元),“鸡鸣、牡丹”(寓鸡鸣富贵意),“鹌鹑、菊花”(寓月月平安意)等为传统图案,都应算作精华。过年贴的窗花寓意多为祝发财、庆丰收、迎吉祥、接幸福等图案也应该算是精华。再如民间故事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哭长城》、《天仙配》的“牛郎织女故事”都应是精华,爱情是人类文化生活千古不朽的主题,所以这类爱情故事即使是悲剧也不是糟粕而是精华。
要说民间文化中的糟粕例子,并不难举,如:旧日的“裹小脚”、“拖辫子”、“土葬”,婚俗崇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腹为婚,今天都因落后被历史的潮流大浪淘沙了,说它们是“糟粕”已无争议。但大家不要误会,以为被历史淘汰了的都是糟粕。旧的酒令文化今天死亡了,不能因此就视之为糟粕。文化现象的死亡是由多种历史因素决定的。但糟粕迟早要死亡,这也是规律之一。
据说“裹小脚”的发明权,可不属于一般老百姓,那是来自南唐李后主的突发奇想,他把心爱的妃子用绫罗缠上脚,走起来摇摇摆摆,他看着很美,从此便留下了“裹小脚”的陋俗。陋俗“裹小脚”的始作俑者早已得到亡国被杀的历史惩罚。可一般老百姓万万不该群起而效法呀!这一“法”可不得了,几乎法了一千多年,使中国广大妇女受了巨大的人身残害。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呀!把人体的畸形视为美,真不知当年中国的男性心肝何在?据说明代农民起义领袖之一张献忠在四川反对妇女缠足,竟把缠足妇女的脚剁下来堆在一起叫“金莲峰”,这种反对法也真太过。辛亥革命成功,此俗才渐渐销声匿迹,新中国成立,此俗方绝。中国人的拖辫子也是清朝皇帝留下来的陋俗之一,清代的“剃发令”严格极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当时的清朝人,上至皇帝下至旗丁,每人都是一根辫子,所以拖辫子是大清国的国制,在清代人们要是没辫子,几乎被认为没有做人的资格。阿Q就认为钱秀才的娘子,跟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过觉,不是好东西。去日本的留学生也拖着大辫子,被日本人耻笑称“猪尾巴”。拖辫子就是不被外国人耻笑也不利卫生呀。我们这个民族,封建社会时间太长。封建统治者在文化上对老百姓一贯实行愚民政策。民族的文化素质不高就容易迷信。如信“风水”,对祖宗坟地讲龙脉;信“命运”,讲“生辰八字”;婚俗中男女结婚,要讲“属相合不合”;旧日老人们信流年运气,新年一过就要算一卦,看流年的运气顺不顺。信鬼神、信巫术,在封建时代,信皇帝,信皇帝是真龙转世,信皇帝真是上天之子,信他真的金口玉言说啥是啥,信圣天子百灵相助。可一旦八国联军的大兵打进北京城,助光绪的百灵也不知都灵往何方,真龙天子也只好夹起尾巴逃往西安。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中,还写到当时的民族精神,讲“精神胜利法”。明明自己失败吃了亏,心情不痛快,抽上自己几个嘴巴就觉得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人是自己的对手。于是就觉得自己是胜利者,一腔怨气就消散了,这就叫“精神胜利法”。这是当时广大国民普遍的精神状态,所以也是一种民族精神文化。所有这些都是“糟粕”,应该抛弃,不应该继承。事实上我们今天也大都把它们抛弃了。若说这是当年全民族的精神状态我不信,说这是当年一贯自以天朝大国自居,以不可侵犯的八旗人从皇帝到贵族他们豪横娇惯已久,一旦被八国联军打败了,而又无可奈何不加反抗,只能在精神上暗骂几句洋鬼子,表示反抗出气,并在心理上自认为是胜利者,我认为倒是实情。鲁迅先生作为一个伟大艺术家进行形象创造,笔法上夸张些这是无可厚非的。
(通讯地址:071002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
071000河北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何九盈、胡双宝、张猛三教授联合主编的《中国汉字文化大观》一书,在“前言”里说:“据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统计,从1871年到1951年,关于‘文化’的定义已有164种之多。”这就说明给“文化”下个科学的定义是很难的。但大家今天都在侈谈文化,连饮食、娱乐都称为“文化现象”:饮食称“饮食文化”,娱乐叫“消闲文化”,民俗风尚叫“习俗文化”,大有无所不“文”,无所不“化”之势。那么到底什么是文化呢?我们暂引几位学者专家的看法。
王希杰先生在《修辞学论集》一书的“汉字、汉语和汉字文化圈及其修辞”中说:“所谓文化,即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总和。”江溶教授在《中国汉字文化大观》“总序”中说:“文化者,民族灵魂之光也。”
我理解“文化”就是人类社会在历史的生活中出现的种种文明现象。这些现象从无到有,它概括表现为物质财富的创造和精神文明的建树,哲学思维的深化,语言艺术运用的发展,科技新成果的出现等,都是文明进步的表现,这些都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故谓之“民族灵魂之光”。
二、什么是民间文化
民间文化的提法要在古代应该是和庙堂文化相互对应的。在今天它应该是和科技文化相对待的。民间文化应该是来自老百姓,在衣、食、住、行、育等日常生活中的发明创造。看到这里,也许有人要想,普通老百姓能谈到什么发明创造吗?我说你若以审查申请专利权的标准来理解创造,当然在民间是说不上有什么发明的。我的前提是在生活上,为了方便和需要或为了谐和人际关系,为了憧憬美好生活等等,从无到有的作为,都属发明创造。要不离开我的前提,古往今来,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上的发明创造,不但有而且多不胜数。如:穿着上的旗袍、靰(乌)拉,饮食上的饺子、火锅,取暖用的火盆、火炕,行雪地用的耙犁,育俗上的悠车,旧日纺线用的纺车,这不都是老百姓的发明吗?反对者又说这些东西大半都不用了你还提它做什么?我说历史在前进,民间文化也必须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我也没说民间文化必须是万古千秋不能变化嘛!你要历史长久的民间文化,我们也不是空白呀!如乐器的系列在《三字经》中所说的:“匏土革木石金,丝与竹乃八音。”这些八音乐器中,有的乐器就是民间的发明创造,我们从几千年前不是一直用到今天吗?历史不算短吧。民间文化的特点,一是民间生活性,二是一定的群众性,三是习俗性,四是非理性。因为它有的是为日常生活的方便需要,出现的事物或习以因之俗以成之的传承现象,有些的确很难讲出它出现、存在的深刻道理,这就是所说的“非理性”。这就注定民间文化的精华与糟粕之分标准上很难拿。在民间文化里存在过的死亡了的都很难有个必然合理的解释,如年时节令的民间习俗文化,有的节越过越红火,有的节今天不过了,你能说清它的道理吗?谚语是民间文化大概不错吧!谚语的绝大多数是精华也没错吧。可是反映佛家因果报应思想的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就是一句精华与糟粕和在一起的谚语。“因果报应”这是佛家的迷信思想,这不能不算糟粕,可小偷、强盗等恶人一旦犯了案都要判刑,这不是“恶有恶报”吗?这句谚语在我们中国流行了上千年,总有点原因吧!最近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出点道理,它有教人不做坏事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作奸犯科的人或因是法盲或因本人的素质有问题。这句谚语有劝人不要做“法盲”的意义,这不又是精华吗?这是就一条谚语本身来说的。又如“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条谚语的存在,就是使整个谚语精华与糟粕并存的现象,一是这种说法不合理,二是这种现象不存在了,有小偷行为的人,有娼妓行为的人,还敢有胆去讲仁义道德吗?这是说法上的不合理处,再说新社会也不存在这种人了。这句谚语产生在旧社会,是旧社会骂两面派的话,有它存在,能使今天的谚语有精华与糟粕混存的缺点。
三、判断精华与糟粕的标准
社会上的民间文化现象,千头万绪,五花八门。那么用什么标准来确定它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呢?我认为最根本的是看它的作用。是推动历史发展,还是阻碍历史发展;是为本民族增光添彩,还是为本民族出乖露丑。我们是生活在世界民族之林里,别人的褒贬评价不能置之不理,自以为是,关起门来做皇帝。在习俗上,把传统陋习,也当作美事那样坚持,不是越坚持越出丑吗?所以其他民族的评价也不能不算我们确定精华与糟粕的标准之一。另外,这种文化对于我们现实生活便与不便也是一个标准。一个民族在文化生活上本应有自己的民族特点,但这种特点不能建筑在为所欲为上,关起门来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自己认为是对的就是精华,别人的议论可以置之脑后,“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种态度在古代,国与国之间各自为政,或许行得通。今天地球缩小了,天涯之间的国度飞机朝发夕至,变得如比邻而居的近亲,所谓“一个做着,百个瞧着”,你这个民族的民间文化是美,是丑,是非,是对,就有个公论问题了。像我国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当然不是民间文化)那样无政府的搞法,那样不讲人权,想斗谁就斗谁的胡闹法,如江青指挥的把国宝当四旧砸的“革命法”让异民族做出肯定的评论就难了。
四、把民间文化分为“精华”与“糟粕”的二分法是片面的
对民间文化进行“精华”与“糟粕”之分,我认为这只是一个主要的角度,但概括不全。有些现象,说它是“精华”吧,它又不够典型,说它是“糟粕”吧,却又无“糟”可言,只好说它是“中间文化”。如民间文化中存在着大量消闲文化,消闲文化能使广大人民劳逸结合,生活情趣化,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是“精华”,当然也说得通。可是另外一个人就说“下象棋”、“扭秧歌”能把生产力“下”出来,“扭”上去吗?他不信服,你也没辙。所以像“下象棋”、“扭秧歌”这类消闲文化还是作为“中间文化”现象好。“吸福寿膏”是糟粕,谁也反对,因为它能把国家和民族吸亡。
五、“精华”与“糟粕”例示
民间文化中,可能“中间现象”多于“精华”,所以今天讲民间文化的精华,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我看年俗文化中的“拜年”是协调人际关系的举动。平日里邻里间有点小矛盾,趁过年之际,让自己的子弟去拜年,也就一天云彩都散了。所以过年的拜年,是有积极政治意义的民间文化现象。该去拜年不拜,被人们认为是最大的失礼。俗话说:“任肯欠人钱,不可欠人年。”所以我认为年俗文化中的“拜年”应该属于“精华”。
又如民间的剪纸艺术也是典型的民间文化。剪纸艺术以“喜鹊登梅”(喜报三元),“鸡鸣、牡丹”(寓鸡鸣富贵意),“鹌鹑、菊花”(寓月月平安意)等为传统图案,都应算作精华。过年贴的窗花寓意多为祝发财、庆丰收、迎吉祥、接幸福等图案也应该算是精华。再如民间故事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哭长城》、《天仙配》的“牛郎织女故事”都应是精华,爱情是人类文化生活千古不朽的主题,所以这类爱情故事即使是悲剧也不是糟粕而是精华。
要说民间文化中的糟粕例子,并不难举,如:旧日的“裹小脚”、“拖辫子”、“土葬”,婚俗崇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腹为婚,今天都因落后被历史的潮流大浪淘沙了,说它们是“糟粕”已无争议。但大家不要误会,以为被历史淘汰了的都是糟粕。旧的酒令文化今天死亡了,不能因此就视之为糟粕。文化现象的死亡是由多种历史因素决定的。但糟粕迟早要死亡,这也是规律之一。
据说“裹小脚”的发明权,可不属于一般老百姓,那是来自南唐李后主的突发奇想,他把心爱的妃子用绫罗缠上脚,走起来摇摇摆摆,他看着很美,从此便留下了“裹小脚”的陋俗。陋俗“裹小脚”的始作俑者早已得到亡国被杀的历史惩罚。可一般老百姓万万不该群起而效法呀!这一“法”可不得了,几乎法了一千多年,使中国广大妇女受了巨大的人身残害。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呀!把人体的畸形视为美,真不知当年中国的男性心肝何在?据说明代农民起义领袖之一张献忠在四川反对妇女缠足,竟把缠足妇女的脚剁下来堆在一起叫“金莲峰”,这种反对法也真太过。辛亥革命成功,此俗才渐渐销声匿迹,新中国成立,此俗方绝。中国人的拖辫子也是清朝皇帝留下来的陋俗之一,清代的“剃发令”严格极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当时的清朝人,上至皇帝下至旗丁,每人都是一根辫子,所以拖辫子是大清国的国制,在清代人们要是没辫子,几乎被认为没有做人的资格。阿Q就认为钱秀才的娘子,跟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过觉,不是好东西。去日本的留学生也拖着大辫子,被日本人耻笑称“猪尾巴”。拖辫子就是不被外国人耻笑也不利卫生呀。我们这个民族,封建社会时间太长。封建统治者在文化上对老百姓一贯实行愚民政策。民族的文化素质不高就容易迷信。如信“风水”,对祖宗坟地讲龙脉;信“命运”,讲“生辰八字”;婚俗中男女结婚,要讲“属相合不合”;旧日老人们信流年运气,新年一过就要算一卦,看流年的运气顺不顺。信鬼神、信巫术,在封建时代,信皇帝,信皇帝是真龙转世,信皇帝真是上天之子,信他真的金口玉言说啥是啥,信圣天子百灵相助。可一旦八国联军的大兵打进北京城,助光绪的百灵也不知都灵往何方,真龙天子也只好夹起尾巴逃往西安。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中,还写到当时的民族精神,讲“精神胜利法”。明明自己失败吃了亏,心情不痛快,抽上自己几个嘴巴就觉得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人是自己的对手。于是就觉得自己是胜利者,一腔怨气就消散了,这就叫“精神胜利法”。这是当时广大国民普遍的精神状态,所以也是一种民族精神文化。所有这些都是“糟粕”,应该抛弃,不应该继承。事实上我们今天也大都把它们抛弃了。若说这是当年全民族的精神状态我不信,说这是当年一贯自以天朝大国自居,以不可侵犯的八旗人从皇帝到贵族他们豪横娇惯已久,一旦被八国联军打败了,而又无可奈何不加反抗,只能在精神上暗骂几句洋鬼子,表示反抗出气,并在心理上自认为是胜利者,我认为倒是实情。鲁迅先生作为一个伟大艺术家进行形象创造,笔法上夸张些这是无可厚非的。
(通讯地址:071002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
071000河北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