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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浙东学派以经史之学著称,主张文章创作应以经学、史学为根底,形成了为文的鲜明特色。黄宗羲等主张文要补史之阙,因此多作“叙事之文”,旨在记述、保存一个时代或一个地方的文献,以期有助于世道人心;认为先儒都是“竭其心之万殊者而后成家”,作文也应该写“其心之所明”,凸显了作家在创作中的主体性。这些主张和创作契合了近代文学启蒙的要求,从理论和实践上开启了近代文学变革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