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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关于证据概念的表述有事实说、根据说、信息说、手段说、材料说等数十种,但由于立法上、理论上、实践上三大悖论的存在,每一种学说都无法全面涵盖证据的本质。由此,根据动态的诉讼程序中证据在不同阶段的演变,为证据的概念进行科学界定,提出裁判作出前证据概念的“材料说”——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以及据以定案的证据概念的“狭义根据说”——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