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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咸宁邮政在发展代理保险业务中通过建立“合规”与“服务”的双轨管理模式,一方面促进了业务明显增长,另一方面其代理保险业务因充实、服务农村金融市场也获得当地老百姓的高度赞誉,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加强资质管理:咸宁邮政全市59个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网点均做到亮证经营、公示服务,即按保监会规定在营业厅显著位置悬挂《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根据上级行要求悬挂省邮政公司颁发的《授权书》、投保提示、诚信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公示等内容。全市506名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管理、销售的人员,均取得保监会颁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为理财经理配有销售手册等展业工具。
加强培训宣传:咸宁邮政联合保险公司开展“巡回送培”活动,上半年,市保险局制作了《保险合规经营要义》、《如何合规销售持续发展保险业务》等课件,组织优秀督训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多轮专题巡回培训,为一线员工解答了什么是合规销售、为什么要合规销售、如何做好合规销售等问题,对银监会、保监会的相关文件中的禁令、要求进行了重申和强调。咸宁邮政还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普及规范营销知识。让柜员在营销中如实地向客户介绍代理保险产品,既阐明保险产品的期限、特点、保障功能,又不夸大预期收益,并能主动做好产品风险提示,拒绝以不实或虚假宣传误导客户。今年6月份咸宁邮局开展“我眼中的保险转型”征文活动,引导柜员树立服务理念,将窗口营销转变为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模式,逐步实现由“重点关注保费”向“重点关注客户”转变。
健全追责制度: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严格保管客户信息资料,不得外泄,发生泄密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新老保险客户实行“谁开发,谁维系”的原则,做好客户拜访、回访工作,对客户的投诉实行销售当事人“终身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销售误导、违规承诺收益、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导致客户利益受到损失的,由其承担用户的经济损失;对给用户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销售当事人予以解聘或辞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组织全市合作保险公司相关联络人员签订了《咸宁市邮政局合作保险公司网点联络经理合规经营承诺书》,对网点联络经理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强化业务检查:市、县两级代理保险局综合管理员
兼职保险业务检查工作,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频次和范围开展业务检查,每季度至少对所辖网点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与保险公司合作管理合规性、内控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营销合规性、重要凭证管理、岗位及权限设置管理、投诉处理机制、手续费结算合规性等。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检查报告和代理保险业务检查整改通知书,督导被检查单位限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报告及整改情况上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落实考核制度:一是将合规经营相关要求、保单品质检查等内容纳入县市邮政代理保险局长KPI考核指标,并在每月一次的全市保险业务经营分析会上,通报规范经营服务情况。二是每月由各个保险公司将电话回访情况通报市邮政代理保险局,市邮政代理保险局根据回访不成功的保单逐笔对县局代理保险局长进行考核扣款。三是要求支局长(网点负责人)担负管理责任,日终审核营业网点当天保险业务相关单证,重点检查客户联系方式真实性和抄录及签字笔迹,防止出现销售人员填写不实联系电话或代客户签字及抄录有关声明等违规情况。四是要求专职营销员在投保单经办人处签名或盖章,对故意不正确留存客户联系电话,导致电话回访不成功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现金处罚、调离岗位等处罚。
完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保单变更、电话回访、及时告知和退保投诉四个方面。其中退保投诉和满期兑付服务工作是售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咸宁邮政主动与保险公司协商妥善处理投诉纠纷办法、满期转保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优化兑付环节,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缩短兑付时间,积极主动、灵活妥善处理每一笔退保和转保服务工作。并要求网点向客户明示投诉电话,实行投诉“首问负责制”,防止退保服务不周引起“二次投诉”。同时,要求全体营销人员建立客户台帐,并定期进行售后跟踪服务,电话回访,对需要临时周转资金的客户,主动帮助办理保单质押贷款;及时把年度分红情况通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对账。要求每个员工对自己营销的客户,将姓名、出生年月日、投保类别、投保方式、满期日期等建立了详细的档案。为客户及时提供投保引导和产品售后服务,为强化管理和推动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合规经营不仅体现在经营管理上,更体现在每一位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上,每一笔日常业务的具体操作上。合规经营的常抓不懈,有助于员工知悉监管规定与内控要求,便于提高员工的主动合规意识,增强员工的合规责任和合规自觉性,降低过失违规与主动违规的概率,进而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合规的从业人员队伍。同时,作为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也是邮政企业树立诚信,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基础。
加强资质管理:咸宁邮政全市59个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网点均做到亮证经营、公示服务,即按保监会规定在营业厅显著位置悬挂《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根据上级行要求悬挂省邮政公司颁发的《授权书》、投保提示、诚信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公示等内容。全市506名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管理、销售的人员,均取得保监会颁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为理财经理配有销售手册等展业工具。
加强培训宣传:咸宁邮政联合保险公司开展“巡回送培”活动,上半年,市保险局制作了《保险合规经营要义》、《如何合规销售持续发展保险业务》等课件,组织优秀督训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多轮专题巡回培训,为一线员工解答了什么是合规销售、为什么要合规销售、如何做好合规销售等问题,对银监会、保监会的相关文件中的禁令、要求进行了重申和强调。咸宁邮政还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普及规范营销知识。让柜员在营销中如实地向客户介绍代理保险产品,既阐明保险产品的期限、特点、保障功能,又不夸大预期收益,并能主动做好产品风险提示,拒绝以不实或虚假宣传误导客户。今年6月份咸宁邮局开展“我眼中的保险转型”征文活动,引导柜员树立服务理念,将窗口营销转变为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模式,逐步实现由“重点关注保费”向“重点关注客户”转变。
健全追责制度: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严格保管客户信息资料,不得外泄,发生泄密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新老保险客户实行“谁开发,谁维系”的原则,做好客户拜访、回访工作,对客户的投诉实行销售当事人“终身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销售误导、违规承诺收益、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导致客户利益受到损失的,由其承担用户的经济损失;对给用户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销售当事人予以解聘或辞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组织全市合作保险公司相关联络人员签订了《咸宁市邮政局合作保险公司网点联络经理合规经营承诺书》,对网点联络经理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强化业务检查:市、县两级代理保险局综合管理员
兼职保险业务检查工作,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频次和范围开展业务检查,每季度至少对所辖网点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与保险公司合作管理合规性、内控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营销合规性、重要凭证管理、岗位及权限设置管理、投诉处理机制、手续费结算合规性等。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检查报告和代理保险业务检查整改通知书,督导被检查单位限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报告及整改情况上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落实考核制度:一是将合规经营相关要求、保单品质检查等内容纳入县市邮政代理保险局长KPI考核指标,并在每月一次的全市保险业务经营分析会上,通报规范经营服务情况。二是每月由各个保险公司将电话回访情况通报市邮政代理保险局,市邮政代理保险局根据回访不成功的保单逐笔对县局代理保险局长进行考核扣款。三是要求支局长(网点负责人)担负管理责任,日终审核营业网点当天保险业务相关单证,重点检查客户联系方式真实性和抄录及签字笔迹,防止出现销售人员填写不实联系电话或代客户签字及抄录有关声明等违规情况。四是要求专职营销员在投保单经办人处签名或盖章,对故意不正确留存客户联系电话,导致电话回访不成功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现金处罚、调离岗位等处罚。
完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保单变更、电话回访、及时告知和退保投诉四个方面。其中退保投诉和满期兑付服务工作是售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咸宁邮政主动与保险公司协商妥善处理投诉纠纷办法、满期转保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优化兑付环节,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缩短兑付时间,积极主动、灵活妥善处理每一笔退保和转保服务工作。并要求网点向客户明示投诉电话,实行投诉“首问负责制”,防止退保服务不周引起“二次投诉”。同时,要求全体营销人员建立客户台帐,并定期进行售后跟踪服务,电话回访,对需要临时周转资金的客户,主动帮助办理保单质押贷款;及时把年度分红情况通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对账。要求每个员工对自己营销的客户,将姓名、出生年月日、投保类别、投保方式、满期日期等建立了详细的档案。为客户及时提供投保引导和产品售后服务,为强化管理和推动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合规经营不仅体现在经营管理上,更体现在每一位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上,每一笔日常业务的具体操作上。合规经营的常抓不懈,有助于员工知悉监管规定与内控要求,便于提高员工的主动合规意识,增强员工的合规责任和合规自觉性,降低过失违规与主动违规的概率,进而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合规的从业人员队伍。同时,作为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也是邮政企业树立诚信,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