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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在城乡建设用地的二元结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征地才能取得,这一制度安排导致了一些问rn题,需要进行改革。在立法上应统一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涵、性质和流转限制,奠定统一流转的立法基础;保障集体土rn地权利自由,推动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接轨,统一规范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流转方式、流转程序、流转期限、rn流转登记等,实现同地、同权的统一流转;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流转的立法,处理好土地政策与法律制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