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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为落实赣建字[2005]2号《江西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省《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实行房屋白蚁防治单位认定制度”的规定,根据省建设厅赣建房[2006]25号“关于认真开展白蚁防治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7月28日在南昌市召开了部分设区市白蚁防治主要负责人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学习了省《规定》,传达了赣建房[2006]25号“关于开展白蚁防治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二是,强调了经认真落实该项工作的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