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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探讨典籍英译中的官职翻译,简要分析译者在进行官职翻译时的困顿之处。笔者从杨宪益、戴乃迭的系列译作出发,对其译作中的官职翻译进行整理和归纳,并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就此问题提出若干解决之法。
关键词:典籍英译;官职翻译;现状;解决方法
1 典籍翻译中官职翻译的现状
译者在翻译官职时,通常会采取欧洲官职系统中相似的职位来替代中国的官职,或者对官职翻译进行模糊化处理,又或者直接省略不译。这几种方法有其可取之处,但其中的尺度往往很难拿捏。笔者以杨氏夫妇在不同典籍中对“丞相”这一官职名称的翻译为例,简要阐明译者在处理官职翻译时的诸多考量及不易之处。例1:复有呼曰:“右相且至。”(《唐代传奇选》)Presently it was announced that the Prime Minister had arrived.例2: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进谏曰:“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史记选》)
The junior prime minster Feng Quji, the senior prime minister Li Si and General Feng Jie asked for an audience and told the emperor, “Brigands are rife east of the Pass and, although our government troops have suppressed and killed a great many of them, they are not yet wiped out…”
上文所举的两个例子,均涉及到了右丞相这一官职。例1:将“右相”翻译为“Prime Minister”,第二个例子译为“junior prime minster”。首先,左右丞相在中国历史上的职能演变极其复杂。秦朝时期,以左为尊(也有相关资料认为秦朝尊右,右丞相官位大于左丞相)。杨氏夫妇在第二个涉及左右丞相的例子中,用junior和senior加以区别,清晰明了地向读者阐明两个职位的不同之处。
其次,杨氏夫妇在翻译丞相时,一律将其翻译为prime minister。笔者认为这种译法容易造成读者误解。英国的prime minister是是真正的掌权者。而在中国的秦朝,丞相为百官之长,即使是帝王也会有所忌惮,这与英国的prime minister类似,虽不相同,但可借鉴。因此笔者认为例2中的丞相译法是可取的。但是,例1时代背景是唐代,也有左右丞相,但无实权。prime minister与这里的丞相的职能差别颇多。因此,这种译法并不合适。笔者参考了其他学者的一些译法,认为此处可译为imperial chancellor。
2 解决方法
2.1采用英文中对应的官职名称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其语言系统也保留了诸多涉及君主立宪制的词汇。其中,有很多和我国古代君主专制政体下的词汇相似,如国王等。这也是杨氏夫妇的译作中采用较广的一种翻译方式。例3:秦质子归自赵,赵太子出归国。(《史记选》)The prince of Qin held as a hostage in Zhao came back, and the crown prince of Zhao returned to his own country.杨氏夫妇将“太子”译为“crown prince”。这两者基本上是吻合的,不会让读者产生误解。采用英文中的对应的官职名称能很好地传达原文意思又不至于累赘。但若两者对应会引起误解,则不宜采用。
2.2汉语拼音/英文泛称+注释
虽然中英都采用过君主制,但官僚系统中,官职明目繁多,有许多官职在英文中是无法找到其对应的英文翻译的。鉴于典籍翻译的受众较小,一般为英语国家里掌握一定汉语知识的精英阶层,因此笔者认为对有些官职采取汉语拼音+注释的方式进行翻译也不失为一种可行之法,特别是面对诸如司马、执圭等难以解释又容易引起误会的官职。一来不至于误译,二来也有益于文化传播。但加了注释后,易打断读者的阅读思路。因此目前较少采用。
2.3汉语拼音/英文泛称+解释
此种方式应用范围比较广泛,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里非常常见。在杨氏夫妇的译作中也有所体现。例4:又曰:“愿为万户侯。”(《史记选》)“A marquis, then, with a fief of the thousand households.”这个例子采用英文泛称+解释的方式进行翻译,把侯爵翻译为marquis,欧洲贵族一般分为5个等级,即duke,marquis, earl或count,viscount,baron。而相对应地,中国也有5个爵位等级,分别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虽然历史渊源大有不同,但可以通过解释“万户”使读者对中国的marquis有个概观。
2.4职能+官职泛称
在英语中,officer,magistrate等词是较为常见的官职泛称,在官职翻译中,通过在英文官职泛称前加上具体职能的方式,是目前接受度较广的一种翻译方法。例5: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史记选》)Chen Ying had been secretary to the magistrate of Dongyang and was respected throughout the county for his integrity.
3 结语
典籍英译中的官职翻译任重而道远。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了简要阐述和分析。由于自身能力有限,在阐述解决方法时参考了诸多学者的著作(详见参考文献)。
官职翻译一直是典籍翻译的一大难题,上述所列之方法或不够详尽,亟待完善。笔者相信,随着典籍翻译事业将得到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会把目光聚焦到典籍翻译这一领域。诸如官职翻译这样的难题也会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包惠南,包昂.中国文化与汉英翻译[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4.
[2]卢冰.译者的选择与适应——以《红楼梦》中官职英译为例[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
[3]沈既济等编撰.唐代传奇选[M]. 杨宪益,戴乃迭译.北京:外文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关键词:典籍英译;官职翻译;现状;解决方法
1 典籍翻译中官职翻译的现状
译者在翻译官职时,通常会采取欧洲官职系统中相似的职位来替代中国的官职,或者对官职翻译进行模糊化处理,又或者直接省略不译。这几种方法有其可取之处,但其中的尺度往往很难拿捏。笔者以杨氏夫妇在不同典籍中对“丞相”这一官职名称的翻译为例,简要阐明译者在处理官职翻译时的诸多考量及不易之处。例1:复有呼曰:“右相且至。”(《唐代传奇选》)Presently it was announced that the Prime Minister had arrived.例2: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进谏曰:“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史记选》)
The junior prime minster Feng Quji, the senior prime minister Li Si and General Feng Jie asked for an audience and told the emperor, “Brigands are rife east of the Pass and, although our government troops have suppressed and killed a great many of them, they are not yet wiped out…”
上文所举的两个例子,均涉及到了右丞相这一官职。例1:将“右相”翻译为“Prime Minister”,第二个例子译为“junior prime minster”。首先,左右丞相在中国历史上的职能演变极其复杂。秦朝时期,以左为尊(也有相关资料认为秦朝尊右,右丞相官位大于左丞相)。杨氏夫妇在第二个涉及左右丞相的例子中,用junior和senior加以区别,清晰明了地向读者阐明两个职位的不同之处。
其次,杨氏夫妇在翻译丞相时,一律将其翻译为prime minister。笔者认为这种译法容易造成读者误解。英国的prime minister是是真正的掌权者。而在中国的秦朝,丞相为百官之长,即使是帝王也会有所忌惮,这与英国的prime minister类似,虽不相同,但可借鉴。因此笔者认为例2中的丞相译法是可取的。但是,例1时代背景是唐代,也有左右丞相,但无实权。prime minister与这里的丞相的职能差别颇多。因此,这种译法并不合适。笔者参考了其他学者的一些译法,认为此处可译为imperial chancellor。
2 解决方法
2.1采用英文中对应的官职名称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其语言系统也保留了诸多涉及君主立宪制的词汇。其中,有很多和我国古代君主专制政体下的词汇相似,如国王等。这也是杨氏夫妇的译作中采用较广的一种翻译方式。例3:秦质子归自赵,赵太子出归国。(《史记选》)The prince of Qin held as a hostage in Zhao came back, and the crown prince of Zhao returned to his own country.杨氏夫妇将“太子”译为“crown prince”。这两者基本上是吻合的,不会让读者产生误解。采用英文中的对应的官职名称能很好地传达原文意思又不至于累赘。但若两者对应会引起误解,则不宜采用。
2.2汉语拼音/英文泛称+注释
虽然中英都采用过君主制,但官僚系统中,官职明目繁多,有许多官职在英文中是无法找到其对应的英文翻译的。鉴于典籍翻译的受众较小,一般为英语国家里掌握一定汉语知识的精英阶层,因此笔者认为对有些官职采取汉语拼音+注释的方式进行翻译也不失为一种可行之法,特别是面对诸如司马、执圭等难以解释又容易引起误会的官职。一来不至于误译,二来也有益于文化传播。但加了注释后,易打断读者的阅读思路。因此目前较少采用。
2.3汉语拼音/英文泛称+解释
此种方式应用范围比较广泛,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里非常常见。在杨氏夫妇的译作中也有所体现。例4:又曰:“愿为万户侯。”(《史记选》)“A marquis, then, with a fief of the thousand households.”这个例子采用英文泛称+解释的方式进行翻译,把侯爵翻译为marquis,欧洲贵族一般分为5个等级,即duke,marquis, earl或count,viscount,baron。而相对应地,中国也有5个爵位等级,分别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虽然历史渊源大有不同,但可以通过解释“万户”使读者对中国的marquis有个概观。
2.4职能+官职泛称
在英语中,officer,magistrate等词是较为常见的官职泛称,在官职翻译中,通过在英文官职泛称前加上具体职能的方式,是目前接受度较广的一种翻译方法。例5: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史记选》)Chen Ying had been secretary to the magistrate of Dongyang and was respected throughout the county for his integrity.
3 结语
典籍英译中的官职翻译任重而道远。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了简要阐述和分析。由于自身能力有限,在阐述解决方法时参考了诸多学者的著作(详见参考文献)。
官职翻译一直是典籍翻译的一大难题,上述所列之方法或不够详尽,亟待完善。笔者相信,随着典籍翻译事业将得到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会把目光聚焦到典籍翻译这一领域。诸如官职翻译这样的难题也会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包惠南,包昂.中国文化与汉英翻译[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4.
[2]卢冰.译者的选择与适应——以《红楼梦》中官职英译为例[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
[3]沈既济等编撰.唐代传奇选[M]. 杨宪益,戴乃迭译.北京:外文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