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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从规划设计到建设使用,全面执行住建部制定的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末,逐步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50万平方米,20%以上的新建建筑建设成为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比重不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