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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形态中"着手"实行犯罪的理论,一直都是刑法理论中争议的焦点之一,通说认为:"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是区别不同犯罪形态的一个标志。归纳出对"着手"实行犯罪的认定方法和应采取的标准,采用正确的方法认定犯罪行为中的"着手"是完善犯罪形态相关制度的关键,同时对于刑法理论问题的研究和司法完善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