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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在部分地区和企业进行试点,有效解决了营业税重复纳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意义。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税种改革后,对我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能够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改革,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实行。
一、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必要性
营业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应依法纳税)、转让无形资产(如,金融资产、专利权、商标权等)或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或机构,根据其获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流转税是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主要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得而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为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率。
2016年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点:第一,增值税只对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而营业税具有反复纳税的情况,无形中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以交通运输企业为例,若企业的货物每转运一回,就需要缴纳一次税,企业可以要求一个运输公司来运输某项货物,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纳税,但每一个企业都有其自己的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可能只有一种,这就导致需要利用其他运输公司运输货物,企业需要再次缴纳税款。通常情况下,为了提高运输效率,运输公司会增加运输方式,如此一来,运输公司的优势就无法显现,运输成本将会加重。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改革后,允许抵扣,弥补了营业税重复纳税的弊端,最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纳税负担。第二,增值税缺乏完整的链条。除运输劳务以外,一般纳税人购买第三产业提供的服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只需缴纳营业税,因而纳税人无法获得缴纳增值税后开具的发票,这主要是因为第三产业具有特殊性,它所提供的劳务只需要缴纳营业税。因此,购买者无任何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进而致使增值税链条无法正常运转,出现断裂的现象。实行“营改增”改革后,纳税人购买房地产或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时,能够为购买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可以被抵扣,从而确保增值税的链条完整。
二、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对企业纳税的税率和计算纳税基数产生的影响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对企业纳税的税率和计算纳税基数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以服务业为例,第一,税率的增加。在未实行税收改革之前,以收入的五个百分点为现代服务业营业税征收的计算依据,实行税收改革之后,将服务业收入的五个百分点改变为六个百分点,对服务业征收税费。如果在征收税费时不计较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数额,将会增加不同行业的税收负担率。
第二,计税基数的变化。营业税原本的计税基数是以营业额为参照,增值税的计税基数与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完全不同,它是以属于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和属于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之间的差值为参照,得出企业的应缴税额。“营改增”后企业的计税基数完全不同,对于存在资金代垫的行业,对其征税时,需按照有关规范将相应的代垫金额扣除。
(二)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关注的重点在于实行“营改增”改革之后,税负能否减轻。以企业的财务核算内容为例,实行“营改增”改革之前,企业损益表中有一项是主营业务收入,这项收入核算的金额包含营业税,改革之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没有增值税。同样的内容,计算方法不同,企业的利润数值也存在差异。“营改增”改革之后,若企业的税负减轻,将会呈现出企业利润率随收入减少而升高的状态。
(三)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在监督和稽查上,增值税所用的发票与普通发票相比更加严格。这是因为增值税能够反映企业经济业务发展的情况和税务连续性的整体链条,同时还能够体现企业的进项抵扣,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各个环节监督力度明显增加。正因如此,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和手续与普通发票相比更为严苛,主要内容包括开具发票、鉴别、管理等诸多方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对企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和稽查。在增值税发票的内容上,企业的采购、物流、生产等环节均可纳入考虑范围,倘若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丢失,在补办和使用上也会有比较严苛的标准和规范。此外,“营改增”改革后,将严格限制非法出售发票、伪造发票等行为的发生,以更加科学的方法管理税额。
(四)对税款计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的收取上,以前主要根据企业的权责发生机制进行税款的收取,即便是出现企业的收入未到帐或是发票尚未开具的情况,确认收入后,在计税时同样要将上述内容作为计税基数的考虑范畴。“营改增”改革后,计算增值税时,不需要考虑进项税额,但要将企业在物流运输、设备采购等方面的支出纳入增值税的计算范畴,这就导致企业在缴纳税额、税金计算等方面发生变化,同时也影响企业在发展和市场竞争中的增值税“进项抵扣”措施和企业的运营策略以及市场定位。现阶段,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正处于试点阶段,对企业的收入纳入标准(以完工进度的确认收入为依据)的调整和变化尚未明确,企业未来是积极发展还是消极发展也尚未明确。总之,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对企业未来的良性发展以及合理革新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应对措施
(一)利用供应商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企业的税负
实行“营改增”改革后,企业和企业供应商应缴纳的税种发生巨大的改变,从缴纳营业税转变为缴纳增值税,供应商将获得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以服务业为例,税改后,服务业收入的税率由五个百分点转变为六个百分点,上升了一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企业不应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应扩大选择供应商的范围,与核算机制完善以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将供应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抵扣成企业的进项税额,实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
(二)密切关注政策的变化,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正处于试点阶段,尚未明确企业增值税计算中是否纳入回账情况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在这种局势下,企业应实时关注国家的政策变化情况,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做好增值税的账目工作,对销售环节和采购环节中产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行详细记录。
四、总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原本的营业税纳税方法,使企业增加税负。为了改变当前的显著,我国推行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改革,并在部分地区和企业进行试点,事实证明,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消除了企业重复纳税的现象,确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完整,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作者简介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必要性
营业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应依法纳税)、转让无形资产(如,金融资产、专利权、商标权等)或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或机构,根据其获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流转税是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主要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得而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为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率。
2016年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点:第一,增值税只对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而营业税具有反复纳税的情况,无形中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以交通运输企业为例,若企业的货物每转运一回,就需要缴纳一次税,企业可以要求一个运输公司来运输某项货物,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纳税,但每一个企业都有其自己的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可能只有一种,这就导致需要利用其他运输公司运输货物,企业需要再次缴纳税款。通常情况下,为了提高运输效率,运输公司会增加运输方式,如此一来,运输公司的优势就无法显现,运输成本将会加重。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改革后,允许抵扣,弥补了营业税重复纳税的弊端,最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纳税负担。第二,增值税缺乏完整的链条。除运输劳务以外,一般纳税人购买第三产业提供的服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只需缴纳营业税,因而纳税人无法获得缴纳增值税后开具的发票,这主要是因为第三产业具有特殊性,它所提供的劳务只需要缴纳营业税。因此,购买者无任何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进而致使增值税链条无法正常运转,出现断裂的现象。实行“营改增”改革后,纳税人购买房地产或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时,能够为购买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可以被抵扣,从而确保增值税的链条完整。
二、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对企业纳税的税率和计算纳税基数产生的影响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对企业纳税的税率和计算纳税基数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以服务业为例,第一,税率的增加。在未实行税收改革之前,以收入的五个百分点为现代服务业营业税征收的计算依据,实行税收改革之后,将服务业收入的五个百分点改变为六个百分点,对服务业征收税费。如果在征收税费时不计较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数额,将会增加不同行业的税收负担率。
第二,计税基数的变化。营业税原本的计税基数是以营业额为参照,增值税的计税基数与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完全不同,它是以属于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和属于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之间的差值为参照,得出企业的应缴税额。“营改增”后企业的计税基数完全不同,对于存在资金代垫的行业,对其征税时,需按照有关规范将相应的代垫金额扣除。
(二)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关注的重点在于实行“营改增”改革之后,税负能否减轻。以企业的财务核算内容为例,实行“营改增”改革之前,企业损益表中有一项是主营业务收入,这项收入核算的金额包含营业税,改革之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没有增值税。同样的内容,计算方法不同,企业的利润数值也存在差异。“营改增”改革之后,若企业的税负减轻,将会呈现出企业利润率随收入减少而升高的状态。
(三)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在监督和稽查上,增值税所用的发票与普通发票相比更加严格。这是因为增值税能够反映企业经济业务发展的情况和税务连续性的整体链条,同时还能够体现企业的进项抵扣,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各个环节监督力度明显增加。正因如此,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和手续与普通发票相比更为严苛,主要内容包括开具发票、鉴别、管理等诸多方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对企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和稽查。在增值税发票的内容上,企业的采购、物流、生产等环节均可纳入考虑范围,倘若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丢失,在补办和使用上也会有比较严苛的标准和规范。此外,“营改增”改革后,将严格限制非法出售发票、伪造发票等行为的发生,以更加科学的方法管理税额。
(四)对税款计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的收取上,以前主要根据企业的权责发生机制进行税款的收取,即便是出现企业的收入未到帐或是发票尚未开具的情况,确认收入后,在计税时同样要将上述内容作为计税基数的考虑范畴。“营改增”改革后,计算增值税时,不需要考虑进项税额,但要将企业在物流运输、设备采购等方面的支出纳入增值税的计算范畴,这就导致企业在缴纳税额、税金计算等方面发生变化,同时也影响企业在发展和市场竞争中的增值税“进项抵扣”措施和企业的运营策略以及市场定位。现阶段,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正处于试点阶段,对企业的收入纳入标准(以完工进度的确认收入为依据)的调整和变化尚未明确,企业未来是积极发展还是消极发展也尚未明确。总之,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对企业未来的良性发展以及合理革新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应对措施
(一)利用供应商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企业的税负
实行“营改增”改革后,企业和企业供应商应缴纳的税种发生巨大的改变,从缴纳营业税转变为缴纳增值税,供应商将获得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以服务业为例,税改后,服务业收入的税率由五个百分点转变为六个百分点,上升了一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企业不应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应扩大选择供应商的范围,与核算机制完善以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将供应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抵扣成企业的进项税额,实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
(二)密切关注政策的变化,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正处于试点阶段,尚未明确企业增值税计算中是否纳入回账情况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在这种局势下,企业应实时关注国家的政策变化情况,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做好增值税的账目工作,对销售环节和采购环节中产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行详细记录。
四、总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原本的营业税纳税方法,使企业增加税负。为了改变当前的显著,我国推行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改革,并在部分地区和企业进行试点,事实证明,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消除了企业重复纳税的现象,确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完整,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作者简介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